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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之秋

发布: 2015-5-07 21:47 | 作者: 刘荒田



        一,小路
                  
        外出半天,归途舍停车站离家近的巴士,而就须走一段长路的有轨电车。下了电车,便是这条我深深喜爱的小路。不失所望,如果秋是一袭以简淡为基调的衣裳,它就是精心缝制的纫边;如果秋是自然献给人间的厚礼,它就是捆绑礼物盒的绸带。
        这条小路,15年间走了上千次,依然不时走出新鲜感。今天发现,它异乎寻常地干净。小路位于大街边沿,另一侧是绿化带,以花旗松为主。秋天自然是落叶当令,然而橘黄色的松针识趣地堆在路边,尽管它同时不客气地铺在街心、车窗、栅栏,乃至浸入打开的车库。一眼到底的路面,白里带青,这色谱再往“青”移几度,可和瓦蓝的天比美。此刻,拟为青石,庶几近之。这么一来,郑愁予名诗《错误》中“达达的马蹄”,响在这绿树掩映的路面,当比在或空寂或喧嚣的街道中央,更具秋的悠远之趣。
        身后鞋声槖然,从其清脆可断定非高跟鞋坚硬的尖端莫办;从其频率还可推出是体态轻盈的年轻者。我没有回头,只加快脚步,然而“槖槖”尾随不舍。我无意和她比赛,离开小路,站在树下稍息。目不斜视的女郎在不远处翩然而过,她身高在1米80以上,怪不得我走不赢。不知女郎会不会感谢不曾铺上厚厚落叶的小路?
        小路无落叶,是清洁工的功劳吗?手拿大扫帚,以横扫千军的豪迈对付路面的清洁工,在故土的城市处处可见。但这里没有。扫大街的是垃圾车,管理树木花草的园林工人开剪草机有之,开电锯充当“物过盛而当杀”的“刑官”有之,但都不清除落个不停的枯叶。这么说来,是落叶的自律了? 不错,松针轻细,而水泥路面难以粘附。但不尽然,负责清扫的无疑是风,袅袅兮一夜,小路便清爽起来。我的推测很快获得证实——在无花旗松只有碎叶桉的街区,横七竖八的落叶,残剑断戟一般,覆盖了路面,教人想起惨烈的战场。
        干干净净的路,身边的草和落叶一似分开的浪花,使得行人有点儿像在红海中步行的摩西。蓝天坦荡,和一公里以外的太平洋连为一体。众多花旗松的树冠嵌在几朵白云下方,一似水下的珊瑚架。风来了,我的衣襟,白发以及脚下的松针,都动起来。满地乌黑的松果,树上的漆黑的老鸦,淡定无比。秋意从林梢悄悄沉降。路旁,一张双人椅,虚位以待。秋天真好!如果一年只选一个季节,那肯定是它!
        同样,从一生行事中选一个既陶醉又励志的镜头,必定是:小路上行走。距今44年的那一回,铭记终生,路是稻浪中的田埂,比脚下的窄得多,也弯曲得多。延伸到如黛青山脚下的田峒,一色碧绿的稻浪,我从中间穿越。劲风在稻海中鼓搅漩圈,一波波绿浪泼来,孕穗的剑叶拂过没来得及长出黑胡子的脸颊,痒痒的。天如此之蓝,如此之阔广!够了!稻海中22岁的独行人,拥有的一切都在天空。
        那一次,这一次,都是回家的路。萧条异代不同时,同的是踏实的欢喜,带点害羞的满足(贫困和饥饿的人间,我凭什么如此兴高采烈!)沿着这条干净的小路走下去,终点是金门公园的边沿。此刻园内秋色的绚烂自不待言,火烧云一般的枫叶是没有的,但有玫瑰园的娴雅,植物园的缤纷,鸟的扑翅和斗歌。对了,园子高处的诗都湖,澄明的秋水,傻乎乎的小乌龟戏弄木槿花的倒影。这些,不妨称为“秋心”
          
        二,枫叶

        午间,沿通向金门大桥的要塞路步行。不是正式的人行道,而是靠近公路的便道,朱红泥土,踏倒的青草,拂扫衣襟的野花,有如置身荒原。一片枫叶方方正正地贴在路中央,我不能不驻足,俯身。看四近,密匝匝的是夹竹桃、尤加利和灌木丛,唯独无枫。它从别处飘来,莫非为了迎接我?何妨为它和我的因缘,再虚构些情节。比如,我拿起它,端详叶脉和颜色,想起秋天的“红于二月花”,想起新英格兰州漫山遍野的枫林,在秋冬之交,红色一天天从北方缓缓推进,有如火山爆发后通红的岩浆。而我,也许为了构思一首咏枫叶的诗,耽搁了行程。时间上极微小的差异,使我躲过一场车祸,一次抢劫;或者相反,使我错过一次相逢,一次对余生产生重大影响的机遇。谁能预测?张爱玲说小说只能罗列人生中有限的可能。而现实生活,是“一只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能在两周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一场龙卷风”。而况,和枫叶的距离不足一尺——穿过行人稠密的格里大道时,我这样想着。再走5分钟,脚下密密实实地铺着枫叶!刚才拦路的一片,原来是从这里移民的!一段路栽的全是枫树。才过中秋,枫叶便枯黄,委地,与泥土同腐。旧金山一年到头似春也如秋,羡煞多少被酷热和严寒折磨的外地人。无霜,冷得不够程度,是故定居旧金山的枫树别想红。矮而玲珑的日本枫是异数,从来不长绿叶,一年到头维持介乎红和褐的色地,另具细巧矜持的风情,一似不鞠躬的和服歌舞伎。离旧金山才10多英里的红木城,秋来三色当令——银杏是纯然的明黄,梧桐是驳杂的墨绿,野火似地烘着房舍和大路的,就是枫了。我去那里一次,就为旧金山的枫难过一次。不轰轰烈烈地燃烧过,就匆匆凋谢,枫会不会叹息“一生襟抱未曾开”?我小心避开枫叶,宁愿踩草和剑一般的桉叶。枫叶的形状,如葵扇,如峰峦,如云山,比起圆形、橄榄形的树叶复杂得多,别致得多。秋后捡一片,夹在心爱的诗集,收藏的是整个深邃而多层次的季节。 而脚下这些,不红,只好混同于秋风中纷纷扬扬的同类。
        回到张爱玲的“可能”说去,树叶也好,人也好,生命的圆满即在把尽可能多的“可能”实验一 遍,经历一遍。从中未必得出高深的哲理,但必留下印记。夭亡的遗憾,是把伸向“可能”的全部道路封闭。长寿的佳处乃是完整地演出一轮生老病死。进一步,人对功业的追求,即枫叶对“红”的渴望。红过,摇落就不再是悲哀。在大红的当口下坠,相当于人间的“名将美人不许见白头。”
        我在不红的枫树下徘徊,久不忍去。该坐的29路巴士过去了两班,脖子仰酸了,肩上落下的黄叶不只一片。我算什么?也是从来没红过却进入老境的平凡之叶。刚才所见的第一片枫叶,就是我的分身。如何是好?赶紧加上人工的油彩,使自己戴上大红的面具吗?
        我哈哈大笑,随他去把!我和旧金山/////的枫叶一样,千古文章未尽才,又如何?人的命运和自然律类似,如果结局在自身的能力之外,萎谢就是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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