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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倫理學與環境美學的東西差異

发布: 2016-10-06 20:15 | 作者: 劉悅笛



        ——與Holmes Rolston, III商榷
        
        在當今西方環境倫理學幾成顯學,環境美學也頡頏而出,外有環境保護運動的大力推動,內有學界同仁的共同推進。美國哲學家霍爾姆斯‧羅斯頓III (Holmes Rolston III)不僅在環境倫理學上繼續推進,在《哲學走向荒野》《環境倫理學》兩部經典之作後,2012年又新推出一本《新環境倫理學》,而且,他也持續關注環境美學問題。然而,在對羅斯頓思想的研讀及其多次交流當中,發現他儘管關注到了中西差異,卻也有普遍主義之嫌,對中國環境思想與踐行亦多有誤解,本文就此與羅斯頓進行商榷。
        
        一、質疑「自然全美」說:大自然中的一切皆美嗎?
        
        所謂「荒野模式」,在羅斯頓那裡得到了充分論證,因為他主張哲學「走向荒野」,由此推論,倫理學和美學皆要「荒野化」:「美學正走向荒野,脫離了文明化的控制,脫離了人類的軌道」!不僅《哲學走向荒野》論述到「審美價值」,《環境倫理學》也不忘「對自然的審美評價」,而且,他最重要的一篇環境美學論文應該是〈從美到責任:自然美學和環境倫理學〉,收入美國環境美學家阿諾德‧柏林特(Arnold Berleant)2002年主編文集《環境與藝術:環境美學的多維視野》, 後來再入加拿大環境美學家艾倫‧卡爾松(Allen Carlson)與茜拉‧林托特(Sheila Lintott)2008年主編文集《自然、美學與環境主義》。請注意,這本書的副標題乾脆就使用了羅斯頓論文的正標題,足見該文在環境美學史上的地位。
        在多篇美學論文之中,〈景觀的審美需要科學基石嗎〉這篇也很重要,因為它在某種意義上揭示了羅斯頓環境美學的科學主義立場。羅斯頓以沙漠審美為例認定,對自然史的科學欣賞,對於諸如沙漠這樣的自然的審美欣賞而言,那是必要的,但卻並非充分的。因為參與沙漠欣賞那種多感官的介入性,使得對自然的審美欣賞全然不同於對藝術的欣賞,沙漠給人帶來的那種崇高感也是包含著恐懼的,這都超出了科學欣賞本身。這說明,科學知識對於審美欣賞而言,只是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 但是,對於卡爾松而言,卻幾乎成為了某種充分條件了,審美欣賞必定以某種科學模式作為基礎。如果說,卡爾松的「肯定美學」(positive aesthetics)展現出來的是某種強勢科學主義的話,那麼,羅斯頓則持一種溫和的科學主義立場。
        更重要的是,兩位環境哲學家在對待自然美的觀點上,似乎是相悖的。卡爾松提出了一種認定「全部自然皆美」的美學:「就本質而言,一切自然物在審美上都是有價值的」。在此,關鍵還在於「就本質而言」的限定,這意味著,自然在其本來的意義上都是美的。這裡所說的價值乃為「積極的」審美價值,由此衍生的美學,才對自然採取「全面肯定」的立場。這種「肯定美學」曾被歸納為四個主題:其一,本質美的主題:原初自然在本質上是具有積極審美特質的;其二,無否定判斷主題:關於自然的否定性審美判斷是不適宜的;其三,平等審美價值主題:所有的自然美都平等地具有審美價值;其四,完美審美主題:自然具有最大化的審美價值。第一主題只是邏輯起點,後三個主題是其推演:第二主題是從否定的方面的論述(既然已經肯定,那就沒有否定),第三主題是就自然物之間的比較而言(既然全美,那就沒有等級),第四主題則把自然本身的審美性推到了極致(自然本身不僅是美的,而且更是完美的),四主題由低向高內在環聯。
        羅斯頓卻對此提出尖銳質疑:大自然中的一切都是美的嗎?顯然,他並不贊同美學家那種審美泛化視角,但卻認為隨著自然物的腐爛而重歸循環系統,生態系統中「自然之醜」卻是可以得到轉化的。按照卡爾松,所有的「原始自然」就本質上而言皆具審美價值,一切自然事物全部具有審美價值,之所以產生了「消極的」自然醜,那也是人為參與自然的負面結果。相反,羅斯頓則傾向於認為,並不是自然的每一個部分都毫無例外地擁有積極審美價值,然而,他卻接受自然物在「本質上擁有」這種價值,諸如面對自然的崇高,大自然就把許多醜的要素融化到「崇高之美」當中。必須補充說明,羅斯頓的從「本質上擁有」與卡爾松的「就本質而言」並不同義,後者給出的是「全稱判斷」(所有自然物本「是」如此),前者則僅給出「價值判斷」(所有自然物本「應」如此),二者不可混淆。
        進而,羅斯頓就與卡爾松劃清了界限,他認定「自然皆美」不符事實: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大自然不會失誤,因為它並不站在審美意向的角度對任何事物加以評判……但是,在另外的意義上,大自然似乎又經常地、甚至處處都在失敗。有機體和生態系統都可被毀滅掉。作為那種認為大地上的所有自然物都具有積極的審美價值的觀點的一個反證,我們首先要指出風景帶中各種不同事物(即有機體)的美感屬性;其次,我要考慮生態過程的美感屬性;第三,我們要進而考察整個生態系統的美感屬性。
        由此可見,羅斯頓站到了自然整體進化的宏闊高度,並不拘泥於個別時空當中的美醜具體現象,而是放眼整個生態系統的進化,並持一種樂觀主義立場:「在漫長的自然史中,建設性力量對破壞性力量的征服才是進化的基調;對人的審美能力而言,這一基本的進化基調是至關重要的;它創造出來那些具有美感屬性的事物,當人類產生並發現這些事物時,他們就由此產生了一種積極的審美體驗」。羅斯頓的倫理與審美思想,皆建基於一種生態整體主義的基石上,關注的乃是非人類的「自然實體」和「整體自然」的全然內在價值。
        
