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讲信用的城市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3-31 14: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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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睢宁县政府为何对民众不放心?





作者:马青





        前些天,刚批评过昆明市有关部门让中小学生给公安局做眼线(这是要把学校发展成特务社会?),这两天,江苏省睢宁县又出劲爆新闻,政府要给民众打分分级——这是要把社会倒退成学校么?谁就做了老师,谁就成了学生?在现代教育观念中,就是老师对学生,也只能给考卷打分,不能给人分级。

  雎宁这个信用征集系统管得又多又杂,闯红灯、欠水电费、生二胎、家庭暴力、摆早餐摊……粗看像是要管“人品”,再看又不尽然,比如“招商引资”可以加20分,“围堵党政机关、企业、工地、无理闹访、缠访”要扣分——这与信用、与人品有什么关系?又比如生二胎,这不是有计生部门在管么?摆早餐摊,不是有城管在驱赶么?——何必再追加一道奖惩?又比如利用网络、短信、信函诬告、诽谤他人扣100分——与受到刑事处罚共同位列扣分最高级。如果真的诬告和诽谤,可以法律追究,情况严重受到刑事处罚,自然可以被扣掉100分,何必要单列一栏?但凡对中国政治有了解的人都能领悟到,这一条意在预防被媒体曝光、防范群体性事件——这是当前县级政府的第一要务。

  政府没有权力将公民划为三六九等,没有权力将提供公共服务变成对公民的奖惩,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这种行为都不能原谅。睢宁县委书记高调宣称这是为了“严整民风”,这一目的深究起来也未必就合理。但是现在看来,这套信用系统其实并不是为了“严整民风”,而是为了方便政府,为了让社会、让民众变成它所需要的样子。在“严整民风”的掩护下,政府正在将管理之手伸入公权禁入的私人领域。

  大概半年以前,内蒙古开鲁县公安局施行的“三个一工程”在一些媒体上被正面宣传:全局民警及协警人员每人布建20名信息员,共10000名;刑侦、经侦、国保、网监等部门每名民警至少布建5名耳目,共1000名,并布建4名刑事特情员,共100名。最后,这个40万人口的县,建设信息员达12093名。也就是说,每100个人当中就有3个人是在提供“信息”,相当于每个公民都生活在监视之中——这是怎样的恐怖!值得庆幸的是这个行动并没有展开,大概这种方式也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被效仿。

  睢宁县的民风整治与开鲁县的信息员制度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地方政府表现出了极强的社会控制欲,对民众不放心,希望可以监视或控制其生活的多个方面。现实的情况令地方政府的这种冲动变得可以理解,因为维护社会稳定确实是一个严峻的任务。但是,维稳工作的重点本在“亲民”,地方政府应该在维稳的压力下学会顺应民意化解矛盾;而不是“防民”,不是禁止民众发声、监视民众行动。当地方政府开始“防民”,一种对立的甚至敌意的官民关系就形成了——即使再也没有群体性事件、再也没有上访、网络上再也没有地方政治丑闻,这个社会仍然是非常不稳定的,甚至是更不稳定的。

  当然,睢宁县的大众信用征集系统,确实没有开鲁县的信息员制度那么恐怖。睢宁县政府看起来“不放心”的方面更多,不仅对民众不放心,对政府自身的工作也不放心。好像所有法律法规、政府指令、社会秩序、道德准则,都已经毫无保障不被践行,因此每一个人在从讲道德到守法律的每一个层面上,都需要上帝一般全知全能的政府来一一检验,画叉打钩——而雎宁县的民众允许政府这样践踏自己的尊严、自由和私人生活,早就已经过于“良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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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江边有个罗汉坡 清水江 发布于2010-03-31 14:17:36
睢宁“良民评级”实为滥用权力践踏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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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风




        睢宁大众信用体系的最大问题:它在涉及公民权利的领域里区别对待不同公民,构成了一套系统的歧视制度的基础。

  江苏睢宁县发明了史无前例的“良民”评级体系。具体操办此事的睢宁县征信办主任朱品武针对舆论的四项批评予以回应。这种态度首先值得肯定,但其所提出的辩护理由站不住脚。

  有媒体批评,睢宁县给公民“评级”是政府权力越位,朱品武回应说: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目前我国主要是法律约束和道德规范。如何让法与德无缝对接呢?这个垫片就是政府的行政手段。

  从这一段话就可以清楚看出,睢宁县混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治理形态:政府管理与社会自主管理。任何一个社会要维持其正常秩序,就要求其成员遵守一些基本的道德伦理规范。为此,社会将自然地发育出一套激励-约束机制,比如社会舆论的赞扬或批评,也可能会出现一些中介机构提供征信服务。

  政府管理与此完全不同。现代的政府管理包括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积极的方面是依据法律,以司法或行政、或独立监管的方式维持各方面的秩序。消极的方面则是向民众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这是政府对民众的责任,换言之,这构成了民众可以向政府主张的一些权利。至关重要的是,民众仅仅因为他是公民、国民,他就有资格享有这种权利。

