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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仙记

荆南村 发表于: 2017-3-07 16:05 来源: 今天

遇仙记

1

他在劳动路老城墙边的章姐餐馆里吃过两个包子,喝了一瓶豆浆,才不慌不忙地起身。他先把随身带的一个保温杯灌满了开水,才跟章姐结帐。要走时,抬手看看手表,才七点过一刻。他盘算着要到哪里去买些水果。到医院外面的水果摊买可能会贵得多,但免得提那么远的路,轻脚轻手过去吧,省省力。他从桌上的纸巾盒里抽了一张纸巾,一面擦嘴,一面往城墙被拆开的一个缺口走,那里有阶梯可以走上城墙去。从城墙上往西走到医院,倒是用不了二十分钟。
但是忽然之间,一阵巨大的喧闹声传过来,就像有一枚硕大的皮球,反复沉重的投向城墙,激起有节奏的一波波回响。这是西洋铜管乐。在城墙前边,就是城墙缺口旁一条小巷子里面——劳动路殡仪馆那里,应该有一班音乐队正在吹吹打打经过。那曲子正是令他生厌的《小苹果》。
又是送葬。
到了他这把年纪,对生死应该说是看得更淡然了,但其实他并没有那么超脱。相反他对生死格外敏感,他甚至忌讳人家认为他是一个“老人”。一个老人意味着什么呢?不就是更接近死亡,每时每刻都担心随时随地可能无病无灾而自然死亡吗?他自己觉得他离这个群体还很“有点距离”。他甚至觉得在自己的内心感觉里来说,他还是很“年轻”。当然,这不仅仅是所谓“心态”方面的,这种自欺欺人的说法并不能使他心安理得。他确确实实是感觉自己的身体——自己的一切生理机能——都仍然富有勃勃的生气,散发出旺盛的活力。他还很不服老,时不时表现得踌躇满志,似乎还想要暗暗和年轻人一较高下。他这种脾气不可能一下子改得了了——他不承认衰老已经攫住了他——如今,他脸上的皮肤还没有那么松松垮垮,皱纹并不比四五十岁时更多一些。身体也很结实,好像肌肉还不至于臃肿累赘,使他“髀里肉生悲老大”。甚至就是他的头上,也连白发都没有一根——他会显得“老”吗?他自己是不相信自己已经“老了”的,真不相信。
但是死亡所追逐的,并不仅仅是老人。他深深知道这一点。人生的无常,他并不是没有过刻骨铭心的体味。五十岁上,他的爱妻永远离开了他,使他心灰意冷,一度也陷入颓唐。况且每隔一段时间,这西洋铜管乐就会响起,就像是在不断的向他暗示和提醒,这世间的无奈和隐痛。他已经熟悉这吹奏的曲子,他不知道已经听过多少次了: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为多……章姐她们傍晚在公园里跳广场舞,就是播放的这首曲子。他对这庸俗而喧嚣的曲调有了一种生理上的反感,每次听见都有一种被某种说不明白的恶心力量所劫持的感觉。这真是个光怪陆离的时代,连歌曲也充满了这个时代庸鄙丑陋粗俗无聊的特色。无论是这重复的旋律,肉麻的歌词,他都满是轻蔑的打心里否定,但奇怪的是他却对这曲子滚瓜烂熟。有时候他不能控制被其中的“肤浅的嘲讽”所激怒。他不自觉地相信,这好像是一个隐喻,是死亡和人开的一个玩笑。他无意识地停住了脚步,伫立在城头一个垛口边,目光盯着眼前这奇怪的场景。
