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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裤

发布: 2009-12-31 18:58 | 作者: 黎戈





黎戈,70后,原名许天乐,南京人。 日常与文字无涉。嗜好阅读,勤于动笔,著有《一切因你而值得》、《私语书》。《一切因你而值得》 多是对西方文学家 、 艺术家及他们作品的分析 , 通过独特视角 , 展开进入深层的 解构和重述 ; 《私语书》则以 散文为主 , 着眼于细节琐事 , 写出别具新意的人生感受 。

       还在倒春寒呢,已经有好多小女生抢时间穿短裙了,加厚裤袜垫底,再加半高靴护体,有这么啰嗦劲不如穿长裤算了,也许放弃裙子的心态不一样,并不是简单生活原则就能释怀的,穿裙子比穿裤子麻烦,制约活动力,不便利,但是却婉约、妩媚和女性化得多。我喜欢穿裙子的女生,虽然我不穿,但我喜欢她们心里那个精致和温软的折角。她们对我,是一种异质的吸引。
       
       长裤对于女人,可以是一种最简约的独立宣言,比如乔治·桑。她是真正的混血气质,不是指血统,而是指出身的落差,她妈妈是个随军妓女,而她爸爸是个男爵,她自幼在一个大庄园里孤独地长大,和尤瑟纳尔一样,因为没有参照系,只好把自己活成了一个自转的星系,她的棱角从来也没有被打磨的机会,所以她根本用不着在人群里制造个性凸现自己,作为彼时法国唯一一个养活自己,且顺手养活情人的女人,穿长裤、马甲、马靴,抽烟斗,出没文学沙龙,只是她幼年穿着骑马装,独自涉水远足的延伸线而已。
      
       对于乔治·桑而言,长裤也是一种态势,如果说她选择用男名出入文坛,是为了赢得一种没有被偏见污染的解读,不至于让读者打开卷首就进入阅读闺阁文学的闲散和惰性中,那穿长裤就是她在用身体语言说,“我,生而为我,是多么愉悦的事情,我很享受这个,对我来说生活就是此时,这一刻,永远是最好的,我只追随自己的本性做事,散步,骑马,穿男装在田头睡午觉,自由选择情人,别想拿狭隘的女性行为路径拘泥住我”。
      
       这个当时法国唯一一个穿长裤的女人很幸运,生在一个新旧价值观交接的年代,整个浪漫派阵营,都是她的精神后盾,所以,得罪主流审美观,对她来说,只有娱乐的快感,而不必付出离群的惨重代价,如果早生一百年,她的叛逆激情会让她被送进疯人院,晚一百年,她难免不被草草塞到西蒙·波伏娃的女权模式里去,事实上乔治·桑的可爱处恰恰在于,她的热力,既不是宗教情绪式的献祭热情,也不是女权分子式的两性对抗,她就是一个女人的原始欲力和自由意志,她爱男人,也在享受他们的爱,到了六十岁她还在坚持洗冷水澡,只是为了让身体保持最佳状态,皮肤紧实,欲力充沛,好和那个比她小二十二岁的男人共享鱼水之欢。她在爱能上,和她在物质上一样慷慨大方,那种貌似清淡的、碎碎的小喜欢,可满足不了她的大胃口,“我被一口口地、断断续续地弄得筋疲力尽,我站立不住,多么疯狂的幸福”。哈哈,这就是两百年前的妇解性爱日记。
      
       有时,穿长裤的女人会爱上一个穿长裙的女人,比如麦卡勒斯对凯·安·波特。以上两位女士都隶属于美国南方作家群,这个文学团体,就像中国的江南作家群一样,都是我的最爱,居移体,养移气,文气一样是受地气和血统影响的,他们的文字里,都有分外纤细的神经末梢,阴湿的情绪流,暗影中出没的情节,制造这些文字的南方派作家身上,也有相应的配置,凯·安·波特是老式的南方派淑女,这种女孩子在《飘》里俯拾皆是。她们是骨架沉重、品质精良的老红木家具:尘土飞扬的旅途中,头发也要梳得一丝不乱,战火喧嚣的太平洋舰队上,也要用骨瓷杯喝咖啡,沉淀在骨子里的世家修养,通身的贵族气派,一举手,一投足,都有传统的重量,这个修养里的一个默认值,就是女士一定要穿裙装。
      