  睢宁县创造的大众信用评估体系的第一个问题是,政府的强制性权力进入社会自主管理领域,政府机关成为公民道德水准的评判者。由此导致了它的第二个问题:超级综合性。

  同样是借助强制性权力,政府把本来分属社会不同领域的私人道德、金融信用、政治伦理评价综合在一起,试图对一个人做出整体性评价。媒体从一开始就指出,这根本不是一个“信用”评级系统,而是政府对居民进行分级。

  这也就是睢宁大众信用体系的第三个问题,也是其最大问题:它在涉及公民权利的领域里区别对待不同公民,也就是说,这个大众信用评估体系构成了一套系统的歧视制度的基础。这一点,睢宁县相关规定已经说得明明白白:对个人信用评估为D级的,否决政审类考察,同时对D级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执照审核、政策性扶持、救助项目中原则上不予考虑。

  这样的规定完全违反了宪法的平等原则。这和因为一个人是女人而不向她发放驾驶执照,和因为一个人道德水平低而不向他发放驾驶执照或不向他提供福利救济,同样构成赤裸裸的歧视。

  这才是睢宁县创造的民众分级制度的真正危害所在。泛道德化是它的表象,强制性权力的滥用是其本质,结果则是政府系统地制造和实施歧视。这不是在“严管民风”,而是在践踏宪法的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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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江边有个罗汉坡 清水江 发布于2010-03-31 14:21:22
政府没有资格为民众划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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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地政府为专门设计这套系统耗资80万元,并成立了正科级的征信办公室负责操作此事。新政迭出、被视为明星书记的该县县委书记王天琦声称,建立这套征信系统是为了严管民风,通过管理大众信息,鞭策大众讲真话。征信系统既强调民权,又强调民责,就是为了让民众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然而,此事经媒体公开披露后,将民众强行划良民和刁民的做法引起广泛反感。

  江苏省睢宁县今年启用一套大众信用征集系统,从银行欠贷到早点摆摊,从闯红灯、欠缴水费到家庭道德等无所不包。比如围堵党政机关、闹访、缠访的将被制裁,利用网络、短信诬告、诽谤他人的扣100分;而被“党内严重警告”的仅扣30分。民众按分数划分ABCD四个等级,A级受优待,获评C级和D级在政审、资格审查、执照审核、社会救济等方面受限或不予考虑。

  当地政府为专门设计这套系统耗资80万元,并成立了正科级的征信办公室负责操作此事。新政迭出、被视为明星书记的该县县委书记王天琦声称,建立这套征信系统是为了严管民风,通过管理大众信息,鞭策大众讲真话。征信系统既强调民权,又强调民责,就是为了让民众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然而,此事经媒体公开披露后,将民众强行划良民和刁民的做法引起广泛反感。

  在该县县委书记的眼中,民众非严管不足以教化。为了实现这个经不起推敲的目标,除了一贯的党政约束和司法制裁,又利用征信系统另设一根道德锁链,强行加诸社会大众。显然,征信系统以信用为名,实质上强化的是社会控制之实;表面上看是要扭转民风,实际上是为了驾驭民众。在这个系统的压制下,民权难保,所谓的民责反被扭曲为驱使民众的借口。

  根本的问题是:政府有没有资格来划分民众的优劣等级?答案是否定的。敢于这样想乃至于付诸实践都可谓大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是主权在民、政府民有及民治的源头和依据所在。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民众同意,受民众信托,然后才能在此前提下实施正当的治理。睢宁的做法完全反其道而行之。

  历史上也有依照等级制来统治的政权,也有给民众强行贴上三六九等标签的政府,但其评价和下场如何已有公论。而睢宁的民众征信系统,违反宪法,无视历史,竟然还能在一方借助行政力量公然推行,着实令人惊诧。此种新政形式不仅在于颠覆了民权的主体地位,更借着以德治县的堂皇理由背弃法治。试问,如果对法治有信心,政通人和,又何必用道德去节制民众?

  征信系统于法于理无凭无据,其作为道德惩罚的手段更加荒谬。本来,民众只要拥有公民身份即有资格要求政府提供完备的、不带附加条件的公共服务。可在征信系统中,就连类似执照审核的政府基本服务都被演变成打压的措施,公民权利被任意收窄,甚至遭到粗暴剥夺。征信系统发展蜕变到这一步,暴露出党政部门无意护卫民权的真实倾向,已然站到民众的对立面,很有威胁的意味。

  可恰恰就是这样一套伤害法治、危及民权的东西,却能在睢宁大张旗鼓地批准实施。由此值得深究的是,对于执政者而言,宪法、民权、政府的次序已经被打乱,他们丝毫不忌惮于促成另外一种秩序。在这种秩序下,权力通吃,民众成为政府防备的对象。征信系统的崇拜者轻佻地拿民权说事,却用实际行动蔑视了民权,对逆势而动满不在乎。