一座双拱桥架在兰江上,连接起通过城墙缺口的劳动街,一直通到对岸。一队穿着廉价的雪白涤纶制服,肩头的肩章和胸前挂满了花里胡哨黄澄澄流苏的中老年妇女,每个人头上都整整齐齐戴着雪白的大盖帽,金色帽缨规规矩矩绾结在颌下,正在排成一条长龙似的队伍,从劳动路口一个巷子走出来。她们脚蹬原本应该擦得一尘不染的黑色高统人造革的皮靴。在灰尘满地的大路边上,这一支奇怪的队伍行进着,有条不紊。为首的一个额头汗津津的高个子女人,手持着装饰有镀铜五角星和红色流苏的指挥杖,随着单调然而有力的音乐节奏而上下抖动。后面的大号手,小号手,长号手,圆号手,大鼓手,小鼓手,跟随着她慢慢前进。号手们鼓起腮帮子,睁大了双眼,卖力地吹奏曲子,每个人的面孔都罩上了一层红晕,像是打了厚厚的胭脂。她们或黧黑或白皙的脖子也都汗水涔涔,鬓角也湿漉漉的,沾在了耳朵边。最后,女人们的队伍都走到了桥上。这时他才看见后面跟着的那一小队人。最前面的一个男子看起来四五十岁,他神情麻木的捧着一个覆盖黑色布巾的小方形盒子,心不在焉的跟在那演奏着震耳欲聋的《小苹果》的乐队后面。他好像跟这滑稽的场面没有一丝关系。阳光在金光闪闪的铜号上跳跃不停,使人觉得这世界充满了欢欣,丝毫也没有悲伤和失落,忧愁与烦闷。
蔚蓝深邃的天空里,静静的堆着几朵白云,猪油一般,在初升起来的太阳的烘烤之下,正不知不觉地慢慢熔化。一群鸽子从远处城头遇仙楼边掠过,自由自在的翱翔着。它们似乎并不理会这滑稽轻佻的巨大音波的冲击,一圈又一圈无休无止的划过遇仙楼高耸的挂着铃铎的檐角。
他就那样伫立着,神情近乎严峻的望着那奇怪的队伍经过桥面,消失在对岸街头。他知道那边不远处有一座公墓。这又是谁家的丧事呢?他并不认识那个男人,那个男人看起来虽然比他可能是要小,但已经满头花白头发了,那个人头发凌乱不堪,一看就知道有好久没有梳理。而且枯槁的面容上,长着一双可笑的红通通金鱼肿眼泡,因而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得多。他下意识的摇摇头,右手摸了摸刮得光溜溜的下巴,头脑里有一刻一片空白。他甚至都忘记了他今天出门的目的。他是不是因为这肿眼泡的人突然想起了怪人老金呢?
多少年了,他这个老鳏夫,一直一个人生活着。他的太太死得早了些,幸好当时仅有的一个女儿已经大了,他还没有从文化局退休。他好歹把她安顿好了。如今,女儿远远的把家安在了南方的一个大都市,只是节假日偶尔会带上丈夫孩子回来匆匆探望一下,或者打个电话来问问。纵然她再关心他,爱他,可也离得太远。她不放心他的生活,一再叫他找一个老伴儿,他都是一笑了之。今年春节临别时,她又提到了这个话题。
“谁也比不上你妈妈,昵昵。”
女儿的泪水一下子就涌出来了。她抱住他的腰,扑在他的怀抱里,不做声。他的小外孙在女婿的怀抱里,惊讶地望着妈妈和外公。女婿这时候也很尴尬。
“我已经一个人过惯了。我真老到走不动了,就请一个小保姆。再说,我也没有什么病。能吃能喝能运动,你们现在还用不着担心我。”他寂寞的笑笑,拍拍女儿的肩膀,说:“喂!喂!可不兴这样啊!你们先顾好自己吧,我还没有那么老呢!”他呵呵笑开了,女婿也笑起来,女儿这才离开他,一面破涕为笑,一面掏出面巾纸来擦眼睛。
他这时候竟然想起了老金,谁也不知道老金是什么时候死的。躺在床上,已经硬邦邦的,可能有好几天了才被人家发现。他已经耳朵,鼻子,嘴唇和手指都被老鼠咬破,真是惨不忍睹啊!他怎么会忽然没有来由的想起他来呢?也许在他的意识里,他意会到了女儿的这种担忧。当她金叔叔过世时,她也在场,她对他不幸的晚年知道得一清二楚。很多次她和他谈起这个晚景凄凉的古怪老人,未必她的心中没有戒惧。他一想到这点,心里就觉得有点晦气,但他不动声色,脸上还是显得很开朗,他送孩子们上车,催他们快点上路,目送他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他回到家里后,一时却有点恍恍惚惚,坐在那里盯着墙上他太太的遗像一直发呆。
