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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构陷的故意】

无数山楼 发表于: 2016-12-07 18:43 来源: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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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总把无意间的一个事件当成理所当然、当作真,认为无意间的事件是表达者最真实的呈现,认为它就是事件之中究于表达者最直接的有。而事件的“无意”似乎把我们带入一个认识的误区:作为与我相关联的事件可以无意地发生。

      可是,如果我们寻根究底,就会继续发现以下问题:这个“无意”是认识主体的我们的无意,还是事件本身的无意呢?我们与这被称作“无意”事件、行为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无意的事件一定是真吗?或者,一个事件被当作无意的“无意”是否是我们作为现场者赋予的?因为你无法确定这里的“无意”是不是会被其他人也叫作无意。往下提问,你会发现我们放在一个事件之前的“无意”未必合理并为真、并非真的无意。

      当某个事件的发展超出预想,我们总会以忽略起因、过程的方式直面结果:这是一件无意间的事情。这句话里面,“无意”直接指向结果,即,这个事件的结果是行为者在事件发生前没有怀着可能导致这个结果的想法作出的。并以行为者“无意”为由回避事件的起因和过程,进一步将行为者拉离事件结果的现场。这样场景不只是我们面向的他者的事件,更多的是我们作为事件的主体对待自己的态度。我们常说:我是无意的。然后迅速在心里转身,理所当然背对一个事件的无意,仿佛这个“无意”就不属于自己。

      其实,当我们说出“无意”这个词,并不意味行为的真,一点也不,甚至毫无相干。我们说出的无意直指的是结果非事件的发生,朝向结果的真是究于其产生的效应而言,即便是一个结果也未必为真,所以这里的“真”往往针对事件结果的效应,也不是结果本身,更不用说指向事件的起因、发生与经过。

      我们说这看似无意的事件为真,只是基于我们自己内心所藏的“真”为标准来判断的,面向他者时,表明这个事件行为一方面符合于我的认知,另一方面说明对该行为判断为一个本真行为,有一些潜在的赞意。可这仅仅是一个我的真的状况描述,不能说出事件原本的是。也不能确认事件行为者是否真的无意。

      面向自己时,更像在表达一种排斥,表明这个事件行为不属于理性的我。因为“无意”,所以结果并不构成自我的一部分,连事件的原因、过程也不是构成自我的组成部分。真是这样吗?相反,这里的无意并非无意,是自我对一个事件潜在的回应,并非本能,这种“无意”的事件无论收到的反应如何,都必将构成自我的组成部分,因为它就是在自我的范围内发生的。对自我来说,我的行为发生的事件是自我的故意,看上去像是对自我的构陷,但其实是自我构陷的故意,它为事件披上“无意”的外衣来掩盖自己。

      当我这样看待无意时,我感觉自己像在为难自己,内心深处,自我也没有纯粹的理性,不存在纯粹的理性,那些推给本能的东西并不恰当。

      注: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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