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作家能否走远,就看是否建立了自己的世界

帕蒂古丽 发表于: 2017-5-03 17:54 来源: 今天

——浅谈帕蒂古丽长篇小说《百年血脉》的层次感



论文作者:茹克亚·吐尔逊(维吾尔族)



摘要:[size=10.5pt]百年血脉》是一部关于混血家族的优秀作品,[size=10.5pt]在这本书中描写的家族是由维吾尔族、回族、汉族等多民族组成的大家族,这家族每个成员在不同的身份中挣扎,他们不停地追寻真我,有的找到出路得到幸福,有的越来越困惑丢失自己。笔者从不同的三个角度来分析这部长篇小说的内容层次。
关键词:[size=10.5pt]《百年血脉》;混血家族;民族身份; 追寻真我

维吾尔作家帕蒂古丽2014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百年血脉》上市以来,销售逆市上场,获得了读者的高度认可。20151月即登上《中国好书榜》文学类第一名,随后在季度榜、半年榜中均排名靠前。201511月入选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市南山区委联合评选的“2015年度最值得阅读的一百本好书”总榜第11名(原创文学作品榜第三名)。该书被文学评论界誉为继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阿莱的《尘埃落定》后,30年来最具民族意义的经典长篇小说作品,2014年被评为“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长篇小说”。
《百年血脉》是一部以半自传的形式写出来的,25万字的长篇小说,描写了一个多民族家族的百年历程。《百年血脉》是维吾尔族第一部突破心灵颤栗,大胆地直面超越民族的爱情的长篇小说,带给人巨大的心灵震撼。在小说中的那些人物在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间的挣扎,即最初的焦虑、绝望、悲痛到最后的宽容、安宁、幸福,让我们激动,又让我们深深思考小说的意义。笔者从不同的三个角度来分析《百年血脉》的内容层次。
一、从固执到宽容:民族融合是小说必然的结果
小说以第一人称“我”为主线的,主人公‘我’是作者帕蒂古丽自己,‘我’家族的居住地是帕蒂古丽的故乡新疆沙湾县大梁坡村。作者记录的“大梁坡不仅仅是她一人的村庄,而是整个中国多民族之间相互接融相互融合的混血村庄的缩影。”      在这个小小的混血村庄里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汉族等多民族共同生活。当年,‘我’外公、外婆是从甘肃天水来新疆的,‘我’父亲是从喀什来大梁坡定居的。他们一家族移入了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因着生活习惯、宗教信仰、民族文化、乡土习俗等不同的因素,他们面临着摩擦、冲突,又体验着身份归属的焦虑、消融自我的风险,感受着孤独、痛苦、迷茫的情绪。他们以共存、共荣、相互影响、相互扶持的同时,在方方面面的文化冲撞中拼命地保护血脉的纯净,竭尽全力保持自己的声音。最代表的几个人物是‘我’的外婆、苏菲娅的爷爷、奶奶。
‘我’外婆是个大字不识一个、一天五番乃玛孜不丢的,仅仅固守本民族的宗教教训与规定的人。她常常提醒自己的儿女不要爱上外族人。外婆宁愿看自己孩子的不幸,但绝不同意他们跟外族人结婚。外婆觉得跟外族人结婚是对民族的背叛,不可原谅的罪,决不能允许的行为。外公是‘我’太外公从逃荒路上捡来的汉族孩子,太外公把外公变成穆斯林后,自己做主把女儿嫁给他。由于外公是个汉族人,外婆觉得自己有罪,一种疼痛感一直缠绕着她,念经是外婆唯一的止痛方式。她把保护血脉的纯净当成自己的终生义务,不顾儿女的不幸,她一辈子执着奋斗竭尽全力阻止儿女们跟外族人通婚。
