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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灵魂扫描世界痛楚的维吾尔女人

发布: 2015-4-09 18:26 | 作者: 宗川



        ——读《百年血脉》 
        
        《百年血脉》,是维吾尔族女作家帕蒂古丽用她敏锐的触觉,步步惊心辗转滴血的经历,蘸着灵魂的汁液写作出来的作品。作品的色调是冷峻的,此书是那种由于高烧得发冷而颤抖出来的文字。
        作者用她维吾尔人锋利的英吉沙小刀,剖开自己生活的各个侧面的细节,把它们纤毫毕现地摊开在读者面前,因此让读者感到了小说的立体感,感觉到火烧火燎的灼热感。正是这种立体感、灼热感把我们带进了穆斯林兄弟隐蔽的血肉剥离的世界,让我们惊心动魄地看到那虔诚坦率的跳动。——作者的文字像铁锤下的錾子,一錾一錾地凿得读者心惊肉跳,疼痛痉挛而给人一种阅读的痛感。
        这本书里有一句充满哲理的话,叫人不胜唏嘘:“疼是好的,证明我们活着(57页)”。
        这种痛感,不是属于她个人的,也不仅仅属于她一个百年家族的,用作者的话来说,“我相信人类是同一个相互联接的肢体,每一个器官的疼痛,都是人类共同的疼痛。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是人类这个巨大身躯上的一个分子,彼此相连,牵动一个便会影响到另一个。(293页)”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这种痛是属于眼前整整一个世界的痛。
        作者换了一角度,让我们看到在这个世界边缘纠结的某些细胞的生存状态,看到他们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心态,看到他们的“神”,他们的“经”,他们的“神圣”!
        这不是一个家族的编年史,而是一些人灵魂纠结的心灵史。
        鲁迅在为《生死场》的序中赞道:“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此书也具备这种笔致。
        
