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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为我的存在带来锋芒

发布: 2016-11-10 16:30 | 作者: 巫昂



        写在前面的话:
        这个演讲稿是我在2014年参加了国内三次TED演讲的演讲稿,TED的惯例是每个演讲不能超过18分钟,所以,这个演讲稿大概是这么多字,站在台上18分钟太…短了,因为台下的我,已经活了四十年。这三处TED演讲所在大学分别是:清华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记得请我去清华大学做演讲的老师事后跟我说:“我在台下一边拍疼了巴掌,一边紧张到手心全是汗。”
        在各个高校,外边来人演讲,团委都会来个人听听,大概如此。
        北方交大的那场,因为团委来的人坐在第一排,我临时撤除了PPT里面的敏感照片,其实啊,是诗人毛泽东的剪影,而已。
        相关的内容也没有讲,大概如此。
        我还记得,江西财经大学负责TED活动的社团童鞋们,为了筹集到年度大会所需要的经费,集体翻译了一本三百多页的法医学的书,他们是学财经的,每个人分到了二十多页。
        当我们这些嘉宾在小凉亭吹着风,彼此雷达加朋友时候,那些年轻人们正在讨论某个法医学术语怎么翻译。
        他们就是这个国度最美好的事物。
         
         
        《诗为我的存在带来锋芒》演讲稿
        巫昂
         
        TED喊我来做这个演讲,当他们知道我是个诗人之后,为了分组问题发了很长时间的愁,组委会一直在开会讨论说:到底应该把我分到文化艺术组,还是精神健康组?我倒是有个很严肃的建议,TED应该设立一个新的分组,叫做因为文化艺术而导致的精神健康组。
        如你所知,写诗,是某种程度的癔症、狂躁症、分裂症和强迫症,海子的经历暗示大家,写诗,是可能导致自杀的,这已经成为贴在诗人身上的常用标签之一,但是不写诗的伍迪.艾伦反驳说:“我不想通过死得以不朽,我想通过不死得以不朽。”
        这些年来,我跟其他诗人一样,在这些标签底下活着。
        玛丽莲.梦露是个诗人,但是没有人说:写诗可以让你拥有89,56,89厘米的三围,然后,才自杀了。马丁.路德金本质上是个诗人,因为他老是说:“我有一个梦想。”但,没有人说,写诗可以让黑人拥有选举权,并且,被别人暗杀了,几乎没有人愿意去暗杀一个诗人。有些诗人寿终正寝,不一定是有些吧,就是有个诗人,他写古体诗,拥有事实上的一夫多妻制,而且肉身真的很不朽,到现在还住在这个城市的正中央,但是没有人宣扬他这样的典范,即便宣扬了,也只能领到五毛钱。
        这几年,为了延长我的寿命,我费尽周折搬到了一个艺术区,风水不错,四周都是画家。但换位思考一下,我的画家邻居们跟来访的朋友们介绍自己的风水状况,他们不得不说:我的邻居是个写诗的....
        后来我想了一个简单的办法来改善这种状况,我买了几个画布,花了一礼拜,画了几幅画挂在墙上。我的邻居们很开心地发现,他们的诗人邻居改变了自身的属性,不再光是一个诗人了。有一天一大早,一个看起来熬了一晚上没睡觉的眼睛浮肿的邻居来敲我的门,他羞涩地拿着一张打印纸,跟我说:“我也斗胆写了一首诗,你能抽空帮我看看嘛?”
        他来得正好,我赶紧请他进屋问一个专业问题,为什么我前几天画的画都开始掉色,他告诉我你得买一种固色剂,喷在上面,这样才经得起风吹雨打。你看,跟一些专业画家做邻居有多好,在通往拉斐尔的路途上,我少走了很多弯路。
        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你会发现很多人都写过诗,写过诗和没写过诗的人,如何判断呢?以我的经验,他们的眼神是不一样的,写过诗的人,眼神里有一种郁郁葱葱的东西,没写过的,郁郁葱葱的只有他们的支付宝。我曾经收到过一个在美国长大的中国女孩的来信,她在大学里选修了诗歌翻译课,她不知道怎么找到了我,想要翻译一些我的作品到英语去,一个多月之后,她发给我作业,在前言中,她写到:我没想到巫昂如此年轻,估计是相对于普希金或莎士比亚,她甚至还有博客,她会用email,如果给她发个email,她居然也会回复,虽然是几个礼拜之后。
        我要补充很多我会的事情,我会自己上街买菜,会讨价还价,喜欢逛淘宝,跟广大妇女一样,看到便宜的东西一样不能自拔,所以,我写不出太多高大美好圣洁古典的诗。