  征信系统在试图进一步束缚民众的同时,民众也可以较为清楚地衡量与政府的关系,也容易归纳出政府对待民众的真正态度,从而更清晰地看出自身的处境。总之,有助于民众加深对政府意志的理解,这是单靠书本知识无法完成的启蒙。因此,似乎没有必要过分担心征信系统对大众的伤害,实因系统必将随着大众的透彻理解而趋于脆弱直至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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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者海客 海客 发布于2010-03-31 15:28:58
被视为明星书记的该县县委书记王天琦声称,建立这套征信系统是为了严管民风,通过管理大众信息,鞭策大众讲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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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泥马的!
清水江边有个罗汉坡 清水江 发布于2010-03-31 18:49:36
睢宁县政府给公民“评级”鞭策群众,优待“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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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东锋




       3月22日,睢宁征信办又发布了第二批大众信用加减分情况,在睢宁官方网站“中国·睢宁”和睢宁县委主办的赠报《今日睢宁》上,除了公布公民的姓名、单位/住址和加减分分值及原因外,还醒目的提醒,被公布了优良信息的个人,在各种审查和执照、贷款等申请方面将被优先考虑,而被公布不良信息的个人,则要被“从严把关”。

  江苏睢宁实行大众信用征集、打分和公开,从银行欠贷到早点摆摊再到家庭道德无所不包

  信用评估为A级的个人在入学、就业、提干等方面优先照顾;C、D级公民将在各方面被严查

  行贿受贿、信用卡两次透支逾期未还款、缠访闹访、闯红灯等行为都是扣50分

  评为“招商引资、平民英雄”被表彰 +20分

  拾金不昧被宣传报道 +15分

  恶意欠缴电话费 -20分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0分

  ……

  这段类似学生操行考核的记录,来自3月15日出现在西祠“睢宁论坛官方版”的《全县2010年1-2月份大众信用信息征集及信用分值加减情况》,发布单位是“睢宁县大众信用征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睢宁征信办”)。

  3月22日,睢宁征信办又发布了第二批大众信用加减分情况,在睢宁官方网站“中国·睢宁”和睢宁县委主办的赠报《今日睢宁》上,除了公布公民的姓名、单位/住址和加减分分值及原因外,还醒目的提醒,被公布了优良信息的个人,在各种审查和执照、贷款等申请方面将被优先考虑,而被公布不良信息的个人,则要被“从严把关”。在公布的1926条不良信息中,包括恶意欠缴税费、闯红灯、生二胎、欠贷款等。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创造性地将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入了大众信用征集系统,从银行欠贷到早点摆摊,从官员受贿到司机闯红灯,从欠缴水费到家庭道德等无所不包。这些行为全部被量化为分数,并将公民个人评为ABCD四个等级。

  之所以把一些看起来与信用并无直接关联的内容纳入,“是为了反映出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睢宁征信办主任朱品武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说。南都记者了解到,该系统因前所未有,睢宁县只好花了80万元请某公司专门开发。

  “管理大众信息,鞭策群众讲真话。”睢宁县委书记王天琦高调宣称要“严管民风”,要让群众“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

  全国首家政府给公民信用打分

  3月21日,第一批大众信用加减分情况被网上公开曝光后一个星期,南都记者在睢宁采访此事,多位受访者对“大众信用管理”依然没有明确的概念,最多也只表示听说过,具体到这样的信用管理究竟会带来哪些后果,受访者更多一脸茫然地称“没想过”。

  他们的名字、住址、扣分原因都被在网上公布,按照睢宁正在试行的那些规定,他们都留下了不良记录。如果扣分较多最后信用评级成为C级,将可能在各种资格申请、救助项目申请、执照申请等方面被“严加审核”。

  当地网民的反应似乎也很平淡。西祠上发布《睢宁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帖子后面,渴求社会诚信的跟帖评论者们大多表示支持,只有一位名为“nishinaliren”的网民表达了不同看法:“这样的加减分,本意很好,但很傻很天真。”

  22日,第二批大众信用加减分情况被在睢宁的报纸和网上公布,上面还特别注明:被公布优良信息的个人(1064人),凡涉及政审考察类、资格审查类、执照审核类、贷款申请、政策性扶持救助等类项目,有关部门按照《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优先考虑,被公布不良信息的个人(1928人),涉及上述等类项目,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核,从严把关。

  这些公开记录是睢宁全县过去两个月的大众信用加减分记录。

  在酝酿半年后,全国首家由政府直接给公民信用打分评级的系统在江苏睢宁正式实施。

  个人姓名、住址被曝光

  睢宁,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东南部,一个人口超130万的县级行政单位,一度以民风“质朴存彪悍”著称。睢宁县委去年出版的《睢宁改变》一书中,对当地的民风描述为:老百姓“喜争好斗善诉讼”。

  睢宁县委书记王天琦说,睢宁是“双严管”,不但要严管干部,也要严管民风。这位几年来新政不断、曝光率颇高的明星县委书记,1月23日在人民网的地方新政论坛上明确表示,党委政府“既强调民权,又要强调民责”,要“管理大众信息,鞭策群众讲真话”。他介绍说,睢宁建立起个人信息数据库,按照信用评级标准,把个人信用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按照“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原则对评估结果进行使用,倡导“守法、守信,向善、向上”的良好民风。