‘我’姨姨跟外婆给她找的一位回族男人结婚,可她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细顺到不能让她生下一男半女的男人。姨姨伤心又灰心地过了一辈子,没过一天自己乐意的日子,空空地走了。
‘我’舅舅上中学就喜欢上了一个汉族女孩儿,外婆坚决不同意。为了让外婆不再操心,舅舅早跟一个外婆帮他看好的回民姑娘定了亲去当上门女婿,可他以后发现他的妻子是个疯子。生命最后的几十年,躺在床上的外婆一天天眼看着儿子忍受媳妇的暴力、疯狂、侮辱,可还是咬牙坚持着不让儿子离婚。外婆的固执给舅舅、姨姨带来了一辈子的不幸。
苏菲娅(‘我’女儿)的小姑姑米芽儿就嫁给了外族男人。可惜命不好,嫁了个恶棍,但她已经没有脸奢谈离婚。因为跟外族男人结婚使她众叛离亲,如果她离婚,没有人会同情她。苏菲娅的爷爷、奶奶冷淡和孤立女儿,他们认为连同情她都不值得,谁也不希望她幸福,连她的三个孩子也不受祝福的,爷爷、奶奶都不让他们跟苏菲娅一起玩儿。他们通过对女儿的冷淡、不接受提醒下一代。‘我’上学时,一个汉族男孩非常喜欢‘我’,那个汉族男孩来‘我’家时,‘我’父亲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从此以后,‘我’清楚地看到了父亲的态度,决断了与那个男孩的关系。
从第一代到第五代在各种民族中对身份的难以定位亦流露了的反抗与困惑的情绪、不顾一切保护血脉的纯净的意志慢慢松懈了。‘我’父亲去世后跟一个汉族小伙子结婚了,‘我’哥哥、姐姐都跟外族人谈恋爱。外婆殁了一百天后,舅舅跟舅母离婚,跟那个等了他三十年的汉族女同学结婚了。苏菲娅喜欢上了汉族男孩,苏菲娅同父异母的弟弟喜欢上了汉族姑娘,‘我’儿子麦尔丹跟一个汉族姑娘谈恋爱,‘我’一点都不反对。
作者在小说的后记中说道:“我相信人类是一个相互连接的肢体,每人器官的疼痛,都是人类共同的疼痛。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是人类这个巨大身躯上的一个分子,彼此相连,牵动一个便会影响到另一个,生命就像花粉,随着命运的风飘流,你无法预料,有一天,你的子孙会和那一支血脉交融,碰撞杂糅出什么样的文化来。不同的文化就像正电荷与负电荷,撞击时会发现刺耳的噪声,也会产生耀眼的火花。暖湿氛围与干冷气团的交锋会带来雷鸣,也会带来一场激情的雨,这种撞击与交锋,也许就是文明整合与进步的前奏。”
其实,人与人、民族与民族之间也许没有那么多不同,只是世俗的各种教条把人们作为不同的种类分开了。但是“存在于每个人内心的善良、怜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相同点让这个家族的排斥和对抗的态度,焦虑不安的情绪慢慢放下来。他们长期一块儿生活中不知不觉得相互学习,促进了融合,从而逐渐宽容地接受对方的的文化、习俗。”
二、从丢失自己到追寻真我:寻找自我身份是小说的主题内容
威廉·布鲁姆说:“身份确认对任何个人来说,都是一个无意识的行为要求。个人努力设法确认身份以获得心理安全,也努力设法维持、保护和巩固身份以维护和加强这种心理安全感,后者对于个性稳定与心理健康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年来,大量内地汉族人迁入新疆居住,一批批少数民族也进入内地工作、做生意。他们在共同生活,相爱结婚。“二转子”越来越多,这是世界大融合引导的必然结果。“混血文化已经成为国际文坛的主流、这股文学潮流的核心就是体现个体身份的焦虑。”
