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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的岁月

发布: 2016-10-06 20:41 | 作者: 叶扬



        同等学历:老叶家的传统
        
        我从小在上海长大,没有念过小学。一九六二年,大哥叶治带我去静安区教育局以同等学历报名参加初中入学考试的时候,教育局接待的办事员有些大惊小怪,说是整个静安区,那年只有我这么一个。
        在美国,让孩子在家自学的不算少见,英文叫作home-schooling。家长不让孩子去外面的学校,往往出于他们笃信某些宗教流派的原因,因为大部分学校秉承政经分离的原则,课程中没有多少宗教的内容,而私立的教会学校则常常又是宗派林立,隔派如隔山,所以有些家长就决定自己在家里教孩子,到学完小学、甚至中学的课程之后,再申请进中学或是大学。
        我们家让我小时候在家自学,倒没有甚么宗教的原因,只是因为这本是老叶家历来的传统。我父亲叶葱奇从未进过学校,完全是在家里跟祖父学的四书五经,其间顶多跟过几个私塾的老师。我大哥,还有二哥叶世会,都是跳过小学、初中,直接上的圣约翰高中。大姐叶婴齐上过光华附中的初中部,随后转入培成女中;二姐叶端复、三姐叶令,都是分别直接上的培成、协进的高中。只有小姐姐叶逢,在五十年代初期,她十岁上下的时候,因为没去外面的学校,引起了里弄居委会的的注意,有些干部三天两头上门来“做工作”,父母不胜其烦,只好让她进了离家不远的协进小学做三年级的插班生,所以她是我们兄弟姐妹中唯一一个念过小学的。当时我还没到入学年龄,未引人注意,随后先有母丧,继而又搬家到了新地方,当地的里弄还没来得及管,总算让我得以太太平平地按照家里的传统,自学到十四岁,才出去念初中。
        