  王天琦所说的信用评级,指的是2009年9月4日由中共睢宁县委全体会议通过的《睢宁县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及《睢宁县大众信用信息评估细则》,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当时的新闻报道称,“这是全国第一个对大众信用进行评估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3月中旬开始,睢宁征信办把1、2月的大众信用加减分情况陆续公布。

  《试行办法》的第六条明确列举了大众信用信息的范围:个人基本信息、商业服务信用信息、社会服务信用信息、社会管理信用信息、社会信用特别信息。具体内容除了个人银行信贷记录、个人履行合约记录等这样的常见金融征信内容,还包括了“家庭暴力、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记录”、“围堵党政机关、企业、工地、无理闹访、缠访等记录”、“个人超计划生育记录”、“交通违法记录”等在普通人印象里与诚信并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除了上述涉及个人信用的“负面信息”,《试行办法》列举的征信范围还包括了两大方面的“正面信息”:表彰奖励信用信息和社会公益信用信息。

  每个季度末,加减分情况都会公布,从目前公布的情况看,加分的绝大多数都是政府及事业单位员工,主要加分项目为“社会妈妈帮扶孤儿”,而减分则主要是普通群众。加分项目一般公布个人单位,减分项目一般公布个人住址。

  2月3日,睢宁纪委书记唐健在会议上表示,对征集的不良信用信息,要向社会公布,让不良信息行为人的不诚信之举暴露于社会监督之下,“接受社会舆论的鞭挞,让其无处遁形”,真正体现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局面。

  A级优待,C级受限

  与《试行办法》相配套的,还有一部《睢宁县大众信用信息评估细则(试行)》。根据这一细则,上述征信内容的每一条记录被详细地赋予了10-100分的分值,而后纳入到一个以1000分为基准的级别评估体系里,负面信息记录减分,正面信息记录加分,并最终转化为四个等级:A级为诚信级别,分值在970分以上;B级为较诚信级别,分值在850-969分;C级为诚信警示级别,分值在600-849分;D级为不诚信级别,分值在599分以下。

  这看起来是一个非常宏大的设想,为此,睢宁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正科级建制的新机构——大众信用征集管理办公室,并且通过招标方式以80万元的价格请深圳一家软件公司开发这套此前从未有的征信管理系统。所有这一切的目标具体而又明确:将个人信用体系与基层政府对社会的动员和管理对接。换句话说,通过将信用评估分数直接与基层的社会问题挂钩,“把群众认为最需要加强管理的民风问题纳入信用体系建设”。

  与评级对应的,则是在诸如政审考察、资格审核、执照审核、政策性扶持、补助项目等方面审核的严厉程度,比如“个人信用评估为A级的,其本人在入学、就业、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优先照顾”,“个人信用评估为C级的,对资格、执照审核,政策性扶持、救助项目严格审核”,“个人信用评估为D级的,否决政审类考察,在资格审核、执照审核、政策性扶持、救助项目中原则上不予考虑。”

  在此次公布的记录中,信用级别直接进入诚信警示级(C)和不诚信级别(D)的共有24人。

  睢宁纪委书记唐健称,凡公布的不良信息涉及重大方面的个人,“要在本年度在政审考察类项目、资格审核类项目、执照审核类项目、政策性扶持救助项目上取消其个人资格。”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从目前公布的1-2月份大众信用分值加减分结果来看,被罚分的主要集中于不遵守交通规则、恶意欠缴水费、违反计划生育、个人欠贷等基层社会热点问题方面。特别是民间借贷流行的当地,个人欠贷方面的信用记录占据了大部分。

  评分细则赋予的具体分值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这样的特点。比如,在社会管理信用信息方面,计划生育、制假售假、城管管理等记录最高分值也仅有35分/次,而在家庭道德、偷盗财物、交通违法等这样基层所面对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的社会问题方面,分值都达到了50分/次,而作为在网络问政、网络监督问责走在前列的县,对利用网络、短信、信函诬告、诽谤他人记录的罚分则达到了100分/次,与刑事处罚的分值并列最高。

  记者了解到,以分数等级评价个人信用的做法,源自美国FICO信用分制度。不过国际上通行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主要应用于金融领域,而由政府以信用分数的形式来给个人打分评级、规范个人行为,极可能是睢宁首创。

  更重要的是,按照“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原则,一旦将个人诸多领域的行为置于一个评价体系内,就存在将个人行为责任扩大化的隐忧:一个人因为没遵守交通规则被罚分,是否表示他会借了贷款不还?是否应该在申请国家救济方面受限?