他每天七点起床,洗漱好了,自己出门买豆浆和包子。顺便带回一天的早报。这样子就能打发上午的时光。午饭晚饭嘛,他有时候是偶尔自己高兴就会亲自下厨做,一般是帮他操持家务的一个叫李老妈的驼背老妈子帮他做,他给她开一点“工资”,他们认识很多年了,已经跟家人一样。李老妈以前是他太太认得的一个熟人,虽然并不沾亲带故,但自从他太太过世了以后,就是由李老妈一直照顾他的生活。下午他会读读书,临临帖,或者画几笔梅兰竹菊什么的。他也不是很喜欢一个人窝在家里。有风日晴美的天气,也喜欢到外面走走。但他不大合群。朋友很少,或者说如今几乎没有。除了组织安排的联谊会什么的他会去点个卯,应酬一下,近几年来的诗社雅集,书画雅集这些原来他很感兴趣的活动,也很少去参加了,老人们一个个都走了。他现在不大看得惯那些所谓的“后起之秀”。老实不客气地说,他是“看不起”他们。他自觉跟他们混在一堆,老是有些“龃龉”。再说了,那一堆人里面,除了互相当面恭维,就是背地里互相轻视,这有什么意思?况且他决不会违心地去恭维任何人,恭维任何人的作品,所以他自己也感到在那些圈子里有点多余。有几次年轻人举行他们的书画展览,当然也都来征集过他和其他“前辈”的作品。碍于面子,他对这些人索要几幅他的“墨宝”去展示,一般是会满足的。他们无非叫他去充个人数。也借以展示本地文化界所谓“新老交替”的一种面貌。但他从内心里来说是不大高兴的,因为他觉得他很被动的就成了那将要被“替代”的“老朽”势力。尽管这是客观的现实,但他就是过不去。他有骄傲的资本,他的书法在业内也小有名气,那些“后起之秀”的本事,目前在他看来,还不过是些花拳绣腿,没有超过他的。他可是有着过硬的童子功的。
他很高兴他退休了,而自己身体还那么好。他可以好好的享受生活,不再受到过多的拘束。他真有一种羁鸟返旧林,池鱼游故渊的自在。一点也不像那些无所事事老是恋栈的同僚,一退下来就浑身不自在,惘然若失一般。他的生命似乎又到了第二春,他重新开始拾起书法,还为书法杂志撰写书法理论文章,并且挖掘本地历史文化,写了很多掌故逸闻,做了很多历史地理人文方面的考证,并且还出了书。他自己觉得有时候真的过得很充实。但是现在他很需要一个人来帮他料理生活琐事,在家里打扫清洁,煮饭洗衣,他的身边真的是需要有这么一个人。他越来越负荷不了这些令他烦心不已的琐事——李老妈突然病了,住院时查出得了癌症,她不能再照顾他了。这就是他目前面对的棘手的问题。

2

他要到医院里去看看李老妈。其实早就应该去了。几天前他得到这个不好的消息,只是一直忙于清理堆积下来的事务,所以才推迟到今天。就在前天,他甚至于还去了一趟“古城资讯服务中心”——一家婚姻和家政介绍所。他是怎么就走进了“古城资讯服务中心”这个地方呢?一想到这点,他就自己都觉得自己好笑。他向来以本地“两个怪人”中的一个闻名,性情也是古怪孤僻的,与人落落寡合。平时表现得看起来好像是冷漠,傲慢,从不喜欢与人交流。如今,他居然会走进一家叫做“古城资讯服务中心”的介绍所!他是想再找一个余生伴侣?肯定不是的,他只是想找一个家庭勤杂工而已。他要求老板娘给他找一个“勤快点”,“品行好”的人给他打理家务。年纪大一点不要紧,关键是能干。要利利索索。老板娘答应替他留意一下。很快就有了讯息,今天下午一点多他就要去那里看看一个家政人员,双方再具体谈谈。
他一面慢慢沿着城墙走着,一面放任思绪散乱的漫游。最后他下了城墙,向北折进一条熙熙攘攘的街道,到十字路口再西拐进一条两边长满粗大的法国梧桐树的巷子,就来到了人民医院。他在医院门前的水果店里拿了一个水果篮,就穿过茂密的广玉兰夹道的庭院,向住院部大楼走去。
他推开病房的门,李老妈正孤零零的安安静静躺在雪白的床上打点滴。她满头花白的头发乱蓬蓬的,小小的脑袋吃力的扭过来,一看见他,立即面露出一种惊喜夹杂忧伤的神情。他叫了她一声,把水果篮放在床头,就坐在她的床边。她拉住他的手,皱皱巴巴的一张瘦削得不成样子的枯黑干瘪的脸上,深陷的眼眶里就渐渐盈满了两包混浊的泪水。
“我不得好了!——唉!看来我是不得好了!”
