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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颗蓝宝石

发布: 2016-5-12 09:07 | 作者: 李大兴



       
        一
        北京今年第一个温暖的春夜,新月如钩。在昆明湖畔散步,湖水浩荡,微闪银波。仰望天空,离新月不远处竟然透出一片蓝宝石的颜色。其实蓝宝石究竟是什么颜色,出国以前我并不清楚,只是在书里读到,觉得应该很美,就仿佛爱情。在书里读过些什么,如今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一首歌:
        
        我有一颗蓝宝石
        镶一对小耳环
        每天挂在你的耳边
        留作那爱的纪念
        蓝宝石像海水
        海水深又蓝
        象征着我的爱
        我的爱无边
        
        岁月消磨的,不仅仅是此刻的生命,还有关于过往的记忆。许多属于个人,真实的历史,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褪色模糊,最终不可辨认。还不到半个世纪,关于文革里的音乐,绝大多数人只记得那些革命歌曲,语录歌和八个样板戏。这也不奇怪,毕竟当时的地下文学如《少女的心》、《一只绣花鞋》、《第二次握手》是以手抄本的方式流传,而地下歌曲多半是口口相传。无论歌词还是曲谱,留下来的多是记忆,准确性相当可疑,歌名与作者也往往没有定论。我如今甚至想不起来,这首歌是从哪里来的,我又是什么时候学会的?可是我一直能够非常流利地背诵歌词,谱子也记得非常清楚,就好像这首歌背后的那个故事一样。
        和朋友坐在颐和园西堤,说起七十年代的湖水。西堤的六座桥好像一座都没有,如今看起来的古旧,其实都是新建的。规整的青石路自然也是没有的,记得雨后曾经踩过深一脚浅一脚的泥。那时西堤没有修缮,也很少有人来。没事就走5公里、10公里的风气是近两年的事情,40年前极少有人像我这样围着昆明湖走一圈。至少有一次,这一大圈是我自己走的,就好像我也曾经独自搭乘47路公共汽车从八大处上山到山顶,再走到香山顶鬼见愁下山,然后搭乘33路公共汽车回城里。少年时根本没有锻炼身体的概念,驱动我的,大概是模模糊糊的出走意愿和对自由自在的渴望吧。
         
        在湖滨在山顶肆无忌惮地大声歌唱,“当我离开我那美丽的故乡,你想不到我是多么悲伤。天上飘着明亮金色的彩霞,亲爱的姑娘靠在我身旁。”不几年后,我离开了我生长的城市。如今我沿着蓝靛厂路遡河北上,抵达当年并不存在的颐和园南门,一路风景迥异,仿佛走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如果我记忆没错,昆明湖的南端没有院墙,走出去直接就是狭窄的胡同,低矮的民房。我沿着西堤一直往南走,一路上一个人也没有遇到。走到南头感觉有点累,就靠着一棵树坐在地上歇一会儿。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弹吉他唱歌:“我有一颗蓝宝石.”我回过头看见一个小伙子的背影,估计年龄比我稍微大一点吧,一边弹一边唱歌很投入;侧影对着我的一个女孩看着他,似乎听得很陶醉,刚刚开始西下的太阳照在她的脸上。我其实离他们不远,但是他们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歌唱完后,我看见他们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就手拉手向南走去,消失在小巷的土路上。
        
        二
        去年秋天的一个黄昏,我最后一次在办公室外望着斜阳,在手机上临屏写道:
        
        一场红尘似镜中
        几番烟雨总朦胧
        秋湖静好晴犹在
        待月孤山寒夜钟
        
        那一天我结束了四分之一世纪的公司职员生涯,感觉阖上了人生的一页。从几年前公司被合并开始,这一天在流言里已经很久,终于到来,是一种轻松的感觉。也是从去年开始,我意识到内心的归宿,在于文字与音乐之中。晚上驱车回家路上,在远方的夜色里,又一次看到生活的不确定性。五十岁以后,明白岁月的列车更多是在惯性中缓缓行进,所谓不确定感,其实不过是内心深处偶尔闪过的一缕烛光。年青的时候,不确定性意味着希望、意味着梦境,尤其是在一个封闭禁锢的环境里,或者昏昏噩噩,或者更加强烈地渴望。在1975年弹吉他,比现在的行为艺术更加大胆前卫,在某种意义上,是需要冒着被检举风险的勇敢行为,所以我印象深刻是一点不奇怪的。同样不奇怪的是,我一点也没有记住那个男孩的长相,而不到一个月以后,在陶然亭船坞排队划船时,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女孩。
         