《百年血脉》承载着一个哲学的命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不停地寻找真实的自己,好多时候找不到自己,为此痛苦、焦虑、绝望。
‘我’的外公是‘我’太外公从逃荒路上捡来的汉族孩子。虽然太外公收养后变成穆斯林,但他从不念《古兰经》,不做乃玛孜,也从不看外婆做乃玛孜。他一直保持沉默,沉默中对抗,他坚持追寻自己,但找不到自己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迷茫中结束自己的人生。
‘我’女儿苏菲娅来到江南后开始担心被消灭原来的自己。她在边城的回族家族与
江南的汉族家族中间困惑、迷失,脾气越来越暴躁,经过冷淡、暴力地对待‘我’对抗现实,拼命地抓紧自己的宗教、民族身份。这种反抗在以下的句子中表现得明显。“你为什么逼我吃这个,吃那个,那些东西清真吗?你自己乱吃,让我也变得像你一样,我以后回去怎么向爷爷和家里人交代?”“你做饭前像我奶奶那样念过清真言吗?你像马芬妈妈那样身上带过水(洗过小净)”吗?你菜里的那些牛肉是阿訇宰的吗?”
苏菲娅后来跟汉族男孩小浩谈恋爱,却心里怀着内疚感。她一直不敢背叛家族的嘱咐,她认为这种感情是可耻的,觉得它是一种罪恶,越是幸福就越觉得罪恶,越是甜蜜就越觉得可耻。这种罪恶感、羞耻感、恐惧感控制她的幸福。
苏菲娅同父异母的弟弟喜欢上了一个汉族姑娘,他知道他的家不允许他和那个汉族姑娘结婚,为了减轻爱上外族女孩儿的罪恶感,他用“玩玩”这种扭曲的说法给自己失控的行为开脱。
‘我’姐姐和哥哥对自己的身份感到困惑、迷茫、绝望。他们不敢寻找真我,他们一直逃避现实,越逃避越丢失,在逃避中毁灭了自己。
‘我’的外公是汉族,外婆是回族,父亲是维吾尔族,‘我’就是这样一团多民族混合的血肉。“从小父亲,母亲和他们的亲戚就分成两股势力不休地争夺我,父亲给我取了维吾尔族名字,一直到我上学,几乎没有人叫过,所有人都叫我丫头。上学前外婆又给我取了汉族名字,跟随外公姓黑。我总是搞不清,自己到底叫什么,才能不得罪父母的两个民族。”
‘我’初来南方的时候,公婆和当地人对我的生活习惯用冷嘲热讽的方式予以建议。在严峻的生存环境的威逼下,‘我’不得不处于半主动地接受状态。可‘我’为定居江南后放下的东西而感到痛苦,感觉丢失了自己宝贵的身份。以后的富裕、成功也也弥补不了‘我’内心的焦虑不安和愧疚。后来,‘我’的寻根意识越来越强烈,经过长时间的挣扎过后开始寻找自己。‘我’终于回到了‘我’多年来渴念的情感安放地喀什噶尔,回到了‘我’心里至高无上的故乡,散步了父亲走过的大街小巷,找到了许多维吾尔族亲戚。“在回忆与访亲中,帕蒂古丽多年的思乡之情瞬间决堤,她慢慢寻找到了自己文化的根,寻找到了最终让自己安下心来的东西。”
通过喀什噶尔旅行,‘我’慢慢地理解与接收自己混血的身份,终于找到了出路,找到了心里的平衡点,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
三、从逃避自己到伸出温暖的手:亲情是小说的精神源泉
民族身份不被其他人认可时,一家的四个孩子表现了不同的态度。‘哥哥和姐姐逃避现实,弟弟觉得无所谓。我’主动面对现实,寻找真实的自己。同时,每时每刻伸出温暖的手,让兄弟姐妹感觉到亲情的可贵存在,帮助他们找回自己。
‘我’哥哥是个胆小鬼,他没有面对现实,追寻自我身份的勇敢。他在迷茫与绝望中选择了离家出走,他走的越远,心理就越觉得安心,所以几十年在内地飘来飘去,他宁愿在内地去医院卖血维持生活,绝不愿意回家面对混血的身份,承担一个哥哥该承担的责任。最后,由于多次卖血,他的血液存在严重的感染,导致免疫功能急剧减退,到了生命的倒数日子。这个时候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回到故乡过生命最后的几个月。