他掏出床头柜上的面巾纸替她擦眼睛,不住地安慰她说:“李姐,安心养病,别东想西想了!怎么不得好!人老了嘛,谁没个病病痛痛的!没什么大不了。”
他陪她说话,李老妈问了这些天他自己是怎么过的,她又交代了一些琐事。洗过的衣服都折好放在了哪里,什么物件放在哪个旮旯啦,她不必要的历历数来。她又向他推荐她的一个干女儿来跟他处理家务。她的那个可怜的叫李若的干女儿,人好,心也好。她已经四十好几了。前几天才过来城里,这几天都有来照顾她。唉,她也真是命苦。长得倒是端端正正,全须全尾的,偏偏到如今,还没有一个孩子,两口子一直闹别扭,听说还打打闹闹,男人很不通情达理,也不晓得究竟是谁的问题。她跟他扯这些话题,好像扯这些别人的话题就能忘却她自己的苦楚。他只是静静地听着,不时“嗯”两声应付她一下。他耐着性子,任她闲扯,有时候,她记不起某个人的名字了,皱着眉头,想了好久,还是记不起来,就叹息说:“唉,记性差了。也该死了。”就无可奈何的笑笑。最后她还是依然绕回到她自己身上来了,她觉得她的病不可能会诊得好,她有预感。这回恐怕是一定要“回姥姥家”了。她要他小心些这,小心些那。他只是敷衍她,安慰她,说她太过虑了。她变得这么啰里啰唆,谈起许多他从来就不曾关心过的那些生活的细节。他心里暗暗吃惊。多少年来,她就在他的身边忙忙碌碌,但他从来也没有感到她的存在是多么重要和多么有“意义”。他只是觉得她天然就属于那种淹没于自身的“现实主义”丛脞繁冗琐事中的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他们天然就如同蚂蚁一样“迷惑和沉沦于自己”。但忽然之间,他发现他自己对生活的疏离和隔膜,乃至于某种程度的厌弃,都是因为缺少这种“迷惑和沉沦”,他确实一直以来都像一个旁观者,一直在跳出自己,用旁观者的眼光审视自己。他还有一个“别样生活着”的自己,用以保持他在这世界上不致生活得跟淹没在“现实主义的自身”中的“平庸人”一模一样。他觉得他有别样的“价值”在。现在,面对一个为她默默付出了十多年蚂蚁般劳动的垂死者,他甚至在一刹那间开始怀疑,他这让他滋生着模糊优越感的“价值”,是不是应该值得他感到羞耻?