        二、自然之「醜」難題:如何應對人與自然關係?
        
        談到自然之美,必然面對一個相對的難題:如何看待自然之醜?無疑,卡爾松代表了一種極端的意見,自然本身無醜可言:「自然當中的一切事物,所有的自然特別是荒野的自然,皆具有審美意義上的美,醜僅僅存在於自然被人類污染之處,」所以,面對自然進行醜的判斷,那就是不正確也是不合適的。 
        那麼,自然當中到底有沒有醜呢?這就關乎到人與自然的基本關聯。有一幅漫畫給人諸多啓示,畫的是人從海洋當中逐漸進化出來,從海洋動物、兩棲動物、爬行動物再到類人猿,但當進化成人類之後,又開始向海洋當中傾倒垃圾了。只是人類傾倒垃圾的這個海洋,已不是當初發源的那個海洋了,人類只是寒武紀大爆發後生物進化加速的產物。在加州那次第九屆生態文明論壇上,聽到生態主義者們感嘆:大海之變酸已不可逆,而且普遍表現出憂慮的悲觀情緒,如此所見的自然大概就有「醜」意。脫胎於自然的人類,在面對強大自然束手無策而只能順從時,心存恐懼而不可能有欣賞之意,那時的自然只能是醜的對象。但隨著人類對自然的逐步改造,自然不再成為對立者,自然才可能逐漸成為人類的審美對象。當然,即使在今天人們面對自然所獲得的崇高感中(康德意義上的數學崇高而非力學崇高),仍潛伏著面臨自然威脅的恐懼要素,但是自然已與人類卻形成了新型關聯,特別是在工業革命之後,人類對自然的改造壓倒了人類與自然的對抗。
        這兩種自然——與人類未「化」的自然與人類所「化」的自然——由此便形成了不同的所謂「自然──情感」(nature-emotion)。這情感也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與自然非連續的情感」,此時我們面對的就是「反抗與害怕的自然」,直面自然的醜感也由此而生。羅斯頓的提問很尖銳:「黃河吞噬的生命數量超過了地球上的任何一條河流。人們付諸了數千年的努力來治理這些河流。對中國而言,這些河流是否具有美學的品質?」但事實是,儘管黃河曾長久以來難被馴服,這也不妨礙炎黃子孫滋生出「黃河之水天上來」般的美意識。另一類則是「與自然連續的情感」,這種情感所融入的自然,就是「我們擁抱和熱愛的自然」,傾向於溫和的豐富美感更大量出現。羅斯頓進而追問:「美國常指定、評選出一些『自然風景河流』。而對於中國的河流而言,是否其野性程度越低(如建立堤壩管理河流),審美價值越高?三峽大壩的建設是否造成了景觀美學品質的下降?或者它造成了審美感知的變化,由河流之美轉變為湖泊之美?」的確,「高峽出平湖」的美感更多是中國人對自然的「控制之美」,三峽大壩不僅降低了美感而且影響了生態,而美國人所推重的自然更要符合「荒野之美」,這種東西差異各有傳統。
        那麼,中國人常說的「洪水猛獸」,是否就意味著醜?有趣的是,為證明自己的觀點,羅斯頓還引用了《孟子‧滕文公下》:當堯之時,水逆行泛濫於中國,蛇龍居之,民無所定,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書曰:「洚水警余」。洚水者,洪水也。使禹治之。禹掘地而注之海,驅蛇龍而放之菹,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漢是也。險阻既遠,鳥獸之害人者消,然後人得平土而居之……周公相武王,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驅飛廉於海隅而戮之,滅國者五十,驅虎豹犀象而遠之,天下大悅。