  对此,睢宁征信办主任朱品武表示,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的理由是,只有当个人的信用分数达到了示警级别(即C级),“这个分数是经过科学估算的,大概会有多大的比例达到某个级别,不会说让大部分人都受到影响”,“现在通报,也并不代表最终结果,即使罚了分,还有加分的项目,也可以通过那些方面补回来”。

  采访中,他也强调了对个人信用体系在民风建设方面的期待,并表示,之所以将更多看似与个人信用并没有直接关联的内容纳入其中,“是为了反映出一个人的综合素质”。

  睢宁征信办:不会让大部分人受影响

  3月22日,睢宁县征信办主任朱品武在办公室接受了南都记者采访。

  南都:从银行征信的做法来看,通常个人的信用记录只开放个人查询,或在个人授权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查询,像睢宁这样的直接公开,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

  朱品武(睢宁征信办主任):我们在这个方面也是非常谨慎的,现在公布的这些,主要来源于公开的信息,比如个人欠贷的记录,银行都下发了催缴通知书,或者之前在报纸上都公布过了,我们才收集过来,这样就绕过了个人隐私这一点。

  并且也是有选择的公布,比如卖淫嫖娼这样的,就没有公布。这两个月,我们一共征集到了1064条优良信息,3352条不良信息,优良信息全部公布了,不良信息只公布了1928条,这说明我们是很慎重的。

  南都:把一个人的各个方面通过一个分数体系打通了,可能有人会不会担心,自己违反交通法规被罚分了,可能会影响到他的小孩读书,会不会不公平?

  朱品武: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人的信用分数达到示警级别,才会有影响,而这个分数是经过科学估算的,大概会有多大的比例达到某个级别,不会说让大部分人都受到影响,但是如果说一个人总是违反交通规则,这样的人你能相信么?

  南都:涉及到欠缴水电费、电话费这样的现象,此前存在争议,而因为欠缴可能有多种原因。

  朱品武:这些主要是针对那些恶意情况。

  南都:如何判定恶意呢?

  朱品武:比如电费这项,主要是针对农村偷电行为的,并不是说你一次两次没有及时交电费就会罚分;还有电话费,电信公司反复催缴,一直不交,这不是恶意么?

  南都:再比如情况通报中“占道摆卖早点”被罚分的,如果因为罚分,结果申请不到营业执照,岂不是矛盾了?

  朱品武:其实这里针对的主要是超出范围经营的,比如把店里的东西摆出门外好远,摆到了路上,另一方面,这些处罚都是落实到具体的地址的,如果说一个农民占道卖东西被罚了,可能交钱就完事儿了,根本不会记录姓名、家庭住址这些信息,也就很难登记到。另外,如果一个人对减分有疑义,也可以打电话申诉。

  (以上内容根据当事人与记者采访谈话录音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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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川的个人空间 庚川 发布于2010-03-31 19:00:51
睢宁县政府在挑战强奸人的底线
清水江边有个罗汉坡 清水江 发布于2010-04-01 10:12:05
回复 4# 的帖子
管理、鞭策用得好
这个王书记实乃百年不遇的好官啊
送他一匹马吧

清水江边有个罗汉坡 清水江 发布于2010-04-01 10:15:17
何来“误导社会舆论”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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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寇准





       3月26日,南都率先报道了江苏睢宁县推行大众信用管理办法的事情;次日,南都刊发社论《政府没有资格为民众划等级》,针锋相对提出否定意见,核心观点是睢宁的征信系统违背宪法;3月29日,南都发表马青的署名文章《睢宁县政府为何对民众不放心?》,分析了睢宁推行征信系统的深层目的。同日,睢宁县委通过中国新闻网发布《中共睢宁县委宣传部致《南方都市报>编辑部的函》,对南都的报道和评论作出回应。  

  睢宁县委迅速就新闻报道作出回应,行文也相对客观冷静,就事论事地提出商榷意见,其做法无疑值得肯定。睢宁的回应,有助于达到深入的社会讨论,也为更全面地理解睢宁的征信系统提供了多样的角度。但睢宁对南都的回应同样提供了靶子,其论点和论证值得认真辩驳。  

  从睢宁致南都的专函可知,南都的新闻报道没有事实差错,这是连批评对象也认可的。概括来看,睢宁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一些文字表述上:一是认为南都的报道和评论将“对公民信用打分”在拟订标题时写成“对公民打分”;二是认为睢宁的征信对象有“官”有“民”,新闻标题中只写“民”丢了“官”,还认为“无端出现‘良’民”一词,有误导嫌疑。  

  睢宁坚持认为征信系统所征集的是“大众信用”,类似于银行信用系统,而不是对公民打分。这是极容易为大众混淆的地方,但也不难分得一清二楚。因为根据睢宁征信系统的标准,民众社会生活及其表现的方方面面都被纳入进来,远远超出了银行征信的范围。换言之,一个人之所以成为公民的所有方面都被系统涵盖了,即便在网上发帖也可能受到党政纪律或行政处分,甚至以剥夺民众以公民身份享有的政府公共服务来达到惩戒的目的。在这样的状况下,直接把公民权利变成了监管和分级的对象,不是所谓“大众信用”的托词所能涵盖和否认的。睢宁计较文字表述,但却无法在事实上自圆其说。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征信系统的对象有“官”有“民”,也不能否认征信系统对公民划分等级的实质———只能说,在这样一种征信系统下,所有人都可能是受害者,并不因官民身份而有所不同。  

