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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平:意识的居间现象意识的居间现象

周瑟瑟 发表于: 2016-7-11 16:59 来源: 今天

意识的居间现象

--对赵毅衡共现论的延伸沉思

陈亚平[size=10.5pt]


[size=10.5pt]当人们侧重意识意向关系的探讨,本身就先行地包含意识预设的某些可能性。比如,赵毅衡先生的“对象需要在与意识的意义关系中才能存在,对象就是事物对于意识的显现。”[1]的阐述,可能就拓展了:[size=10.5pt]我对意识显现某种边际方式基础特征的探究。接下来的问题是,是否这一意识显现“边际方式”[size=10.5pt]的[size=10.5pt]说法,使得曾经探讨的意识直观明证有另一[size=10.5pt]种原本地被给予性。[size=10.5pt]
[size=10.5pt]由此,我要作几个延想来回到赵毅衡的命题上去。
意向性之所以能面向对象,表明了能够制导意向的对象性思维已经开始启动。可是,我们对这个启动中的对象性思维的把握,是按现象学[size=10.5pt]思考方式去理解的。假如我把东亚[size=10.5pt]思考方式所理解的对象性思维[size=10.5pt]的那一方式也纳入进来,那情形会怎样呢?以我当前的视角,西方[size=10.5pt]思考方式所理解的对象性思维[size=10.5pt]与[size=10.5pt]东亚[size=10.5pt]思考方式所理解的对象性思维,是有区分的。并且这两个[size=10.5pt]不同本源中任何一个单边,都不能单靠自持的思想传统,就能完全展显“对象性思维”这一古老奥义[size=10.5pt]总体的绝对洞见。因此,在对象性思维现象学探讨角度上,我们不妨与[size=10.5pt]东亚[size=10.5pt]思考方式所思的领域保持平行。特别是其一,对象性思维发生之前的思[size=10.5pt]想源初的“以明”。其二,彻底消除对象性思维本身的“不道之道”那妙悟中主客二分之前的同一情景。如果对象性思维问题的讨论兼有东亚[size=10.5pt]思考方式这一分维的平行入思,无疑会把赵毅衡“[size=10.5pt]对象就是事物对于意识的显现”的概念空间,引向更远的边界。
我初判赵毅衡[size=10.5pt]的概念本身有三个义涵可以引向它们各自分属的边界领域:
[size=10.5pt]1.[size=10.5pt]对象就是事物对于意识的显现”这句话是如何被意识到的?不用问,是此刻意识主体施动或心识启动的显现。主体如何可以显现呢?因为主体只能首先居身于机体现实——那实在的存在基础——,然后才能内在地发展出能显现这种实在存在的与主体所在关系的实在性。例如,我若把“居身于机体现实中”这句话当做我意识到的一个对象,那么,这句话本身就成为——原意识正在被另一个次原的意识所显现。换句话说,原意识主体依靠一个显现作用,而和它的客体——次原意识发生了实项[size=10.5pt]样式上、空间位置上的显现。[size=10.5pt]那么这就导致以下情况:“意识的显现”是主体意识赋予主体意识。也就是说起码有意识被意识显示。于是我归纳,如果我们凭借一种此意识显示了对另一种彼意识的反思、比较、深化、归化、演替......,那么这当中,此意识所显现的对象,就是那个彼意识。当然我并没有排除此意识的对象——彼意识本身之内就包含有某种在与意识的意义关系中确定的[size=10.5pt]实项对象的映迹。这样,我们很可能就面对了[size=10.5pt]对象就是事物对于意识的显现”这一种意识状态本身,还有可能深涉的意识最本己的居间性边界基础特征的拓展。我指的这个边界,或许包含意识在某个起源位置中所意指、所示形、所悟观、所致思的开端之前的那一居间的存在方式。关键是这一居间状态还没有呈现出客体对象的意向,或者是以某种实项对象的映迹作为片段的奠基。例如,通常情况下人们在思考事物之际,总是用一个意向预显状态在关系位置上作为开始,即处于启明阶段的预建对象的[size=10.5pt]意识的开始。意识正是靠这种开始,产生着后发的、延扩的、预建对象还没完全现身于[size=10.5pt]意识-意义有机链的胚状[size=10.5pt]。本质上,这种还没有被意识所完全给予[size=10.5pt]意义整体的胚体样式,就是意识凭借它而构造起自身开始点的那个[size=10.5pt]空间。它启明着第一思借助一个空间体所发生的初始特征的现身。正是因为第一思所借助一个空间体所发生的显现,才能拥有意向于存在意义上的源出的第一启程的考量,也才有后发的“[size=10.5pt]对象就是事物对于意识的显现”的运行阶段。这样说来,我可不可以超越性的预设我们意识中,先行地具有一种意识那种暂无对象的胚体意识存在或显化的源始本质呢?我提这个问是根据:每一个意识的发生,都在一个固定的唯有专属的空间中具有其源始位置。因为意识的启动,就要制导意识范围空间的尺度性的点与线的间隔和区域。而意识将要启动,已经预设了原生的空间为这个启动预留出意识状况的开端位置。但是,关键在这开端的空间里,并没有任何现存实项对象的映迹存在于这当中。例如,不管我们头脑中有没有时间意识,我们意识中都自然会显现意识启动到运行再到终端的演历。这一时间序列演历的点,就是空间相区隔的维度。假如要把它设定为客观时间在意识中的时间,而与现实的客观时间相关,那也是在意识中把握的。说明:当意识自己给予自己的一个意识启程所依靠的本源性的预设居间状态时,或许真的没有可以被我们直观知觉的一种实项对象的映迹。这里,意识自己给予自己的居间预设,意味着现时暂无客体对象的情况下,意识依然能够用某种可能是由先行实项对象映迹所奠基而抽象出来的胚体意识,进行启后、延前、前突、转渡各个自为存在的片段的意动特征,而以本质上被意识所显现到位的样态呈现出来。例如,我们对某个意识的反思,就在其直观不可实现的某个超观层面中,轻松地发生着对某意识的前设、差异、矛盾等诸多范畴空间上的显现。这个例子证明,[size=10.5pt]意识的启后、延前、前突、转渡片段的运行特征,并没有显现出某实项对象映迹所划界的明晰性和直观性。这恰恰可能就是胚体意识所能够表现出的被给予的方式。其本质特征,就是不断预建着自身的延续。可是,究竟是什么在驱动着不断预建着自身的延续的本质呢?我可以明见地判断:是它自己的内在规定性决定着自己的生成趋异性。问题的核心,就切近这个意识自己给予自己居间的启后、延前、前突或转渡的无对象状态的探索。我会问,人们的意识自己给予自己的居间点位,并预设一种启后、延前、前突或转渡的无对象的意识状态,究竟是不是以对象映迹为奠基的意识特征呢?
现在看来,意识对自己已经意识到的无对象或胚体意识的调整与安置,本质上已经是意识做出自己能够做出的定位与定序的调整与安置。这恰恰明证了意识对自我意识无对象给予的本源的显化。我着重要说明,这里,一种意识对另一种意识的运行不是心理学实证的那种机制范畴。倒更像是一种内在本质的自我生成的方式。例如,胡塞尔在“本质直观”[size=10.5pt]概念里保留了“意识的意识”的火花。只是他把我说的“意识的居间意识”视角,转向了“悬置”而“无”的方法思考角度。胡塞尔的方法论让我更加深思:某种特别或超越的情况下,无对象意识状态本身内,究竟有没有实项对象先行奠基的成分当做它边界的极限尺度。而这个边界恰恰可以把立义的入思边界也前突到未曾有的可能之处。
因为意识显现的限度,在于意识本身所显现不完的限度的无限。