       可是麦卡勒斯呢,上帝造她时肯定是分了心,造到半路就丢了手,既没有给她配备女性的妩媚身线,也没有给她善于讨好的甜美性格,她就是她笔下的弗兰奇,“一切都得从弗兰奇十二岁的那个夏天说起,这个夏天,她离群已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她无所依附”(《婚礼的成员》),只是开篇的一句话,汹涌的痛感扑面而来,如果你曾经是一个被群体排斥的孩子,如果你有一个被群体排斥的孩子,你就会明白。麦卡勒斯老是让我想起《男孩不哭》里那个女孩,孤绝,倨傲,中性,游离在人群的边缘,想凑近人气密集的地方取暖,不得,也不怒,只是扁起嘴角,几丝自嘲,装出一副不在乎的萧然,因为没有自怜的黏液来润滑伤口,连痛都是生冷的干痛,反正不能见容于主流审美,索性来点孩子气的恶作剧,彻底走到对立面去自宠好了……麦卡勒斯也是一个终身穿男装的女孩。她的奇装异服是她随身携带的小型舞台,她自己是出入其中的唯一舞者、舞美、导演和观者,它让她可以保护好自己的被疏离,安全地自恋着。
      
       且不提反常的性向,就是穿长裤,衣衫邋遢,不修边幅,就足以让凯·安·波特彻底地厌弃麦卡勒斯了,想想郝思嘉因为不带阳伞就被黑妈妈训斥的场景,老式淑女的教养,有时甚至是一种洁癖,对不谙此道的麦卡勒斯而言,则干脆是一个屏障,南方淑女的外柔内刚,我们在《乱世佳人》里见的多了,所以,当麦卡勒斯絮絮地敲着波特的房门而后者无动于衷时,基本吻合我的预想,可是以下的发展多少让我有点吃惊:当波特以为麦卡勒斯已经知难而退而打开房门时,却发现后者匍匐在门槛下准备爬进来,这时,她居然从后者身上目不斜视地跨过去了!我想在这场角逐中,穿长裙的打败了穿长裤的,因为,波特的理直气壮是有一个阶层的价值观,对自己是个正常人的自得,占领道德高地的优势感,被这些内在力量支撑着的,麦卡勒斯有什么?除了孩子气的遗世独立,暂且达到最高峰值,可以冲破理智堤坝的感情,一旦峰值回落,她会比任何人都尴尬,所以,如果说穿长裤的女人硬势,那只是表象。
      
       示弱和媚人,是旧时女人最基本的两个技术活,穿裙子操作起来一定比穿裤子方便,所以,赫本一定是穿裙装的,而嘉宝肯定是穿裤装的。赫本小时候被爸爸抛弃过,虽然有维多利亚式的淑女教养使她自制,既不多话也不滥情,但她骨子里是个情绪化且没有安全感的人,每次上台演出前都瑟瑟如风中荷叶,也许这才是她最动人的地方,一种惹人爱怜的无助。嘉宝整个人大概都溶解进了她的角色“瑞典女王”中,硬朗、专权、独立、自持,完全不介意外界的坐标。
      
       我有个远方的姑母,从小当男孩养的,一辈子都没穿过裙子,文革时去了新疆建设兵团,千里塞外,明月孤灯,耳鬓厮磨,青春期的萌动,眼前却没有合适的触媒,结果恋上了同屋一个温柔婉转、纤柔弱质的女孩子,两人好得如胶似漆,后来人家动用关系提前回城了,我这个姑妈也没哭没闹,闷着头给她准备了一篮子吃食,送人家回来的路上,就跳了马车,后来我一直在想那个场景:漫天大雪,如絮如柳如烟,疾驰的马车,一个穿红衣服的女孩子,内心决绝如铁,眼里冻结的杀气……当然她没死,她也胡乱嫁了个男人,借此回了城,女儿还在襁褓里就离了婚,法庭上男方痛斥她“滚热的热水瓶啊,就那么劈头盖脸地扔过来”,她惨淡地笑,并不否认,更没提他在外面有人。我家里人一直说男方龌龊诽谤她,我却暗想她是做得出的,我这个姑母,爱恨都好走极端,没有调和的中间路线,爱就是生死相随的狂爱,恨就是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我爸一直说我的烈性有点像她,我想到底是不同的,她是在刀锋上赤足走过,知道那种凌虐痛感的人,是真正豁出自己,无所保留的人,我怎么舍得……她再也没有结过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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