  睢宁的来函一再强调征信系统的“全国首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信用制度”,“理应受到媒体呵护与激励”。首创与否不是赞美一种政策的依据,否则法西斯是否也该受到赞美呢?睢宁征信违背了宪法中主权在民、政府对民众负责的精神,实际上是大错在先,南都对其批评恰恰是督促当政者检视反省,为修正乃至废弃征信系统创造机会。如果以首创为名向媒体强索无视立场、抛弃原则的社会拥护,稍有不同意见,就被视作“棒打改革先锋”,睢宁没有必要用这种方式讨要同情。  

  睢宁县委宣传部的来函提及南都的做法会“误导广大读者,误导社会舆论”。其实,睢宁完全没有必要有此担心。这样说实质上低估了大众的智商,更轻视了舆论辨别清浊的能力。在如今这个时代,民众已经不可能被随便愚弄。宪法不张,民权难立,民众从来不担心会被自由报道的新闻媒体误入歧途。民众的忧虑乃至于愤懑仅仅是:他们受到权力管制,却很难改变这种肆意超越边界和责任的管理状态。  

  睢宁虽小,却不是封闭的城市,也不可能被官方的话语体系与外面的世界隔离。操控征信系统的人,并不是民众的选择,却在管理民众的所有事务。这是最大的无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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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江边有个罗汉坡 清水江 发布于2010-04-01 21:51:55
民分刁良是“吏治”思维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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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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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遥古城,平遥县衙督捕厅(清代的司法综合机构)展览的民国时期的《良民证》,所谓良民是与刁民相对而言的,都属于漠视人权的旧时代产物。





       江苏睢宁县创造发明了史无前例的“良民”评级,将每个公民私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入了大众信用征集系统,如被评为“招商引资、平民英雄”获表彰+20分,恶意欠缴电话费-20分。县委书记高调称要“严管民风”,让群众“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  

  民分刁良的吏治来源  

  虽然良民证这东西,是日本人侵略中国的时候才有的。但一直以来,良民和刁民,却基本上是统治者治民的基本判断。大到皇帝,小到比县令还小的巡检和典史,都希望治下之民是良民,都感慨刁民之难治。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良民和刁民,大抵是“大多数”和“一小撮”之分。只是各地方的刁民尺度不一,有的地方,打了下乡的衙役才算刁,有的地方,不满了小声嘀咕几句就铁定刁民了。  

  在帝制时代,皇帝一般来说,对百姓要客气一点。在更多的时候,他视他们为“子民”,而自己是天下百姓的“大父”,即超越百姓自家父亲之父。而直接治民的州县之官,虽然有父母官的说法,但落实到具体的官僚框架里,州县官却是“牧民之官”。言外之意,百姓在官僚眼里,不过是牛羊而已。所以,所谓良民和刁民,无非是放牧人眼中驯良和调皮捣蛋的牲口。这样的牲口,当然谈不上今天我们所说的权利两个字。

  但是,尽管我们说,权利(right)这个词,是晚清时才从外国进口的。但权利概念本身,就包含天赋的意义在内。尽管官员视治理百姓为放牧牛羊,但中国古代的百姓,毕竟不是欧洲封建制下的农奴(即使农奴,也有一些天然的权利),他们在法律上是自由人,拥有相当多自然的权利。如果这些权利遭受官府的恶意而且连续的侵犯,比如明显违规的横征暴敛,或者贪赃枉法,他们也会反抗。当然,这种反抗如果经过乡绅,通过“正常渠道”,比如御史和其他监察机构,向上反映,上面是认可的。但是,如果这个渠道不灵了,百姓采取其他手段,比如起哄打了衙役,比如聚众集会,或者到官衙示威,甚至打了赃官。那么,无论民众方面理由多么充分,行动多么正义,最终领头的“闹事者”,肯定要受到惩罚,而且是严厉的惩罚。而贪赃惹事的官员,虽然多半也要被惩罚一下,但也有平安无事的。出事罚两头,但重头是百姓领头者,这是千百年来颠扑不破的官府治理“群体性事件”的不二法门。  

  封建王朝时的百姓权利  

  清初顺治年间的江南哭庙案,拨开其上种种意识形态和文化的迷雾,其实就是一个底层士绅借民众权益受损,利用顺治驾崩为由的维权发泄事件。吴县县令任维初,为补公仓亏空,额外征发,百姓不交,则强力征收,将抗粮不交的人,逮至班房。吴县以金圣叹为首的众秀才,原本就对县令不满,正好借机发泄。于是写了若干揭帖(大小字报),广为散发,还聚众到文庙“哭庙”抗议。在明代,士子哭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抗议方式,凡是士子对当地施政或者考试不公表示不满,就聚众到文庙,去向孔夫子倾诉。但是,当时的清朝江南巡抚朱国治却不想惯着他们。他居然不顾惯例,不问违规的县令,单治闹事的秀才。一口气,抓了18人,把金圣叹等人找了一个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莫须有的勾结海盗的罪名,治了死罪。  