        那天我是跟着一群人去的,我是这群人里年纪最小的一个,不过我从小没有叫哥哥姐姐的习惯,一般都是直呼其名,这样感觉自己也很成熟。那个女孩认识我们这一群里的小薇,于是两拨人合并在一起,上了五六条船。我听见小薇叫她依然,分人上船时,小薇叫住我说,你到我们船上给我们唱歌吧。于是我和另一个男孩坐在中间划船,小薇坐到了船尾上,挨着依然。在湖上荡起双桨,歌声在水面飘扬四散。当我唱起《蓝宝石》时,我注意到依然的脸刷一下就红了。
        小薇是军人子弟,人高马大,大眼睛、高鼻梁、大嘴,有一点像新疆姑娘,是人群里当然的中心。她性格开朗,笑声不断,也非常话痨。依然身材瘦小,留一根长长粗粗的黑辫子,穿着洗得发白打补丁的裤子,微笑不语。我因为年纪小,想说话爱说话也插不上话,只好不说话或者少说话。这样一来二去,我往往最后和那些不爱说话的人聊了起来。和依然就是如此,划了一次船,我已经知道她住在府右街,因为出身不好,被分配到街道副食店卖菜,后来生了一场病,就没去上班。
        不久以后听小薇说起她的八卦,似乎依然的爷爷是上海的大资本家,1949年以后去了香港,但还是给儿子留了很多钱,红卫兵抄家抄出了两箱子金条云云。不过母亲说小薇的说法不确,依然的祖先是有功名的,是洋务派里的一个人物,与盛宣怀还有些关系。许多年以后,我问依然本人,她却告诉我她的祖父是个报人,去香港以后又去了美国开餐馆,她父亲则在1957年被打成了右派。我在21世纪初见到过依然的父亲,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满头白发,身躯佝偻,悲伤的眼神空空荡荡。我没有说什么话,只是紧紧地握了握他的手。
        
        三
        见到一位久违三十多年的兄长,已经望七之年,仍然腰板笔直,鹤发童颜,穿一件黒色羊毛西装外套,抽着烟斗。在我的心目中,如果有老炮,至少也是他这样的四零后吧。虽然因为文革没有上大学,却是读过许多杂书、学过乐器、练过功夫,据说连算命都会的主。上一次见他还是1977年,头发油黑铮亮,目光如炬,穿一件中式对襟外衣,抽一支雪茄。他弹着吉他唱了几首歌,其中有《蓝宝石》,让我想到依然。那一年海棠花开的时候,社会松动,青春悸动:内部电影开始上演,比如《沉默的人》。也许是一两年之后吧,《这里的黎明静悄悄》里女兵洗澡的镜头轰动北京。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政协礼堂等地开始悄悄举办非公开的舞会;所谓奇装异服,偶尔可见;莫斯科餐厅、新侨饭店经常要在开门之前就去排队。我在米市大街教堂里遇见了依然,我虽然什么都不懂,但那次的教堂聚会,还是让我很受感动。据说那是本堂牧师十多年来第一次布道,我看到很多听众眼里闪着泪光。散场的时候,依然匆匆地和我说了几句话,告诉我她准备考大学。穿着一身军装的小薇告诉我依然考上了外语系时,多少有点落寞。不过她迷上了跳舞,很快就成了各种舞会的常客,经常兴奋快乐、双颊红扑扑地骑着自行车,迎着北京夜晚的风。好像是1979年的秋天吧,小薇给了我一张政协礼堂的舞会票,我虽然不会跳舞,却也兴高采烈地去看了一晚上,听了一晚上约翰·施特劳斯。在舞场再次邂逅依然,她的粗辫子已经散开成为流丽的披肩长发,她穿着重新又流行起来的布拉吉,原本苍白的脸泛起绯红,为我关于她青春时代的记忆留下一个完美的句点。
        我自己慢慢在成长,不再是那个跟在一群大孩子后面的少年。上大学半年后的留学,骤然带我离开北京,投入另一段与此前几乎毫无关联的生涯。去国不久,听说依然嫁了一个外国人也离开了北京,似乎还是最早的几桩涉外婚姻之一,其中是否有什么波折不得而知。不过即便有,也只是小小的涟漪,随着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不几年就波澜不惊了。远走的人很快就被遗忘,过去的事渐渐被自己尘封,我也是如此。直到九十年代初,忽然收到小薇来自加拿大的一封信,我几乎从未想起她和依然的名字。小薇还是那么热情和滔滔不绝,一个劲儿地邀请得让我觉着不去看看她简直是个罪过。在某个夏天,我去见了她,一起聊聊曾经熟悉或者并不那么熟悉的人与事。她把依然的电话号码和地址给了我,嘱咐我去东部的时候一定去看看她。
        当时还是前手机时代,我把依然的联系信息记在了本子上,却一直没有打电话。数年后的秋天,我开车带着亲戚去东部旅游,在大西洋赌城的酒店住下后,忽然意识到依然住的小镇离这里开车不过四五十分钟路程。第二天是周末,白天在赌城也没有什么事情做,我给依然打了一个电话,她非常热情的邀请我和亲戚第二天去她家做客。
        