2.我说的“胚体意识”这一提法是不是前设了以下情形:意识的无对象的那种胚体状态,又[size=10.5pt]预含[size=10.5pt]着与有相互相转渡到对方的规定[size=10.5pt]里才能得到满足的本身的意涵?是不是“事物对于意识的显现”首先要完成意识在自现的开端空间中安置某个事物对象?例如,在我们脑海中,出现意识可以自我原生一个预前空间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使意识产生从无相到有相的连续统?或从意识起序的零相、到意识单一感觉某一相素、到多面感知某一相素的质性、到把感知升华成一个意识给予某一相素立义?是不是意识发生于以任何一种形式对象为基础的启感——感觉——感知——控相——立义的有序运动?[size=10.5pt]
如果没有上述前设,我前文说的“第一思所借助一个空间体所发生的显现”提法本身,就成了事先已经有一个胚体意识在场启动的情形预设或奠基。如果我继续把这一个胚体意识在场启动的情形预设或奠基的内在性追问下去,这就是一个意识的奠基必须转渡到它对立的规定里,才能得到满足的本身。例如,意识入思所发生的时间与空间点位,又是意识运行所占用的外部时间与空间点位。于是,我可以最终看见,一种意识的运行过程,如何从无相状态的预设封闭的界线,发展到立相状态的立义开放的界线。从以上研究,我就获得了对“对象就是事物对于意识的显现”概念空间自身内在性规定的边际的测度。而这一测度的意识,不可能纯粹放到能经验到的客观时空点位中去完成。我的判断是,时空点位的意识主观化中涉及能经验到的客观时空点位,也终究是属于意识的。这个问题分清了,自然也就了引出了,我对感觉或体验的对象要素如何做到立义那一方式上的延思。
[size=10.5pt]胡塞尔说的意识“被体验的内容‘被客观化了’”[3],难题在于,被体验的对象,是在什么要素作用下,催生出立义方式的?[size=10.5pt]胡塞尔认为是意识的体验的“内容”,也就是说,意识中单纯一个实项对象,是不能直接与立义有任何关联的,必须要要有“内容”的参与。这至少说明:意识的对象显现,还不能够直接就镜式地等于是意识的内容。这无疑意味着,意识的对象与意识的内容两者之间,还隔着一个纯意识本身能够起作用的居间阶段。这一纯意识以居间的方式所现身出来的达意阶段与“内容”的关系,是我们探索[size=10.5pt]对象与意识显现和立义”概念空间更远一个含义边界的关键点。那么这一意识的“内容”到底是指什么呢?我判断,意识的“内容”,就是决定意识起序的那个无相的特征的本源,它先于对象而又超升于对象并作为居间者的本质而又不同于先验性。这个意识的“内容”应该被确定为“意义”本质性的描述方向。胡塞尔强调一个客观对象是由一个立义特征的本质所构造的,我要问的是,立义特征的本质又是什么构成的呢?我还是不禁会立即想到是意识本身的作用这一视角。而意识本身的作用这一视角,又必然引出我对立义的构造性起源的边际的探索。因此,我谈到的意识本身作用的居间状态,不是胡塞尔说的那一种人类种族的直观所体验、所意指的、被符号-语词概念所思考的对象现身,而是直观所体验、所意指的、或被立义-符号所设定的对象现身这一切发生之前的意识世界边界和运行边界。这一居间状态的意识世界,究竟有没有自己的有效位置或确定性呢?因为我考察它的存在,显然没有单靠一种以前实项事物对象奠基的直观体验、意指的、符号-语词概念思考的对象材料来生成。那这一居间状态的意识究竟还算不算是一种意识?因此,我讨论的这一居间状态的意识世界本身包含着对直观的事先直观,或先天的预设——,我称为意识的间性意识或胚体意识。我想这应该是,符合直观的本源构造的可能性条件之一种,更是赵毅衡“[size=10.5pt]对象就是事物对于意识的显现”概念可能性条件的涉外边际的标示。同时我要说,意识的间意识既然能包含居间的属性或某种预建状态,就等于包含着时间空间化的超观特征。例如,人们靠直观体验、意指和用概念思考的立义的特征,是属于空间的,因为它依靠于一个起始位置而进行观相,并让内在的逻辑展开于某种位置中。立义的义项以空间的方式,在意识中排列出超观的点位,而排列的点位恰恰是展开空间中隐含的流程变化——时间性。[size=10.5pt]
[size=10.5pt]只有当立义构造居身在时空的特征中,才能安置某一类或种属的对象于意识方向的点位之中,而一旦当意向被确定在点位中时,立义就生成了。而这一切,则都由事先另一个居间的、时空方式的间意识,提供着本源性的安置基础。这恰恰是胡塞尔现象学没有探究过的、却在赵毅衡“对象就是事物对于意识的显现”阐释的边际空间中,与“不道之道”论题相平行展开[size=10.5pt]的新领域。[size=10.5pt]


