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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三题

发布: 2014-6-19 19:22 | 作者: 郑海军



        七年之伤
        
        她站的位置不对,她看不到外面的风景。
        她的丈夫是个很优秀的男人,有着很显要的地位,和她的父亲一样,是官场中人。
        在大学的时候,她一直默默的爱着他,可是她长的实在是太平凡了,除了家庭,她没有任何值得骄傲的资本。
        他是学生会主席,后备党员,一系列荣誉集于一身,何况还有一付英俊的容貌,一口流利的英语。他的口才常常使她忍俊不禁。她是他身边最容易忽略的一朵花。她甚至没有机会和其它女生分享他的时间。也许是不够资格。可是,她依然爱他,在心里深藏着。四年。
        在毕业之际,他犯了一个错误,校花挺着六个月的肚子告倒了他,因为他是全校三个出国名额中的一个。校花想留住孩子的父亲,但是也毁了他的前途。
        他跪在她的面前,求她问她的父亲写一个条子,免除他开除学籍的处分。她突然不知所措,她没有想到他会这样,虽然许多女生暗下说他的流氓与无 耻,但是她还是因为他的出现而惊慌。他以为她不答应,提出条件,说一毕业就娶她为妻,他相信自己的魅力。她说,不,她不想用爱情来交换。可是他开始发誓, 接着扑上来,占有了她。其实她是半推半就的,她是幸福而恐惧着接受了他。
        她想他会慢慢的爱上她,可是她错了,完全错了。
        结婚三年中,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她经常站在窗口希望看到他的影子,他来去匆匆,混的如鱼得水。
        在他一步步高升的时候,她父亲说,孩子,你如果不幸福,我可以让他下来,在我没有退休之前,还来的及。她摇了摇头,她想她会盼到他回头的一天。因为她仍然深深的爱着他,至少她还有妻子的名份,她抱着名份渡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
        他知道她病倒的消息时,他正在女秘书的床上翻云覆雨。她说,我病了。他说,我知道了。她说,是肝癌。他无声。她听到他电话附近有一个女人的呼吸声。
        他站在她的病床前,她笑了,说,你终于来看我了。
        他在她最后的几个月,做的十分优秀,令所有医院的人都夸她有一个好丈夫。
        有一天,他推着轮椅带着她在院子里散步,夕阳正照在她苍白的脸上。她问他,许楠,你说实话,你是不是一天也没有爱过我。他说,你是我的妻子,你怎么能说这种话呢。她哭了,大颗大颗的泪水从她眼里流出来。她说,我是快死的人了,你再骗骗我。他又一次跪在她面前,说,我爱你。
        他在整理她的遗物的时候,发现了她的日记。她知道他的所作所为,一切她都知道,包括他给校花一百多万开了一个超市。包括每一次和别的女人约会和偷情。她写道,我爱他,已经足够。她一直在隐忍和希望。
        不久,他被抓了起来,因为贪污和生活的不检点。令他伤心的是,他爱过的几个女人站出来指证他,并落井下石。他在监牢里抱着妻子的日记痛哭流泣,他与真正爱他的人擦身而过,从未珍惜,虽然,相处七年。
        
        没有来生
        
        小付是我的同桌,是一个很内向的男孩,在高二那年的元旦晚会上,用一首吉它弹唱的《梅兰梅兰我爱你》,拨动了班中许多女孩子的春心。小付长的也还可以,有人说,像黎明,一米七七的个头,总是一付温情脉脉的样子。
        珍也是我的同学,听说是高干子弟,不知是对自己容貌的自负,还是因为家世的高贵,对我们这些平民子弟向来是不屑一顾。在女孩中只有珍对小付保持着依旧的冷傲。
        高三那年,一向品学兼优的小付,却在考试中有三门不及格,珍也一样。两个人的分数落差一下子将雪藏的爱情显露无疑。
        这些注定是没有结果的,因为门第,因为花开的太早,春天还没有来。
        按某位名人的说法,就是一晃十年。
        小付从南方回来,带着一个妖艳前卫的上海女子,一口沪上的娇音,小付对我说,秘书小雨。我将小雨介绍给珍,珍的女儿问我,小雨阿姨说的是外语吗?珍的脸色 很难看,幸好我们是在舞厅,有许多可供掩饰的黑暗和七彩灯光。珍的丈夫私下问我,小付是不是在南方发了财?我也不是太清楚,我说可能吧。
        这些年大家都变了不少,而珍的性格却很少改变。她一首接一首的唱着歌,将话筒的线在身上绕了好几圈,丝毫不顾女儿对话筒的多次抢夺,最后珍的女儿哭着在沙发上喊,打倒妈妈。让小雨笑的泪都出来了。
        最后,临走的时候,小付对珍说,珍,我们是没有来生的。轻轻的握了一下手,走了。
        那天正好落着小雨,和十年前的一样,不过那时是在珍的楼下。小付后来说,那天珍说,她会等我的,可是我知道,女人最难等待的就是寂寞。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将以怎样的形式结束,只是后来听说珍离了婚,小雨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说小付破产了,至今不知去向。有一天,珍的丈夫带着女儿在街上遇见我,我们相对笑了一下,可能似曾相识,但已形同路人。
        