        四
        新泽西州是花园之州,九月的晚绿与金黄交错在起伏的小丘之间。依然的家就坐落在一个小丘顶上,占地很大,树木森然。如今在美国住豪宅的华人已不罕见,九十年代住这么大房子的可是绝无仅有。站在门口迎接我们的依然,可以看出穿着打扮的精致,笑容温和,流露出有教养而略带矜持的中年气质。四千多英尺的房子里只有她一个人,未免让人觉得有点冷清。我原本和她并不熟悉,近二十年的久别后就有点不知从何说起。我忽然想起颐和园那一幕,以前从来没有对她讲过,此刻不假思索就说了出来。依然楞住了,看了我一会儿才轻轻说:“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记忆”。我们一直聊到黄昏时分,她告诉我事情并不是像传说的那样,她确实有个美国男朋友,但是她从没有嫁给凯文。大学还没有毕业,当时还健在的爷爷就把她办出来留学。到美国没有多久以后,热爱在中国教英语的凯文就选择再一次去北京。她也告诉我,弹吉他的那个男孩子是她的初恋,她上大学后,他考不上就自行消失了。她在美国孤单的时候曾经想过和他重续旧情,可是他忽然的急切反而给她一种感觉,也许他更渴望的是出国。后面的故事就很平常,读书、工作、结婚、离婚,第一代留学生大都是这么一步一步走过来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对我一直只说英文。我倒也不觉得奇怪:早期出来的人,很多都有一段时间周围没有几个说母语的人,自己也特别努力想把外语说得和母语差不多。我是到了美国以后,才发现无论走到哪里,都只能是一个说母语的边缘人。
        
        住的距离较远的朋友,在忙碌中年大多彼此很少联系,也就是逢年过节发个问候而已。又过了几年以后,我忽然收到依然一个电子邮件,寥寥数行,告诉我她即将不久于人世,希望我答应她的一个不情之请:出席她的葬礼。我读完大惊,立刻打电话过去。我的声音想必很激动,依然却很平静,在电话里成了她安慰我。我说我想去看看她,她说不必了,她不愿意让我看见她现在的模样。“你还是记得我的十八岁就好”。
        她的葬礼铺满鲜花,她睡在玫瑰和康乃馨之中,看上去很美。我打开她留给我的一个信封,里面是她工工整整地抄写的歌词,和一截断了的吉他弦。她给我的信只有一句话:“再给我唱一遍那首歌吧……”
        我努力让声音不断续地唱出:
        
        蓝宝石像海水
        海水深又蓝
        象征着我的爱
        我的爱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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