3.[size=10.5pt]我谈到的间意识可以区分出:本源的预先意识和扩展的启动意识,前者是原初居间性的,后者是引发性的可直观进行的。可是,我若进一步追究这两者的关系,特别是我把本源的预先意识问题,作为一个现象学的难题而与赵毅衡关于“对象就是事物对于意识的显现”观点相关联。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size=10.5pt]
[size=10.5pt]我用排除两难的方式来澄清思序。[size=10.5pt]
[size=10.5pt]1)我假设:本源性的预先间意识,与“意识的显现”[4]这一相区别而又同一的关系,是可以在直观中实现的属于意识总体领域的共聚关系。那么,[size=10.5pt]本源性的预先的间意识中,是不是就包含了——先行实践意义的实项对象所积淀的映迹成分?并[size=10.5pt]作为不可超越的前提?[size=10.5pt]
[size=10.5pt]若按上述分析,本源性的预先的间意识,与“意识的显现”[4]这一相区别而又同一的关系,就有可能超出现象学存在论意义上所说的那一种意识给予的表象的观察范围。[size=10.5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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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假设:[size=10.5pt]本源性的预先的间意识,自身是不是也有一个更前涉的预先间意识领域,以一个连续的系列和后发的“意识显现”相联接着?这种联接的本质是,前一个预建性意识的联接点位,决定了后一个预建性意识的联接点位的再建或再显现出居间的成分。它始终是把前一个预建性因素居身于后一个意识显现因素中。这样一来,本源性的预先间意识与“意识的显现”[4]这一相区别而又同一的关系,就是——,在[size=10.5pt]本源性的预先间意识中,诞生了空间的预相,并成为其后发意识的一个内在因素。这个内在是以时间的前与后为表象的并且可以直观的。而这就可以说成是显象“被某种立义功能赋予灵魂”[5]。[size=10.5pt]