        爱情两岁了
        
        她是一个不能用漂亮来形容的女孩,是的,她长的很清纯,像是邻家的小妹,过于天真无邪。让别人的许多无耻念头自然冰消雪化,不忍去伤害。
        这是一种怜惜,她的心灵已经先于她的美丽将我捕获。大学同学三年,我们不由自主的走到了一起,她不顾父母的反对,把她的一堆书背到了我的房间,还有她的小猫奴奴。
        我们住在租赁的六楼,可以看到繁华的街道和高楼林立的城市。我们打工,清贫而幸福的生活着,在这个城市,我们不依靠父母,不凭借关系,我们活的简单而清白。
        她系着围裙学习炒菜,我伏在一把破桌子上思考我的广告文案。奴奴一会跑去她的腿上蹭蹭,一会儿跳到桌子上舔我的手背。
        结婚的仪式也很简单,在一个小酒店,除了同学和我那从乡下赶来的双亲,娘家没有一个人来,她躲在卫生间里哭了一次,被两个女同学扶着出来,我看到她红肿的双眼,我附在她耳边说,对不起。
        在快结束的时候,她的大姐才匆匆的赶过来,她的姐夫背着手看了我一眼,皱了皱眉头,很轻视的握了握我的手,眼睛看着别处。我的父母拉着她的大姐结结巴巴的说不上话,一付奴颜卑乞的样子。后来她大姐将一个红包放在桌子上,又匆匆的走了。
        过了两年,我终于当上了广告部主任。手里有了点钱,我们又换了个地方,在丽城大厦的十二楼,奴奴每天站在窗台上,有点忧郁的样子,叫声也有点懒洋洋的。我不让她上班,我要养自己的女人,她说这是我的小农意识,我们破天荒的吵了一架。
        不久,她怀孕了。六个月的时候,她的姐姐一家出外旅游时出了车祸,只有她姐夫活了过来,她姐姐和外甥死于非命,对她打击很大,差点流产。
        八个月时,医院检查出她有先天性心脏病,接生时危险性很大,建议保大人。她拒绝签字,她执著的想创造那不到百分之一的奇迹。她想孩子想疯了,走在街上看到小孩就双眼放光,不厌其烦的看有关婴儿方面的录像片。
        这时她的父母终于来看她了,这毕竟是他们唯一的女儿了。我的母亲也过来帮忙,她曾私下报怨,城里姑娘就是难侍候,在农村生十个也没有这么费劲的。
        我听着肚子里的胎音,那个小家伙居然用脚猛踢我,让我第一次感觉到做父亲的幸福,我被幸福冲昏了头。忘记了危险。
        监盆的时候我跪在手术室门外,希望上帝能给我一次机会。
        可是,她还是去了。
        我抱着孩子走在秋风里,泪已经流干了,留下两条风干的痕迹。回到家的时候,奴奴已经饿死了,可怜的小东 西,临死还蜷缩在女主人的照片前,它在想什么呢?家里积尘如旧,一切都没有动,但是却冷清了许多,女儿不知道母亲为了她已经去了,睡的很香。我照了照镜 子,脸色铁青,像一个刚从灰堆里钻出来的样子。
        这样又过了两年,女儿已经两岁了,这时我的老丈人将我告上了法庭,以我没有抚养能力及精神不正常为由,要将我的女儿要回去抚养。他是从法院退休出来的人,这一切都像是在演戏,我像木偶一样被他们摆布,就这样我又失去了女儿。
        站在十二楼的窗前,我抽着黄皮许昌。楼下鞭炮声声,是她的姐夫又结婚了,胸前戴着花,穿着一身笔直的西装,听说是他的同事,两个人早已有了瓜葛。
        天气真好,阳光明媚,我打开窗户,呼吸这深秋的气息,白云飘飘,她好像就在云端看着我,穿着白裙子,这是她在学校跳天鹅湖时穿的那一套,她还是那么清纯呵,让人心疼。我站在窗台上,猛然的跳了下去,我似乎听到了楼下的一片惊呼声,我想,我马上就要见到她了,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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