        跟父亲学中文
        
        作者的父亲叶葱奇先生(1904-1985)于上世纪五十年代
        
        大约四五岁的时候,先由父亲教我识字,用的是放在空的糕饼铁盒里的“方块字”,大概原来已经用来教过好几个兄姐了,纸都已经发黄。有些是背面有图画的,所谓“看图识字”,比方“日”字背面画了个大太阳、“月”字背面画了个月亮之类的。记得父亲似乎不怎么喜欢用这些有图画的,宁可用那些光有字的。有些常用的字,盒子里没有,父亲就用白纸剪下同样大小的方块,自己用毛笔写上,用来教我。这些新做的字块因为用的新纸,很白,放在一叠叠发黄的旧字里,十分显眼,也许因为这个道理,这些字我好像记得更快些。
        学了好几百个方块字以后,大约在我六岁那一年,父亲用《三字经》作我的启蒙课本,一开始每天教个七八句,第二天得背给他听,后来数量渐渐增加到十来句。我小时候有些调皮,有时候会明知故问地在父亲面前淘气。记得一上来就有两句,是“苟不教,性乃迁”。父亲照字面给我讲解说:“如果不好好教育呢,原来人那好的本性就会变坏了。” 课后我大声背诵这一段,一边念着这两句,忽然脑子里想出来个“歪批”,跑去跟父亲说:“这两句讲的是狗,狗要是不叫了,本性就变了,就不是狗了。”父亲倒也没有生气,只是假装板了脸说:“不要胡说八道!” 
        如今这么多年过去,此书还能记得不少,很多句子念了上句就能接上下句。平心而论,此书之所以在旧时能广为流传,确实有它的道理。除了“孟母择邻”、“孔融让梨”之类人尽皆知的故事之外,它还介绍了最最基本的天文、地理、历史、人伦,乃至四方、五行、干支、五岳、六谷、六畜、七情、五色、五味、五嗅、八音、四声、六艺、四书、六经等等,作为一部启蒙的识字课本,真是包罗万象,而且可以举一反三。
        《三字经》念完之后,父亲让我念了一部清人杜诏写的《读史论略》。此书不长,但是从战国到前清,把中国历史讲了一遍,而且文章写得铿锵有力,甚富气势,我当时很喜欢背诵,丝毫不以为苦。可惜此书早已绝版,坊间亦甚难觅得。然后父亲又找出一套线装的《龙文鞭影》,给我逐句讲解。这本书是按照一东、二冬、三江、四支的诗韵排的,四字一句,双句押韵,全是掌故,什么“尧眉八彩,舜目重瞳”,“蔡伦造纸,刘向校书”等等,我故事听得很有趣,也没能都记住,可是字倒是真的识了不少。
        接下来便是《论语》和《孟子》了,用的是广益书局的铅印直排本。父亲开始教我这两本书的阴历年月日,都用毛笔写在第一页上。我最近托上海的家人查了, 换算成阳历,《论语》是一九五五年 三月廿三日开始念的,当时我还没满七周岁;不到一年之后,《论语》念完了,从一九五六年一月起,开始念《孟子》。
        家里有一种象牙图章“戳子”。有一只上端是雕饰,细长的下端尽头,是一个小圆圈的中文句号;另一只简陋些,只是细长的一根,略细的一端是句号,略粗的另一端是紧紧相连的两个句号,所谓“双圈”。这是旧时专为句读、圈点未加标点的文言文用的。广益的本子虽然是断过了句的,但父亲还是叫我用那只戳子,蘸了红色印泥,在每天新教的课文上、原来断句的小圆圈上,加戳一个红圈,这样随时都能知道念到哪儿了。
        父亲并不布置什么作业,但是每天念的课文都得背诵。他让我用比较硬一些的纸剪成一只长长的书签,下端略留空白,然后由下至上,依次写上“一”到“十”的数字,写到“十”字之后,书签的上端还得留下一段空白。每天念课文的时候,把这只自制的书签夹在书里所念的课文后面,先是把数字全部夹进书里,念完第一遍之后,把“一”字抽出来,然后依此类推,每念完一遍,抽出下一个数字。记得那时我背诵课文,跟我喜欢不喜欢那段课文、当天心情如何,都有关系。凡是喜欢的课文,我集中注意力,有时背上个五六遍就记住了。换了我不喜欢的段落,或者有什么事分了神,书签抽到“十”还是记不住,只好把书签重新塞进去,从头再来。
        记得念《论语》时,很喜欢“乡党”那一章,因为里面把夫子的声音笑貌、生活习惯,巨细靡遗地写出来,让你觉得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而且极富幽默感的人。顺便离题说一说,好多年之后,我在美国东北部缅因州的贝兹学院执教的时候,曾经遇见过一对颇有传教士精神的美国夫妇。他们知道我不信任何宗教,非常奇怪,苦口婆心地想要劝我信基督教。我也懒得多讲,只是给他们引用了孔夫子所说的“未知生,焉知死”的名言,作为自己不想成天为身后的灵魂发愁的原因。其实除了这句话之外,更深一层的原因,在于我觉得与《论语》中的孔夫子相比,《新约》里那位上帝之子,实在是位高高在上的神,可以让人尊敬,却难以让人亲近。我后来在美国的课堂上,凡是讲到孔夫子,常常引用《论语》里我认为最具抒情意味的“吾与点也”那一段。《论语》中描写出来的孔夫子的为人,让你感觉到可以请他来到家中,花前月下、盘觥交错的饭桌上、柴火熊熊、必剥作响的壁炉旁,三杯两盏淡酒,或是一壶好茶,可以跟他做个推心置腹、促膝谈天的朋友,这和《旧约》里的上帝、《新约》里的耶稣,都很不一样;倒是有一些佛经里那位“拈花微笑”的佛陀,还比较相近一些。
        孟子的形象,则与温柔敦厚的孔子大不相同。那是一位铁骨铮铮的山东好汉,中国人历史悠久的“布衣傲王侯”的传统,孟子是第一个把它讲出一番大道理来的。但是与夫子相比,他显得剑拔弩张了些。《公孙丑下》里有一段,说孟子因为齐王称病没有见他,就还以颜色,也托病不去朝见齐王,第二天却出门吊丧,齐王派医生来为孟子诊视,孟子的学生慌了手脚,连忙派了几个人在孟子回住处的路上拦住孟子,让他去上朝,孟子却偏偏不去,跑到朋友家去过夜。我小时念到这一段,觉得有趣极了,对孟子佩服得五体投地。父亲则是极为推崇《孟子》的文字、结构,有时给我讲到其中妙处,几乎是眉飞色舞,随后高声朗读。我后来读诗文比较偏好“阳刚”的风格,仔细推究起来,是跟小时候听父亲仔细给我讲解孟子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就在念《孟子》那一年的冬天,母亲因病不治,永远离开了我们。父亲接下来教的《左传》,要到一九五七年十月才开始,可见因为母亲去世的原因,家里生活被打乱,所以除了一部《孟子》之外,接下来是篇幅不长、但我小时候最最不喜欢的《大学》和《中庸》两篇,断断续续念了将近两年。在念《左传》的过程之中,祖父去世,我们又搬了家,不久我也满了十周岁,平时看了不少闲书,包括中国的古典小说,再加上常跟父亲、大哥去看京戏,戏里的内容很多跟历史有关,比如“伐子都”和“搜孤救孤”,就是取材于《左传》里的故事。这样融会贯通,所以我《左传》念得很起劲,特别是那些春秋五霸几场大战的史迹。父亲没等我念完《左传》(大约读到一大半),又让我改读《礼记》。读《礼记》时,略过一些专讲琐碎礼节的章节,大约念了将近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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