        這位西方環境哲學家引用「當堯之時」一段,聚焦於動物與人類的進退關係(人越進而動物越退)。這令人想起漢學家伊懋可(Mark Elvin)所寫的中國環境史的重要著作《象之退卻》,描述了四千餘年中國人與所在的自然環境內動物之間既共生又競爭的環境史進程,「大象南撤」就是首當其衝的環境轉變現象。但羅斯頓更傾向於恢復到當初那種人與動物共存的情況,給出的理由為中國人熱愛他們居住的景觀。問題是,人類回到原初的自然是否可能?即使人類回得去,自然也早已不是那時的自然,諸多稀有物種包括珍禽走獸在今天皆面臨絕跡危險:
        中國廣袤的土地承載了約7500餘種野生物種繁衍生息,是除地處熱帶的國家以外生物多樣性程度最高的國家。但野生生物卻面臨著中國龐大的人口帶來的壓力。至少840種動物的生存收到威脅,棲息地的破壞及污染,因食材、藥材、裝飾等用途而被非法捕獵……大型的肉食動物變得十分罕見。也許類似當時孟子驅逐這些危險動物的行為在如今只會使中國的景觀變得更加醜陋。如果我居住的洛基山中沒有了山獅、熊和狼,它將不再如從前那麼美麗,即使人們發現與野生動物生活在一起是十分具有挑戰的。
        孟子引用《尚書》「洚水警余」,就是說洪水在警告人們,那時的洪水與人類形成了緊張關係。在堯的時代,洪水在中原四處泛濫,大地成為蛇龍居所,當時的人類無法安居樂業。到了大禹治水的年代,河道疏通排入大海,蛇龍被驅推歸沼澤,當水沿著河道而下的時候,中國人才逐漸掌控了主動權,這造就了長江、淮河、黃河、漢水的形成,這種描述大致概括出中國人早期環境史。問題在於,中原地區以農耕文明為主調,大禹治水僅是中國人面對水系的第一次大型「人為調整」,隨著與江河湖海的對抗與調和,四千年來的中原大地幾乎成為了「熟土」,很少有羅斯頓所居住的卡羅拉多州那種荒野了。美國式的環境倫理發自於「新大陸」,比如羅斯頓本人的許多自然觀念與情感,皆來自於他對所居住的美國中部落基山脈的天地的反思與感受,那裡荒野叢生的格局與大陸中原地區的歷史格局不同:當水害在大禹時代消解時,害人的鳥獸就消失了,在樹上搭巢的低地人、相連挖洞而居的高地人,都得以來到平原地區來居住,這說明,中國人對於自然的改造,實在是太早了。
        還有一個審美與道德的矛盾問題。直至今日,自然災害,從純形式的角度看也可能很美,也可能很醜(比如日本福島海嘯給民居地區帶來的混亂),但卻皆並不符合人類倫理,因為即使再美也是以戕害人類為前提的。酸雨的污染,造成雨霽時的紅色天空,霧霾的污染,造成城市景觀的朦朧化,河流的污染,造成河水被化學物質污染成藍色,它們都具有一定的審美形式,但是卻是醜的,只能給出負面的消極評價。因為這種自然被「染色」,不同於九寨溝的礦物質湖的五色與黃石公園的地熱的多彩。即使倫敦作為霧都,在印象派畫作當中得以呈現,但是也不能從唯美角度出發來拒絕道德的判定。這不禁令人想起,美學當中也有「審美距離說」,瑞士心理學家布洛(Edward Bullongh)在提出這一命題時所舉的例子就是冰山:當大家乘船讚美冰山多麼多麼美時,有人道明很快就要撞上冰山來,所有人立刻都喪失了審美感受,因為這時的冰山,已然成為了人類的可能戕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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