再一次,死亡冲击着他的感官,虽然不如上次他太太过世时尖锐的悲痛,也不如老金死亡时无可奈何的忧伤,但也足使他震惊于生命的脆弱。他仿佛觉得他一下子就陷入了对生命的怀疑。李老妈冰冷而干枯粗糙的手,让他对死亡有了一种模糊而深刻的恐惧。那冰冷的触觉再一次从他脑海里唤醒。他似乎一下子就泄尽了那“蓬勃的生命力”。他强烈的感到了“衰老”与“微弱”所蕴藏着的悲凉意味。
临走,他硬是塞给李老妈两百块钱。

3
他回来时,还不到十一点。他依然沿着城墙往回走。心绪开始还笼罩在灰暗之中,脚步也有点沉重。但一登上城墙,他就似乎抛开了那些阴郁的思绪。
毕竟是春天了,在老城墙脚跟边的兰江江岸上,那一排排歪歪扭扭的老柳树,都垂下了柔软的万条绿丝绦。柳色如同轻烟一抹,淡淡笼罩在曲曲折折的江岸上面。有早开的桃花李花和玉兰花,红红白白,夹杂在中间,显得格外灿烂明艳,这一切倒映在鸭头青的江水里面,竟是浓丽的一幅春意盎然的图画了。这时太阳已经快要当顶了,暖和的阳光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蜂蜜色,使得空气似乎也粘稠而凝滞。一切声音听起来都不真切,包括耳际的蜜蜂的嗡嗡声,仔细辨别起来,也是耳鸣一般。
天气还是不错的,已经有点儿燥热了,而且使人打不起精神,懒洋洋的想睡。桃花天嘛。他望着在天空里又转了一圈再次掠过遇仙楼檐角的鸽子群,这才回过了神来。他一点多要到“古城资讯服务中心”去看看。他沿着城墙一直往东走到劳动路,最后在豁口下了城墙,他先回到章姐餐馆吃了碗牛肉粉,算是午餐,然后再把开水灌满保温杯,这才动身慢慢走过豁口,向殡仪馆那条朝东的小巷子拐进去。
这里是一片老小区,房子高低错落,很不整齐。许多低矮的房顶屋瓦上长满了瓦松,这时节都开满了朱砂色的一束束花朵。密密麻麻粗细不一的电线,藤蔓一样缠绕在水泥电线杆子上,从每一户的屋檐下拉过,电线上停满叽叽喳喳的吃得胖胖的麻雀,这些飞禽偶尔受惊轰的一声飞起来,绕了一个小圈子又落到原地。小巷里路面并不宽,到处随意停放着电瓶车,三轮车和小轿车,使得路面更是显得拥挤。肮脏的垃圾箱里散发出若有若无的腐败的臭气,混合着熟食店里食物的油腻的味道,合着一股淡淡的霉味,真叫人做呕。女人们洗过衣物,污水随地倒在路边,一道道蚯蚓般的污水水痕弯弯曲曲通向窨井。地面潮湿,许多墙角长满了青苔,霉菌和绿油油的凤尾草,两边都开着一些光线昏暗的小旅社,油腻腻的点心铺,拥挤杂乱的小餐馆,烟雾腾腾的网吧,逼仄的美容店,生意清淡的杂货铺。在一段墙皮剥落的墙角,有人用泡沫箱子盛满了泥土,种植上小白菜和大葱。
他在那门口竖着一块“古城资讯服务中心启示”牌子的店门口停下脚步,朝那狭窄的光线暗淡的房间里望了望。里面紫红色的地板砖拖得发亮。当门靠墙壁摆放着一张老旧的八仙桌,桌上有一红一绿两个塑料壳的暖水瓶,几个倒扣在搪瓷盘子里的擦得一尘不染的玻璃杯,一盒茶叶。桌子上边墙上贴有一张画着红色十字架的画,写着“以马内利”四个字。桌子一面是一张扶手磨破了的黑色人造革沙发,靠沙发里头的墙角,摆着一盆要死不活的编成发辫一样的发财树。另一面靠门帘边是一张棕色靠背椅,一个胖乎乎的大概十三四岁样子的女孩子,正坐在上面全神贯注的玩手机,她晃荡着两条短短的腿,可能在看什么好玩的讯息,脸上一直笑呵呵的。她全然没有注意到他站在门口。
他一时似乎有点踟蹰不决,是进去呢,还是不进去。他最后轻轻的咳嗽了一声。那个女孩惊讶的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但她并不理会他,继续看她的手机。他在这一霎那间不由得心里有点窝火。他提高了嗓门问道:“老板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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