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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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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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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雪 发布于2010-07-21 16: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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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警方扫黄 带小姐“游街示众”(组图)
水母网 2010-07-07 14:17:00 网络 评论(1)| 大 中 小
抓捕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
7月3日晚,三中派出所在"创平安、迎亚运"专项整治行动中,抓获4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
7月5日上午,记者在三中派出所看到了这4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其中一名女子莫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一直沉默不语。据民警介绍,行动当晚,执法人员在对一出租屋内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两对男女莫某和李某,汪某和吴某涉嫌卖淫嫖娼,并当场将他们带回了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4名违法人员对其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4人已被依法治安拘留。
[ 本帖最后由 千山雪 于 2010-7-21 16:38 编辑 ]
- 海客 发布于2010-07-21 17: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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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的帖子
国不要脸!!!!
- 千山雪 发布于2010-07-21 2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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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海客 于 2010-7-21 17:47 发表 国不要脸!!!!
一个不让妓女生存的社会,,其实是更肮脏的社会,它是一种更恐怖的政治暴力,是对自由和人权的“强奸”。
[ 本帖最后由 千山雪 于 2010-7-26 18:29 编辑 ]
- 千山雪 发布于2010-07-22 10: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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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裸照公布引发争议[组图]
中广网 2009-11-0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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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晚,郑州大规模突击扫黄,300余名警力成功查处多家涉黄涉赌场所,抓获违法犯罪人员9人。
相关报道:
律师说:警方侵犯了“小姐”人权
有网友询问,拍“小姐”裸照并公之于众,是否合法?
针对此事,记者昨晚采访了长春浩瀚律师事务所的张晓冬律师。据他讲,警方公布“小姐”裸照肯定是不合法的。不管涉事女子违了什么法,犯了什么罪,哪怕是被法院宣判有罪的罪犯,她的人格尊严也应该得到维护。从大的方面讲,郑州警方是侵犯了“小姐”的人权,从小的方面讲,则侵犯了“小姐”的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权。另外,这张照片虽然打了马赛克,但由警方公布出来,从道德方面讲,实在是有伤风化。
河南省公安厅工作人员称不知情
记者就此事致电河南省公安厅,一位工作人员的答复是“我们不知道这个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她还告诉记者,他们在得知记者采访事由后,正在网上搜索相关图片。
短评:警权泛滥的悲剧
诚然,卖淫嫖娼是一个困扰社会的毒瘤,警方应该不遗余力地打击取缔。对于抓获的违法犯罪人员,经查实、证据确凿后进行公示也是一个合理的做法,但前提是必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告示。
我们现在正是处在法制的社会中,不能凭着个人的好恶下判断,道德标准不足以成为惩戒一个人的依据。郑州警方的警权暴力泛滥解释起来无非两个原因:一是不懂法,二是知法犯法。不论哪一个,都是不可接受的。
■相关链接
曝光“小姐”
已不是先例
深圳:捉200名妓女嫖客游街
深圳警方2006年在“红灯区”的上下沙村、沙嘴村及水围村等地发动连串扫黄行动,搜查了六百多间娱乐场所,包括卡拉OK、的士高、酒吧、桑拿浴室及发廊等地方,拘捕二百多名妓女和嫖客。事后,警方将这些妓女和嫖客押到色情场所集中的“三沙”(上沙、下沙和沙嘴)地区游街示众。
银川:卖淫女照片被贴在宣传栏
2007年6月26日,宁夏银川胜利街派出所、南桥工商所、胜利街办事处三部门曾联合行动,取缔了24家问题发廊。事后,派出所将28名卖淫女的照片当街贴在一块“卖淫嫖娼人员曝光板”上,上面张贴着卖淫女的正、侧两面相片。图片在眼部进行了简单处理,其面目轮廓依然清晰。
广东:被拍裸照,妓女大声求饶
2008年3月至4月1日,广东东莞警方开始罕见地高调扫黄,而随警行动的记者拍摄并发表妓女赤裸图或者暧昧发廊女的照片。而在警方清查酒店桑拿现场,更有妓女大声求饶,“我知道错了,求你们不要拍照!”