  这个案子,在清朝历史上,是作为酷吏朱国治的劣迹和鳌拜的暴政存在的。但是,抗官的刁民必治这个原则,却是一以贯之的。除了在晚清王朝控制力已经大大减弱的情况下,在清朝历史上,凡是领头抗官的人,无一例外要被严惩。百姓固然有自己天然的权利要维护,但在官府却认为维护权利必须要通过官方的渠道,经官员或者皇帝之手。民众自行维权,哪怕有天大的理由,如何的迫不得已,都是无论如何不被允许的。  

  王朝是一个礼制体系,以上治下,是礼制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上下尊卑的结构,必须通过道德和法律加以强化。尽管这个体系,也承认体系内的官员,有可能贪赃枉法,至上而下地破坏秩序,让小民处于悲苦无告的境地,甚至官逼民反。但却固执地规定,纠正这种错误,只能自上而下进行。如果民众自行维权,无论多么有理,都属于以下犯上,触犯了整个礼制的尊严。  

  因此,尽管是海瑞这样出了名的清官,也承认“存体”(礼制的体面)的重要性。在王朝的语境里,尽管小民的安危也是重要的,但比起王朝的体面,毕竟是第二位的问题。比起上下尊卑的秩序,更是微不足道。允许百姓自行维权,就意味着允许百姓抗官,意味着秩序的崩解。在那个时代,一点人们眼中的小事,都会被轻易地引申到亡朝亡国的严重命题上去,被无限上纲上线。  

  不是说,在帝制时代,小民的权益完全被忽视,小民的权利根本谈不上。中国朝代更替如此频繁,其实每个王朝的多数皇帝们,都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他们治国的一个基本法则,就是尽量不去危及民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但是,同样不可撼动的另一个原则则是,他们绝不允许百姓自己起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百姓的权利,必须由王朝来代表,如果官府代表不了,皇帝肯定可以代表。所以,百姓的被代表命运,自古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皇帝一旦发现百姓连他都不相信了,连他都代表不了百姓了,那么,他自我感觉离王朝的覆灭也就不远了。但是,刻意维护体制的王朝政府,却无法遏制体制内的官员为非作歹,自然也就维护和代表不了民众,更谈不上维护他们的权益。说到底,皇帝信誉的最终破产,恰恰是源于他们这种吊诡的维护礼制的基本原则。  

  维权的代价实在太沉重  

  当然,作为百姓,也习惯了由别人来代表。他们的诉求,他们权利的保障,可以托付给乡绅,可以托付给本地的乡间能人,可以托付给清官,更可以托付给其实根本求不到的皇帝,但是就不托付给自己。在很多情况下,他们甚至说不清自己要什么,他们缺乏表达的话语体系。到了最后时刻,他们会用自己的手脚来表达,用暴力的方式来表达。这个时候,无论良民也好,刁民也好,都成了暴民。王朝刻意维护的秩序,就彻底崩溃。  

  中国的王朝意象,在王朝消亡之后,依然存在。掐尖式的治理方式,存在于制度,更存在于很多官员的心里。在人民公社时代,整治爱出头闹事的“大社员”,居然成为许多政治运动的目标之一。一个单位人,如果在单位出头维权,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群众,不管这个权益最终会不会被维护了,这个单位人算是完蛋了,从此以后,就别想有好日子过。在改革前,基本上是死无葬身之地,现在就得出局,到社会或者市场上讨生活。得罪一个领导,等于得罪所有领导,没有任何单位肯收留他。作为这个单位的群众,如果有幸赶上这么一位,在维权的时候,大家都会捧着他,给他高帽子戴,权维完了,这个人就会被无情地抛弃。也许,大家心里都觉得他不过是个傻乎乎的二杆子。  

  这几天网上正热闹的某大学教授被停课事件也是如此,虽然该教授被停课,实际上是大学教授的权利被无端侵害的问题,涉及几乎每个在大学教书的教师的利益,但我们看到,不仅官方会对该教授这种“不忍耐”的挑衅,极为愤慨,多数大学教授,对此都一言不发。其实就我所知,很多人都遭遇过这样的待遇。在私下里,大家都对该教授的反抗,感到高兴,但却不肯公开声援。  

  2009年,“被”字横空出世,也许代表了网络上人们权利意识的某种觉醒。但是,这种觉醒,还过多地依赖网络这个虚拟空间。在现实社会里,一方面,维权者依旧会被视为刁民,单位人被驱离,上访者被劳教,甚至被判刑。来自官府对民众的侵害,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在拆迁已经臭不可闻的舆论条件下,各地的恶性拆迁,依然不可阻挡,悲剧每天都在发生。另一方面,无论城乡,维权领袖被民众抛弃、牺牲的情况,依然存在。  

