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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时光

草屋 发表于: 2016-9-08 08:38 来源: 今天

                                        幸福时光

                                ——读祁力嘉的《幸福时光》


    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追求,幸福就是欲望,幸福就是工作,幸福就是无所事事;幸福就是想唱时唱、想喝时喝、想哭时哭、想骂时骂;想抽烟时有烟抽是幸福,想抽烟时没烟抽同样也是幸福;想女人时有女人很幸福,想女人时没女人也很幸福,因为幸福就是想的过程,就是想的本身。我想写篇小说我写了我很幸福,我想写篇小说我没写出来我很幸福;我想写篇小说我写出了我想写的我幸福得要命,我想写篇小说我写出了我本不想写的我幸福得直哭。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编造;幸福就是想编啥时编啥,幸福就是想编啥时啥也编不出来;幸福就是愁眉苦脸,幸福就是不幸,幸福就是畅想,幸福就是回忆;一定程度上说我们都很幸福,只是我们的幸福不一样,你有你的幸福,我有我的幸福,你的幸福时光很短,我的幸福时光很长;祁力嘉的幸福时光就很长,很长很长,长得有些不着边际。


    祁力嘉的幸福时光从十年前就开始了,那天他说我真幸福,那是在他们单位,在市林业局四楼的一个小屋子里。我拿篇小说给他看,他说我今天什么也不看了,他说我今天特别幸福。我以为他病了,看神态或许他抽了大烟,或许正在睡梦中刚娶了个小媳妇什么的。后来他眼睛一亮,他说我太幸福了。我问他什么幸福之后就插不上嘴光听他讲了。他那时讲的就是他的幸福时光,他讲他的郭老红,他讲他的楚连山,他讲他的三爷还有花猫;他讲花猫时总忘不了说她的那对大奶子如何大,有时还站起来用手比划,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非常好笑。这之后的十多年里我见他无数次面,他给我讲了无数回的幸福时光。他的幸福时光大体一致,细节千差万别,每回的版本都不一样。不说别的就光说花猫进井里捞铁钟那一段,就有多种版本。在那段幸福时光里,花猫有时穿着衣服,有时光着身子,有一天说她死了,有一天说她活得很好。这使我不得不怀疑他的记忆力,有时也怀疑我自己,有时我又觉得那是他故意弄的,就像阿根廷那位德高望重的博尔赫斯一样,把时间分成无数个岔,就像树枝一样,伸向不同方向的树枝的结局都不一样。他的故事我听烦了,有时我也开始写,只是我没他那个耐性,我用他的故事衍生了几个短篇,有两个发表在《小说月刊》上,一个发表在《春风》上;其中《井眼》用的就是他故事中的一个版本,还有那个《杀人案》,我一共写了三篇,版本各不相同,都是从他那儿听来的。本来我想写得更多,他不让我写了。他说你不能再写了,那时光是我的而不是你的。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虽然我和他有交情,他的时光就像我经历的一样,我想分享一点他的幸福时光但不能太贪,就像好味不可多品,好酒不能往死了喝是一个道理。


    祁力嘉是个会生活的人,他能把他的幸福时光一点点抻开,每天只写一百字,有时数日不写,整日泡在娱乐场所里吃喝玩乐。我甚至怀疑他能不能写完他的幸福时光,因为幸福就是幸福,时光就是时光,幸福时光是过的而不是写的。这就像日子,日子是一天天过的,不管啥样的日子都得一天天地过。在那个年代,在《幸福时光》的那个年代,在那种环境里,无论是三爷还是郭老红,无论是卢花猫还是佟广兰,无论是楚连山还是白莫雨,无论是苏尔立还是丫蛋儿,他们都得生活,都得过日子,他们为了过日子不得不适应那个时代,不得不适应那种环境。适应得了的,日子过下去了,适应不了的,日子过不下去了。卢花猫就能适应那种环境,她为了一条衬裤可以什么都干,她什么都不想,她日子过得很轻松也很“幸福”,你不能说她是不幸的。佟广兰是不幸的,佟广兰先死了丈夫后疯了儿子,儿子疯后又打死了照顾她半生的郭老红。她和郭老红的感情是那样纯真和善良但被她的儿子误解,郭老红做事干净利落,是个真正的男人,可他在女人身上又萎萎缩缩,一点也不像个男人。他为了让佟广兰甩掉债务吃她家的“大片肉”,而吃大片肉又给佟广兰的儿子白莫雨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抹不掉了阴影,这就是宿命。这个宿命不是人为但是生活所迫的,这个宿命造成了郭老红的死、白莫雨的病和佟广兰的疯,这就是生活。生活逼着你一步步向前走,躲也躲不开,它的根源就是一个穷字。这个穷,不光表现在物质上,还表现在精神上,表现在楚连山母亲对楚连山内心深处的影响上,表现在三爷对女人的态度上,表现在苏尔立对爱情和怜悯的误解上,这一切又都成为楚连山对柳凤英不信任的根源。楚连山的疯也是一点点积累、一步步逼成的,楚连山的疯和他的被杀害使故事达到了顶点,使你不知道疯子和正常人的界线。在他那段“幸福”时光里,也许根本就没有界线,也许一切都是疯的,一切又都是正常的,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正常与不正常、一切都是自然的,是生活本身的,生活就是那个样子。可不是嘛,生活就是那个样子,你能说生活不是那个样子吗?


    我认识祁力嘉有二十几年了,那时他风华正茂,是吉林省作家进修班的第一批学员,那时他就在《作家》、《小说界》、《林莽》等不少刊物上发表小说,是吉林省作家协会会员。


    我第一次见他面是在一次文学作谈会上,他和朱雷老师一起主持一个会议。他领一伙人讲小说创作方面的问题,朱雷老师领一伙人讲诗歌创作方面的问题,这两伙人分别在两个屋子里。我那时先在朱雷老师的那个屋子里听,后来又去了他的那个屋子听。他那时风华正茂,戴一顶类似于“前进帽”的那种帽子很有特点。后来我写了一篇小说给他看,从此我们便成了朋友,以至于后来称兄道弟,一起做生意时被枪打,再后来就是听他讲故事,讲他的幸福时光。我知道他曾经下过乡,幸福时光里好些故事都是他亲眼所见,或者亲身经历。他老对我说那些人在那个时候其实是很幸福的,那是他们的世界,从精神到物质,一定程度上说也是他们的天堂。我总认为他才是幸福的,他记录了那些事,他不是在写一篇小说,而是在回忆。他想哪写哪、想啥写啥,不想时啥也不写。一篇小说,仅有八万多字,他竟写了十年还多。我觉得他不是在写,而是在享受,他是一个会享受生活的人。现在他写完了,他让我看,他不要求小说有多么完美,只是那个样子他不想再变了。他是一个会享受生活的人,一个会享受生活的人永远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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