- 千山雪 发布于2010-07-22 10: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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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公布小姐裸照”背后的游街示众心理2009年11月04日 11:16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必须承认,近日引爆网络的“郑州警方公布小姐裸照”事件,很多人是冲着“小姐裸照”四字,而让该新闻一路点击飘红的。但是,在看到照片中一光头民警“威武怒喝”地揪住全身赤裸的“小姐”的头发,并迫使其面向镜头时,人们坐不住了。网络舆论开始沸腾,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谴责这名当事民警,甚至有人提出要对其进行人肉搜索。
小姐被强拍裸照,这是关系到生活在法治框架内每个公民的基本隐私权,乃至人格尊严的问题。卖淫嫖娼是违法的,相关人理应在法治范畴内受到相应责罚,而不是通过一些法治外的“揪头发”、“拍裸照”等羞辱手段,达到对当事人乃至后继者的所谓震慑、警示作用。只要是还生活在法治社会的公民,即使确认她违法了,但她拥有人格尊严、个人隐私的基本权利,也依然“生存”于公平正义的法治框架内,不该受到践踏。
从网络上人们愤怒的言论中我们知道,对人格哪怕是一个违法者尊严的捍卫,也是人类天生耻感形成的道德共鸣,即使对那些依然有着不小“窥私欲”的众人来说,人格尊严也是“窥私”之前的道德底线,它早已在人们心中达成共识。这也是为何流传数百年的罪犯“游街示众”文化,最终止于无形的根本原因。
回过头来看在这场“扫黄打非”大战中,敢于肆无忌惮揪住“小姐”头发,并将现场“小姐”裸照公诸于众的执法者,之所以敢无视“小姐”的基本人格尊严,就在于公权力常常不自觉地将自己置于了一个光环普照的道德高地。在他们靠自身权力营造的道德高地幻象之上,自是俯瞰众生的傲慢之姿。于是他们揪住小姐的头发,抬起她的面庞,喝问她的违法之行,拍下她的裸照并自以为是地公之于众。
这让我想起了当初邓贵大抽打邓玉娇的那叠钞票,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也许,警察揪住“小姐”头发的傲慢之态,与邓贵大用钞票抽打邓玉娇的狂妄之姿大抵相同——站在那样的公权高地,他们自是觉得“小姐”抑或邓玉娇这样的底层灵魂是可以轻贱的。于是,他们得意洋洋地将执法经过乃至照片示众,在小姐裸照“示众”的过程中,他们的成绩和满足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让人搞不懂的却是,除了展示自己的威风八面之外,公权力公布小姐裸照又试图向公众传达些什么讯息呢?是警告当事“小姐”不要再步入色情行业,还是想震慑那些仍在违法卖淫嫖娼的人?若只是警示,又何劳公布裸照如此不雅之举呢?要知道,公布裸照本身就是一种违法传播色情的行为,又何来对色情行业的震慑?反正对我来说,这条新闻传递给我的信息,除了哗众取宠,就只剩下很黄很暴力了。(李妍)
- 海客 发布于2010-07-22 1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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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的帖子
除了哗众取宠,就只剩下很黄很暴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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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得人心
- 江漢魂发布于2010-07-22 15: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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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大陆卖淫女们穿着共军军服、戴军帽迎客
敬礼!! 你們哈辛苦了
- 千山雪 发布于2010-07-22 17: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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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辱小姐,阿O争先
郑州扫黄裸照事件:光头警察遭人肉曝光
多伦多信息港 http://www.1tor.com 2009年11月05日 齐鲁晚报 [ 字号:缩小 增大]
10月28日晚,郑州大规模突击扫黄
[ 本帖最后由 千山雪 于 2010-7-27 12:52 编辑 ]
- 南屿 发布于2010-07-22 19: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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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大文人发布于2010-07-23 15: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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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民主作保障的理想
从来只会让人窒息
2010年7月23日
- 千山雪 发布于2010-07-24 04: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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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文人说得有理。多谢!
- 忘啦 发布于2010-07-24 08: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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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不要脸。
好厉害
- 龙安 发布于2010-07-24 08: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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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暴力拿对付弱势群体,而从没想过用制度来整合。一个国家的智慧就是如此缺乏想象力。
- 千山雪 发布于2010-07-24 11: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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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润天之厚,青红本自来。舍身去集市,万家都开怀。
[ 本帖最后由 千山雪 于 2010-7-26 14:14 编辑 ]
- 忘啦 发布于2010-07-24 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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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只剩下半身了 半人权还得不到保护
- 千山雪 发布于2010-07-25 07: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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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嫖客不应该是罪犯。虐待她们就是犯罪!
[ 本帖最后由 千山雪 于 2010-7-26 14:16 编辑 ]
- 千山雪 发布于2010-07-26 05: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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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下发通知制止将违法人员游街示众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03:38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李红汛 实习生 尹伊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日前,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省公安厅已向全省转发,并规定发生此类问题,将予以通报,并依法追查当地公安机关领导责任。
今年6月22日,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重点打击整治行动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开展对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行动,力度较大。从全国情况看,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打击行动中,个别地方公安机关不注重执法方式、方法。近日,广东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派出所将抓获涉嫌卖淫妇女戴着手铐、绳牵、赤脚站街照片在媒体上公布;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洪山街派出所贴出公告,公布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姓名、年龄和处罚措施。有关媒体分别对上述情况予以曝光,多家网站予以转载,在社会上引起高度关注,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广东、湖北两地基层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工作中发生的上述问题,反映出当前一些地方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片面追求打击效果、轻视保障人权的观念根深蒂固,不能正确、公开、公正、文明、理性执法,执法方式严重违反国家规定,侵害了违法人员的人格尊严。
通知中指出,各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切实改进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既要严格、公正,又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既要坚持执法公开,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昨日,省公安厅在转发公安部通知的同时规定,今后,凡发生此类问题,将予以通报,并依法追查当地公安机关领导的责任。
---------------------------这让我想起了当初邓贵大抽打邓玉娇的那叠钞票,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也许,警察揪住“小姐”头发的傲慢之态,与邓贵大用钞票抽打邓玉娇的狂妄之姿大抵相同——站在那样的公权高地,他们自是觉得“小姐”抑或邓玉娇这样的底层灵魂是可以轻贱的。于是,他们得意洋洋地将执法经过乃至照片示众,在小姐裸照“示众”的过程中,他们的成绩和满足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 本帖最后由 千山雪 于 2010-7-26 06:38 编辑 ]
- 遗忘的世纪 发布于2010-07-26 10: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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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独立的案件来说 执法部门是知法犯法行为
1)那些嫖客还未逐一侦破落网就宣判 猜想执法程序一定违法
2)责罚由妓女一人担当 执法部门是涉嫌故意塞责栽赃 故意执法不公正不透明 涉嫌社会道义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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