[size=10.5pt]3)我假设:[size=10.5pt]“立义”是意向给一个对象赋予认知范畴的功能,这一功能也是意识运行的一个结果。如果在这一立义的功能基础上,再外在地、而不是内在本质地给这一功能本身的意识运行一个“灵魂”。那么我要问,这个灵魂,是不是对“意识显现对象”功能的一个从外在方面补加进去的另外的“意识”呢?我的意思是说,一个从外在方面补加进去的高于原意识的另外的意识——灵魂,恰恰是以一个意识对另一个意识的补加为前提的。为此,我将考察,一个意识为什么可以被另一个意识进行深化地补加?其补加的余地或者环节的进程是处于什么样的空间渗透状态?[size=10.5pt]




[size=10.5pt]对上述假设提问,我们需要进一步从意识本身的存在本质的侧维或显化的侧域去深究。对此我们必须要有一个确切的延思方向。比如,我们对一个立义对象符号操作的意识本身,可能就会遇到一种意识的补加形态,它补加的方式是流程形式:a)以先验的直悟感验使一个立义对象进入立义预前的不清晰或无相的矩阵。b)再对前经验储备形成校准式的回寻,再检索出相应的经验模式来构架某一意义的雏形。这当中的关键,是意识的感验、回寻、检索的梯级递增的连续统。可是,问题也在这里:是什么驱动力?是什么空间?可以让一个表象的意识a,跨越性联接到另一个表象的意识b中呢?这到底是心理学揭示的意识样态领域还是现象学解释的意识存在的方式?我以此在改造现象学式的新角度上说,意识对对象的显现,如果不参照意识自身各个维际的自我预造和自因显化,就不可能说清楚“立义功能赋予灵魂”那种意识的意识之现象地构造。我前文所说的“胚体意识”,正是从现象构造角度,来说明意识自身也存在着从原初到其次的、从此到彼的时空客体意义上的延展。而一旦意识从原初到其次的、从此到彼的时空的直观可以实现的话,那人们对原初意识显现中的胚体意识的居间性状,是否包含有实项对象的映迹,就应该有拓展性的理解。例如,意识既然能构造一种时间的意识显象,为什么又不能在这种被构造着的时间中,同样地构造出一个分延的内在的区间的意识显象呢?而“时间规定性在其中构造起自身的那个意识”[6]本身,就是在某个原环节的位置点位上施动的意识。而我们恰恰没有看到这一意识中呈现某一客体[size=10.5pt]对象的映迹,而呈现给我们的仅仅是对时间的客体意识和“时间规定性在其中构造起自身的那个意识”。这显出明见的或许是,一定既有一个可以分延意识空间点的内在的居间意识区间,同时也有一个可以在显现客体对象样态的意识区间,两者或许同时存在或显化的互为趋异的同一。[size=10.5pt]
[size=10.5pt]这就把我们的思考方向聚焦在赵毅衡的“对象就是事物对于意识的显现”阐释角度的延边点位上。而这一点位我发现:就是意识的显现立相与意识的显现立相者——两个东西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显化与显化者的关联。这样,意识在显现事物对象的同时,一定也包含了意识同时也可以在居间样态中暂无实项对象映迹的一种纯绝胚状显现。比如,可以显现出原意识与次意识之间的连续统。而我相信,原意识与次意识之间的连续空间关系,就不是借助于实项对象样式在意识中所显现出的关系,可它却是自为的自显的一种意识形式的存在。[size=10.5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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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0.5pt]附论[size=10.5pt]
赵毅衡的“对象需要在与意识的意义关系中才能存在,对象就是事物对于意识的显现”论旨,或许还包含着意识边界意涵的探进余地,我归纳如下:[size=10.5pt]
[size=10.5pt]a)原意识与次意识之间的延续关系,不是我们的感知意识对某一实项对象所设定意义的显示关系,而应是,意识以一种超观,所实现的那种开始点空间对后发立义意识的预建关系。因为这种预建的特征是,意识的开始点空间都以一种点位形成纵向序列的层面,为后发的立义意识而映现出预前的空间来。说明,这一预建关系反映了处于胚体状态中的意识,至少有一种无实在对象之印象感应的内在感知,仍在作用于无实项对象的空间运行的可能性状。但其性状的本质是,胚体意识所预建的每一开始点空间点位的每一个点,本身也处在不断显异而延伸的规约之中,所以才避免了开始点空间中每一个点的无穷后退。由此,我需要进一步探究,无“象”可“印”的意识,与无“义”可立的“象”的意识两者,究竟还属不属于意识的某暂存状态或间性状态的实在存在?而我们对意识居间现象的探究与分析的理解线索正是从这里开始。[size=10.5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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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我们通常的意识情况中,每一个无实在对象之印象感应的内在感知,每一时刻,都在以一种点位,形成纵向序列的层面而超观地进行着,这就决定了它在自己的象位中构造出自己纵向运行的无“象”可“印”的胚体类型意识的空间点。