        像所有普通人一样,在我成年之后,面临了自己养活自己的千古难题,读完书后,我找了份工作,成了个新闻记者,在《三联生活周刊》。我记得我没有隐瞒自己是个诗人的身份,我的多数同事知道我除了这份工作也写诗,这是我自己努力宣传的结果,我送给他们我和我的诗人朋友们办的诗歌民刊。我在办公室基本上不穿鞋,赤着脚到处跑,后来很多同事在回忆文章里提到这一点,一个不穿鞋,笑声高亢的女同事,她是个诗人,真有意思。
        那是2000年7月,我们印了一本民刊《下半身》,封面是一个充满危险暗示的拿着手榴弹的男孩儿,他倒摘葱似地站着,它甚至还有第二期。这本民刊出来后,如你所料,在我们这个保守、温和的国度的诗坛,引起了轩然大波。当时我们活跃在一个叫做诗江湖的论坛,很多人不远万里地登录到这个论坛上骂我们,大家暂时充任了扫黄办的工作人员,来做各种各样的道德批判,大家仅就这“下半身”三个字联想到了很多。
        在我们之前,诗歌开始有了学院诗和口语诗之争,但学院派显然占了上风,学院派的诗人有个习惯,在一首诗的最后注明,写于斯德哥尔摩,或者副标题是“向里尔克致敬”。
        我上大学的时候,海子刚刚流行,所有人都在写麦地、太阳、大地,陶罐,创造力的萎缩到达悲哀的地步。有个学院派诗人当着我的面跟我说:“我写诗就是为了把自己的血献到圣殿的祭坛上。”怪吓人的,他一定只应该分到精神健康组。
        对于我们这帮诗歌小青年来说,写诗的环境并不好,不装大师都不好意思写诗,所以,我们走到了另外一个极端去,你知道,当你打算反对个什么,你举个扫把或者拐棍,颤颤巍巍颠着小脚从侧面跑上去,敲人家,小小声说:“你不好,你坏,你真坏。”是没什么用的,你必须举着大刀劈头盖脸地对对方来一下,这才能够引起他们的注意。
        依我看来,下半身的写作,是一种贴肉的与身体相关的写作,性感,野蛮,无所顾忌,像个畜生一样。这些话今天听起来依然震耳欲聋,但是当时就是这么说出来了,于是,各种被诗人们避之唯恐不及的词进入了下半身诗歌。这造成了两个结果,其一:写诗的新一代的年轻人发现,当我写做爱的时候,我不用再用做爱这个文绉绉的词了,我可以用干或者搞,这是个诗歌语言的进步;其二,用最最直接的口语写诗,写诗的门槛貌似降低了,会说话的人就会写诗,白居易先生一定觉得自己白革命了。
        十五年后的今天,我回忆这段时间,我依然觉得:啊,当年我们真勇敢!我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干嘛,就那么热情万丈地奔到诗歌革命的前线,那时的诗江湖三天两头就会吵架,吵架的内容非常丰富,诗人们的意气之争,道德方面的正义人士过来围剿,温文尔雅的长辈前来劝服。但,我们一概执迷不悟。当然了,作为一个女人,被骂的内容更精彩。
        实际上,自2003年开始,我们这些数小无猜的诗歌上的朋友们,渐渐都忙着去生活和养家糊口了,我大概有两三年没有再写诗,直到2007年之后重新开始。友朋离散,四顾茫然之后,写诗成了自己的事,跟时代、意义、重大、革命的关联,似乎越来越小了。
        有些老人儿,还记得起下半身这个关键词,拿来取笑我,我也可以跟他们一起谈笑风生。但是呢,它带给我内在一颗尖锐的、永不妥协的心,如果当年你反对的,现在正孜孜以求,梦想着拿鲁迅文学奖,或者加入作协。这些事,在我看来,也太不下半身了。它成了一个形容词,一个动词,一个鞭策我保持独立跟反骨的马鞭,某种非常内心的东西。让我知道,除了安心做一个普通人,我还是个诗人,在创作上,从来没有捷径可走,也没有比简单、直接、质朴、深入和贴近身体更重要的事了。
        今天,当我面对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写诗?我的回答会变得曲折难解,它确乎无法带来世俗功利的东西,但我又从它身上获得难以形容的满足感,它的光临,好像可以照亮整个房间,让写出好作品的这一天,变得跟其他时间不同。这种满足感非常地不足为外人道也,好像平白无故做了一个好梦,好像在艳阳天去海边散步,好像获得了上天的奖赏,一两句忒好的诗,自动跳入脑子里,你的欣喜之心,无法形容。
        而这些,就是我依然写诗的缘由,诗为我的存在带来锋芒。
         
        下面,我要放一个音频,是我朗诵自己的诗歌作品。之所以要播放音频而非现场朗诵,是因为现场朗诵很容易变成集体催眠。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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