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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江良随笔:包拯的三口铡刀

卢江良 发表于: 2017-2-08 10:14 来源: 今天

[size=10.5pt]包拯的三口铡刀



/卢江良[size=10.5pt]



[size=10.5pt]“铜锣开道人呐喊,谁人不知包青天。我身边随带着张龙、赵虎、王朝和马汉,三口铜铡神鬼寒……”随着包拯上场表白,四名衙役雄赳赳,气昂昂地将三口铜铡抬至堂上,安放周正,上前抖开黄龙袱套,露出三口光闪闪、冷飓飓、心胆俱寒的行刑刑具……
[size=10.5pt]在笔者孩提时代,看过的所有包公戏里,“开铡”是耳熟能详的场面,也往往是整部戏的高潮。于是乎,很多戏曲干脆将包公戏目总结为“大铡”,那三口“刑外之刑,法外之法”的铜铡,自然也就成了包公戏的符号,以及包拯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象征。
[size=10.5pt]随着年岁的增长,笔者无缘再看包公戏,关于那三口铡刀的记忆,便在脑海里渐渐地淡去。然而,前一段时间,全家的一次开封之旅,让笔者在新建的开封府和包公祠,再次见识了醒目地陈列于大堂之上的那三口铡刀,于是重新勾起了那一抹沉睡已久的记忆。
[size=10.5pt]可是,这次的“意外重逢”,并未强化笔者对素有“包青天”之称的包拯的好感,相反从内心对他制造出那三口铡刀滋生了一种不舒服。这正如一个网友所说的那样:“老包铡个死犯还得像洋人吃西餐一样讲究,这道菜用刀,那道菜用叉,一点都不马虎。”
[size=10.5pt]确实,据《三侠五义》第九回“断奇冤奏参封学士造御刑查赈赴陈州”描述,包公被宋仁宗封为龙图阁大学士,仍兼开封府事务,前往陈州稽察放赈,宋仁宗“又赏了御札三道”。包公暗示师爷公孙策,把“札”字当成“铡”字,设计出了龙、虎、狗等三口铜铡。
[size=10.5pt]而那三口拥有“尚方特权”的铡刀被制成后,分别应用于不同权力等级以及民间市井的死犯——龙头铡可铡皇亲国戚、凤子龙孙;虎头铡可铡贪官污吏、祸国奸臣;狗头铡可铡土豪劣绅、恶霸无赖。这也无不折射出了“享受”那三种刑具的人物的身分地位的象征。
[size=10.5pt]是呀,包拯你作为一个“大青天”,要铡死犯就铡好了,干嘛还要分出龙、虎、狗?不过,待笔者查证之后,发现冤枉了他。因为关于铜铡的来由,不同人持不同的说法。有学者称,那三口铡刀的真正出处是上古时期的龙牙、虎翼、犬神“三大邪刀”传承而来。
[size=10.5pt]当然,这种说法也被人质疑,理由是从实际情况看,即便上古时期真的存在龙牙、虎翼、犬神“三大邪刀”,也不大可能会保存到宋代。再说了,宋代基本上沿袭五刑制度,死刑种类据考只有斩、绞和“凌迟处死”,包公所处的北宋时期,根本不存在铡刀这种刑具。
[size=10.5pt]而且,在历朝历代中,宋朝对文化人最为宽容。赵匡胤坐定天下后,还颁布了“祖宗家法”,据北宋叶梦得在《避暑漫抄》中记载,其中第二条讲的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官员士子即使犯了案,也不可能被随便斩首,最多就是流放,更何况是皇亲国戚。
[size=10.5pt]这也就是说,包拯根本不可能有那三口铡刀。它,无非是后人杜撰的产物。那为什么要编造出那些刑具呢?按有关学者的说法,一、古代民众无力反抗贪官,只能寄希望于明君和清官;二、他们对遵循繁琐的法律程序惩治贪官没信心,幻想先斩后奏,一招制敌!
[size=10.5pt]但是,当笔者在游玩开封府和包公祠时,听着导游津津乐道于那些刑具象征“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刑上大夫”,不禁感到悲哀。民间虚构出那三口铡刀,固然具有“律前平等”的“法律至上”思想,但更多的蕴含着“人有贵贱之分”的封建等级之“渣滓”呀。
[size=10.5pt]所以,在对待那三口铡刀的问题上,我们实在不能一味地唱赞歌,还须清醒地认识到“杀头都还有个三六九等的区别”这种等级制度的可恶。要不,真的就糊涂地成了鲁迅先生在《拿来主义》中描述的“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的“废物”了。

[size=10.5pt]2015.11.3[size=10.5pt]于杭州武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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