这样,其本原的无“象”可“印”的胚体类型的意识空间点,反而决定了自己下一步对被感知意识运动的延伸基础。[size=10.5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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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0.5pt]c)居间的本源的胚体意识中究竟有没有实项现存的事物对象?或以实项对象为奠基的直观化图像?要回答这个问题,我只能这样推论:人们的感知意识中那种被给予性中所印现的感象、内容、立义,是与意识的[size=10.5pt]本源开始点[size=10.5pt]——胚体状态的居间本质有着紧密联系的。因为“本源意识”其本源性所源显出来的基质构造,或许先行决定了本源意识中每一个内在的空间点位的开端或延展,不是为了感知意识那种对纯客体化的立义而进行直观图像化地感知对象的构造形式。正如,要进入实项所带来的立义意识,我们必须要借助胚体意识那非立义居间性的先行。或再如,“原生直观地被回忆的声音原则上不同于被感知的声音”[7]而明证出,“原生直观”——超观,那非实项的内在胚状的意识的具有,与“感知”立义对象的意识具有之间,是有间距区分或居间空间存在的,并不是本源的胚状的意识内在空间点位都要对应一个印象。这实际上,使我对胚体意识与立义意识之间的探究,形成了意识现象学式探究与存在现象学式探究的两个方面。[size=10.5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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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0.5pt]2016年7月8日于成都[size=10.5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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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0.5pt]【注释】[size=10.5pt]

[size=10.5pt]【附注,补充1:[size=10.5pt]赵毅衡《论共现,以及意义的“最低形式完整要求”》[size=10.5pt]

[size=10.5pt]发现了符号学哲学上研究的新角度,在现象学式意义上对立义和符号的哲学起点,对胡塞尔进行反思而独创出属于当代中国符号学洞见的自立理论逻辑。为此,也解释了我对意识显现边际方式理念的探究前提。[size=10.5pt]】[size=10.5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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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0.5pt]【附注,补充2:[size=10.5pt]我对意识形式、意向对象的命题探究,一直是倾向在现象学式的角度外围,建立多元平行的思考方式点。这也许既会失去现象学本身起点意义上的面向,也许又会助力现象学自身的原本给予的新延展。[size=10.5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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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0.5pt]【参考文献】[size=10.5pt]


[1]赵毅衡:《论共现,以及意义的“最低形式完整要求》,符号学-媒学研究动态电子期刊,2016年5月号。

[2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商务印书馆2010念版,倪梁康译第39页。
[3]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商务印书馆2010念版,倪梁康译第43页。
[4]赵毅衡:[size=10.5pt]《论共现,以及意义的“最低形式完整要求》,2016。
[5]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商务印书馆2010念版,倪梁康译第41页。
[6]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商务印书馆2010念版,倪梁康译第65页。
[7]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商务印书馆2010念版,倪梁康译第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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