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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木心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6-15 08:33:55 / 个人分类:随想

2008年4月21日
 
木心是另一个可爱的老头,陈丹青尊他为大师,顶礼膜拜。很久以前就知道他,却懒得找书,我向有惰性,比之更坏的是心胸狭窄,容不得大师之外还有大师,这就是山民姐所谓的“视野狭隘”。不打算抵赖。
 
却又经受不住诱惑,在陈丹青不遗余力的广告攻势下,我终于,避免不了,投降。好吧,也是心甘情愿的,后果自负。
 
看了两本散文集:《哥伦比亚的倒影》和《鱼丽之宴》。文字好是好,却又过于华丽雕琢,有失质朴。许多用词,国语念来都拗口,心里就揣度:难道老头子用上海话来写文章?也许如此,老式文人,尤其是十里洋场出来的老式海派文人,身上应有许多轻易放不下的......什么呢?规范吧。该是如此。就像我这不老不小的新潮文学青年排斥新潮大师一样。嗯,忽然想起那些Nouveau riche受的闲气,确实冤。
 
昨日,有朋自米国来,下榻于丫公馆。丫公馆近日进行了升级,恰逢友人千里来相会,于是吆三喝四,在进阶版的丫公馆进行了一次妖精聚会,兼贺公馆重新营业。酒过八巡,菜上十味后,女人们都有点支持不住,开始扑向一切能让身体摆平的东西,个个东倒西歪了。而我趁着残留的一点神智,没忘记在告辞之际,从丫公馆的书架顺几本书走,其中之一,就是木心的《温莎墓园日记》。
 
今晚,饭后消遣便是读《温莎墓园日记》。才读至第二篇《下午的喜剧》便为这老头的幽默所折服,压抑不住聊一聊他的欲望。那篇《喜剧》是讲他在美国不遵守规则,屡屡被召至法庭接受判罚的经历。一次是高速公路上超速,法庭上狡辩不知道,还信口开河,杜撰曾在不设速度限制的德国高速公路上驾驶一事,并以为美国也同此规。美国人也是老实可爱,就信以为真,于是,罚他35美金了事。木心心中窃喜,回头就请朋友喝酒去了。第二次被传召法庭却是因为在地下车站吸烟,他也欣然前往,毫不介怀,最后交了个二十五美金抵事。
 
我只觉得好笑,这老头,分明太闲,竟沦落至此,官司上身登衙门也叫他兴高采烈!然后又想起,文艺本是来自有闲阶级,为温饱而劳碌的人怎可能思如泉涌,文采斐然?木心老头长居纽约,写作教书为职,既无家庭之羁绊,也无经济之虞虑,自然能够施施然地面对人生,何况又是在法制健全,凡事有分有寸有规有矩的美利坚合众国,上个法庭,犯点小罪,算得了什么?
 
想到这些杂七杂八的,木心那头戴大礼帽,嘴含烟斗的形象又在我脑海里浮现出来,不知不觉,我那张抬起来的、走神的脸上已暗藏笑意,恰好,这时候,一个五官端正的男人经过,他身后还有个三四岁的小男孩,他回头看了男孩一眼,眼光接着就飘了过来,嘴角微微上扬,分明是冲我笑。
 
我却突然有嫌恶的感觉。讨厌那些有孩子的男人。讨厌他们。不好好在家带孩子,出来显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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