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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祈年代诗选(199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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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10-13 10:58:13 / 个人分类:新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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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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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廬 发布于2010-10-12 10: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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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兄似在場親睹其事。哈哈。
- 画梅花女人 发布于2010-10-12 10: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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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儿性格哈!
- 寄廬 发布于2010-10-12 10: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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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說,你要那個令我們主子難堪的勞什子光榮做什麽?主子說了,只要你拒絕,就可以讓你早日得到自由。
他說:我雖然不配得到這個光榮,但是我是代表亡靈得到這個光榮的。即使我能聽你們的話拒絕光榮,但是亡靈們不答應啊。爲了二十一年前的亡靈,我只能拒絕你們。
- 画梅花女人 发布于2010-10-12 1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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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擦,这也算潜规则啊!
[ 本帖最后由 画梅花女人 于 2010-10-13 12:41 编辑 ]
- 廖伟棠发布于2010-10-12 11: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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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好!
除非他们能起二十多年前的亡灵出来签字。
- 张祈 发布于2010-10-12 11: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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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里的黑社会都是这么干
QUOTE:
原帖由 寄廬 于 2010-10-12 10:35 发表 張兄似在場親睹其事。哈哈。
我想大约也就如此。。。。。。。
- 南屿 发布于2010-10-12 11: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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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他已获刑,再不是警察管的了,应是法官管的。对不起特更正。
- 疏约 发布于2010-10-12 11: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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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深深感到做为一个网站编辑和编辑的耻辱。
- 画梅花女人 发布于2010-10-12 1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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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南屿 于 2010-10-12 11:38 发表 这里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他已获刑,再不是警察管的了,应是法官管的。对不起特更正。
有啥区别啊?
[ 本帖最后由 画梅花女人 于 2010-10-13 12:41 编辑 ]
- 张祈 发布于2010-10-12 1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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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认真想一下。
QUOTE:
原帖由 南屿 于 2010-10-12 11:38 发表 这里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他已获刑,再不是警察管的了,应是法官管的。对不起特更正。
法官的任务早已经完成了。
- 画梅花女人 发布于2010-10-12 11: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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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张祈 于 2010-10-12 11:41 发表 法官的任务早已经完成了。
是噻!把我都搞蒙了!
- 南屿 发布于2010-10-12 11: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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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那个“法”我知道,那也不关警察的事。那份‘协议’或“合同‘还是法官拿去办的。
[ 本帖最后由 南屿 于 2010-10-12 11:49 编辑 ]
- 海客 发布于2010-10-12 12: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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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疏约 于 2010-10-12 11:39 发表 这两天深深感到做为一个网站编辑和编辑的耻辱。
可以想象。咳咳,,,,都敢怒而不敢言
这样下去,,,, 我看天也就快亮了 哈
- 画梅花女人 发布于2010-10-12 12: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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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祈 发布于2010-10-12 1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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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了一下。
再想再改。。。。。
- 张祈 发布于2010-10-13 03: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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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修订
几个字。
- 丸子发布于2011-01-11 14: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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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故事为啥发到诗歌点评里来呢,莫非是“诗”?我困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