‘我’姐姐是个为亲人无私地奉献自己的人。姐姐上高中时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太好,姐妹俩天天饿着过日子,为了吃饱,她跟食堂的师傅做不三不四的事,毁掉了自己的幸福。“那时哥哥离家出走了,姐姐没有参加预考和高考,而是退了学开始替父亲挣钱供我和弟弟读书,她先是留在学校食堂洗碗,等我考上大学,洗碗的钱已经供不起我了,她离开学校,在镇里的饭馆当了招待。”父亲去世后,她先去兰州,后去北京、澳门,跟年龄大,有钱的几个男人交往,拼命地赚钱寄给哥哥和弟弟。“姐姐用毁掉自己的生活为代价,用身家性命换来的钱,从来没有用在自己身上,全部给了哥哥、弟弟和姨姨。去澳门后,她给他们钱,慷慨到了不顾自己生存的境地。”
姐姐害怕想自己的民族身份,她没有找回原来的自己的勇气。姐姐就是用她的钱来忏悔她有损道德的那些做法,她只想拼命地赚钱,偏偏不给自己时间想自己的过去。她越困惑,越投入赚钱,越丢失自己。只有亲情是她坚持生活的唯一原因,是她人生的意义。
由于母亲的疯病,父亲把弟弟托付给姨姨带大,因此弟弟一直觉得家人欠他太多,哥哥、姐姐有责任给他补偿,只是不能指望他为家人做任何事。弟弟通过花两个姐姐的钱来安慰自己的不幸,减轻焦虑的情绪。
‘我’是这个家的天使,从不考虑自己,每时每刻为兄弟姐妹着想,准备着为他们奉献自己。父亲去世后谁也不愿意照顾母亲时,‘我’不顾米夫家的反对,把母亲带回边城,为此‘我’离婚失去了孩子,可‘我’没有后悔;失踪五年的哥哥突然有一天打电话说需要‘我’时,‘我’毫不犹豫地辞职有前途的编辑工作去广州看望哥哥。哥哥的病到了严重传染期时,‘我’又辞职工作带他回大南坡,在那里照顾哥哥一百天,在生命最后时段,‘我’给了哥哥最伟大的亲情;‘我’姐姐的分娩降临时,‘我’又辞职去西安照顾姐姐;虽然‘我’的生活条件也没那么好,但一直没有忘记只会伸手要钱的弟弟。他们彼此相爱,相互同情自己的不幸,一个亲戚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不顾一切解决他的困难。虽然他们沉默,不善于表达对亲戚的爱情,但是他们的实际行为确实让我们感到亲情的伟大、亲情的可贵。
《百年血脉》不仅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更是维吾尔民族百年情感历程的一个缩影,甚至是世界范围的一个特殊甚至敏感的话题。《百年血脉》为人们呈现了混血文化,展示了一个混血家族无法逃避的、痛入骨髓的人生经历与心灵深处的回忆;这不仅是一个混血家族的真我追寻之旅,而是人类共同的追寻之旅。在追寻真我路上我们要怎么走,《百年血脉》给我们给予了最好的答案,给我们指出了光明灿烂的路。随着不同民族间社会交往的密切,保持民族血统的纯粹性与超越民族的爱情之间的冲突便不可避免。努力消融和化解这些冲突,才能让世界充满爱;《百年血脉》不仅是一部自我救赎的作品,更是一部唤醒社会关注超越民族的爱情,关注他们孤独、迷茫和破碎的心路历程,并能以宽容的心态为他们的爱情喝彩。
“小说家谢志强认为,看一位作家能否走远,就看他(她)是否建立了自己的世界。”
帕蒂古丽通过一辈子努力追寻真我,找到了出路,找回了心里的平衡点,对于自己的多民族身份,对于人类的发展形成了独特的人生观,建立了自己的世界,有希望能走更远。




作者:茹克亚·吐尔逊,维吾尔族,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的在读硕士生。



[ 本帖最后由 帕蒂古丽 于 2017-5-3 17:58 编辑 ]


View My St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