  作为知识分子成堆的大学,尽管无论师生,都对那位被停课教授的自我维权表示认同。但该教授今后的命运,如果不选择离开,也只能在学校做一个边缘人。也就是说,在上者,依然认为民众的权利是理所当然为他们代表的,而在下者的权利意识,并没有真的觉醒。他们在呼告无门的情况下,找媒体,找公共知识分子,找维权人士,找完用完,就丢了。个别站起来自我维权的人,连跟他同样命运的人,都未必呼应他,更何况其他人。每个人只有到了侵害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才会想起挣扎一下。这样的社会,还依然只能是一个上下尊卑的世界,没有公民,只有在下者,或者网络流行称呼的P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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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啦的个人空间 忘啦 发布于2010-04-02 08:14:30
见过傻逼 见过猪头 没见过傻逼长在猪头上
清水江边有个罗汉坡 清水江 发布于2010-04-04 14:11:50
回复 10# 的帖子

忘兄不必着急
潮停那里见过


清水江边有个罗汉坡 清水江 发布于2010-04-04 14:12:56
不是所有的“改革”都可以称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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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建





       3月30日,睢宁县政府网站发布万言回应书“能听睢宁说句话吗?”,介绍了《睢宁县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的出台经过,并呼吁社会各界在给予关注的同时,能呵护和支持地方的改革探索。显然,睢宁县政府将此举视为改革举措;但,不是所有的改革都可以称为改革,它甚至有可能是一种反改革。  

  首先,这个文件出台的合法性哪里,就是一个问题。大众信用说到底是个人信用,该问题本不在政府工作范围之内。道理很显然,大众或个人用赋税构成政府,是让它为自己工作,不会雇它来管束自己,包括自己的信用。至于它在总则第一条中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那么,它是否可以指出国家哪条法律法规授予或支持它出台管理个人信用的条款。这是政治文明的公识,政府权力来自宪法授权,同时行政作为要符合宪法精神。可以说,睢宁的做法无法找到法律层面上的支撑,而且这一举措也触犯了宪法所保障的公民的诸多权利。即使它自己认为是改革,但,任何改革都必须约束在法律的框架内。在依法行政这一点上,睢宁县政府做到的,只是提及,但压根没有顾及。  

  另外,睢宁县政府出台的这个办法,在指导思想上就很成问题。还是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把‘守法、守信,向善、向上’作为公民的基本行为规范……”这里,一会儿道德,一会儿法律,按照该县征信办主任的说法,还要“让法与德无缝对接”。可是,法,是法院的事,不是政府行政分支的事;德,更是民间自己的事,与政府的各个分支都没有关系。公民犯法有法律解决,姑不论;莫非政府可以介入本来属于社会甚至个人的“德”的领地吗。现代国家,其文明标志之一就是政府只问“政”而不问“教”,此即政教分离。政教分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产物,前此于它的皇权社会和教权社会毫无例外是政教合一的。个人道德,属于道德教化范畴,它非但不是政府的行政对象,而且是政府在权力自律上的不能染指之地。  

  可是,该县政府恰恰在自己不应亦不能的地方抱有雄心。姑不论当地民德如何,该县县委书记说:睢宁是“双严管”,不但要严管干部,也要严管民风。严管干部乃本职所司,怎么严苛都无妨。可是,严管民风,政府权力就大幅度出位了,它更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民风率由民德而构成,巡览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不会用行政手段整治民风或民德。假如当地民风有问题,政府唯一能做的就是整治官风,以官风影响民风,却不能将民风行政化。中国社会向有上行下效的传统,这就是孔子说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风向哪边吹,草向哪边倒)。假如该县民风不好,以致要官府严管;那么,首先就要看它官风如何,这才是问题的要害。  

  睢宁县这套信用管理系统虽然顶戴着改革的名头,但,从实际情况看,它非但不是改革,而且是改革前的回潮。改革之前,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全权性质的社会(Totalitarian society),政府权力可以伸向社会每一空间甚至是私人生活空间。1980年代以来的改革,其努力之一,就是权力逐步从社会的许多空间中退出,让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私人的归私人。今天,权力与权利的边界在理论上已经逐步清晰;可是,这套信用系统以大众信用为名,让权力大幅侵入个人信息领域;不但几乎是全方位地征集,而且在它认为良与不良之间,以行政方式作法律之外的赏罚管理。这实际上是一种与文革前“政治全权主义”不同的“行政全权主义”。谓予不信,可以请看睢宁官方“让法与德无缝对接”的解释:在有些社会管理中法不能“束”起来,德又“规”不住,那么能不能在法的螺栓和德的螺母之间加上一个垫片,这个垫片我们认为就是政府的行政手段。可见在睢宁官员眼中,法在政府手里,德也要由政府掌控,如果这之间还有空隙,行政手段就是填补的垫片。总之,权力在管理这个社会时,丝毫不能留下任何缝隙。这不是全权主义又是什么。不得不说,这段话和这个比喻,对全权主义的“全”,作出了相当准确的解释。  

  因此,这样的改革如果可以称为改革,那么,这个社会将被推往什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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