        1、痛,骨肉剥离之痛
        
        此书最痛的叙述当属女人公法蒂玛的哥哥之死的过程和虐待疯妈妈的的场景,这一热一冷的描写,叫人不寒而栗的同时感叹于作者的悲悯之怀和睿智机锋。
        自从他们的爸爸殁了以后,他们就“都被没有方向的生活淹没了。(48页)”一个失去重心、失去磁力的家庭,会产生怎样灾难性的后果,书中以此为切入点,展开了一幅幅揪心扒骨的画面。
        这样一个家庭细胞癌变的意义所涵盖的又岂止是一个家庭的缩影;这里一个“父亲”的殁去所造成的家庭的分崩离析,其代表的意义又岂止仅仅是一个“父亲”倒下后所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爸爸突然辞世以后,“当时我们完全没有料到,从我们离开大南坡的这天起,我们一家,便开始朝着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像甩开剪断的脐带一样,大南玻的土路,在我们到达城市的刹那,无奈地甩开了我们。(218页)”
        但这个家族的“脐血”却活跃在他们身体的每个细胞,与他们不离不弃维系着他们身心最后的寄托。
        想起前不久被媒体广泛报的的一桩新闻:南宁农妇买菜迷路流浪千里到昆山,她害怕城市,在城市里,她迷失了自己。在这里,城镇是一个现代化的载体,它洗涤漂染乃至撕裂着我们的灵与肉。地球村、城镇化、格式化、零距离、被屏蔽……抗拒、恐惧在撕扯着我们。进了城的,适应了城市,已经面目全非,剩下的只有几缕乡愁记忆的碎片,在虚无缥缈间惝恍。
        法蒂玛的哥哥流浪颠簸在都市。成了一个“什么事都做得出来(31页)”的人,他成了双性恋者,过着漂泊不定、乱糟糟的生活。他卖血“卖到晕倒(30页)”,他逼迫自己的姐姐和怀孕的妻子去超市盗窃,他本人却和一些“男女”混在一起,为了和一些女人鬼混,他把姐姐赶出家门为他腾出地方;为了和他的“假女人(39页)”再次聚首,他几次从妹妹企图把他从“霉变的生活里拉出来(39页)”的种种努力中挣脱。面对这样一个发霉的哥哥,法蒂玛从边城到广州,从广州到西安,又从西安到广州,为哥哥她几次舍弃工作,舍弃爱情事业,一直不放弃,直到哥哥得了“难以启齿”的“像瘟疫一样可怕(49页)”传染病,已无法医治后,法蒂玛毅然绝然陪他回到南疆的大南玻,回到生他们,养他们,但一个没有居所、没有一个亲人的故乡。
        为不能让“哥哥会沦为那个穿着破洞的裤子在马路边垃圾桶里找食物的乞丐,我脑海里一再地闪过那具广州火车站广场上的无名尸体,家里人也许还不知道他已经死了,躺在异乡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穿过广场,从他身上跨过去,根本没人停下来看他一眼,或者为他盖好被风掀开的报纸。我担心哥哥有一天也这样横尸街头,无人认领,无人埋葬。我必须改变这个想象中的结局。他至少有我,父母如果在世,知道自己疼爱的儿子落到这个下场,该多么心疼。(49页)”
        他们回到了离父亲的墓地不远的地方,在大坝上找了一个废弃的“地窝”安身,与世隔绝,等待哥哥最后时光的降临。
        哥哥已经浑身溃烂,没有一寸完整皮肤,男人的生命之根都“松软如泥(57页)”。
        妹妹用自己母性细腻、温情、无微不至的呵护,守候着哥哥最后的时光,妹妹给了他生命最后的尊严。
        这是怎样的骨肉之情,是怎样的仁恕之怀,怎样的人性之美!
        在小说中,《母亲的疯癫》《萨满巫师沙坑驱鬼》《父亲需要疯妻的忠贞》三个章节,细致描述了全家对于疯妈妈的虐待,这就是叫人毛骨悚然的画面了。
        母亲的疯癫来自于家族遗传,更来自于生活中血腥的记忆。
        “胆怯的母亲,从此一生都在安抚两个死死纠缠她的恐惧的冤魂。一个是外婆带着她从甘肃天水逃往新疆时,从火车上坠下去被碾死在铁轨上的我大舅阿尤布,他死在母亲眼前,让母亲大受刺激。另一个是在批斗大会后畏罪自杀的大南坡会计尹文福,那是个无人愿意去为他守尸的苦命人,父亲抛下一家老小,守了他三天三夜。她发病时的尖叫里,镶满了这两个人的名字:阿尤布——尹文福。188页。”
        疯癫了以后母亲怕看见红色,包括西红柿、西瓜。怕看见刀子,“母亲试图藏起所有的刀,他不希望这世上有刀。189页”
        “要发泄自己活着的苦闷和冤屈(200页)”的父亲、疯癫的母亲、一群不懂事的孩子就在这个家庭舞台上演了一幕幕荒诞、怪异、残酷的戏剧。
        作者的笔下的“原生态”画面是残酷的,是痛的,这种残酷、这种痛更来自作者不露声色的描述。
        “我们在跑,母亲在追;我们跳耀,母亲摔倒;母亲大哭,我们大笑。我们从来没有过的开心,跑到心脏突突乱跳,笑到心口隐隐作痛(193页)”
        他们恶作剧地对母亲呼喊着:“麻子,阿尤布在哪?”“麻子,火车在哪?”
        “父亲用绳子捆了母亲,把她扔在土包旁,妈妈满头的土,麻脸上的眼泪混合着黄土往下淌,被风吹得半干后,结成细细的泥绳挂在鼻子边上,像是爬上两条蛆。(194页)”
        “父亲打母亲,变成了一种家庭游戏和憋闷是的娱乐,调剂着我们我们沉闷无望的生活。母亲最大的贡献就是供父亲毒打,她无私地贡献她无私的喊叫,震荡我们的耳膜和心壁,这种叫声在白天和黑夜响起,就像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背景音乐。”
        作者女性的敏锐视角,内心深处毫无矫饰的全方位自省独白,有着上世纪三十年代萧红《生死场》里的皮肉炙烤的焦糊味道,有着骨肉撕裂的锥心之痛!这种冰火两重天的画面所造成的震撼冲击,我们在萧红的《生死场》里经受过,作者的文字上的细密深刻大胆的笔致当不输于萧红。她们的共同点是都昭示着一个作家当具备的不加矫饰的大慈大悲之怀。
        作为读者,我很关心这些边远地区的穆斯林兄弟现在生活的背景音乐是什么,他们的生活有了怎样的改观!是否有温暖的的目光注视着他们,是否有柔润温暖的手抚摸着他们的日子。
        感谢作者的人文情怀,她吸引了我们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的关注、关爱的目光,来睇视穆斯林兄弟的世界,来思量我们其他那些少数民族兄弟的生存状态。
         
        2:痛,宗教与肉身的撞击之痛
        
        “其实禁忌越严苛,反弹越是强烈。150页”这是作者理智、深刻的感悟。
        书中有几个人的命运,似乎都在和他们的信仰和他们的肉身开着玩笑。
        因为乱糟糟的生活而得了绝望“传染病”的哥哥,不曾玷污的两件宝物是穆斯林的“礼拜毯(49页)”和爸爸的“中山装”!
        肉身的放纵和宗教的虔诚,在他身上切割得如此的背道而驰。
        主人公法蒂玛的外婆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命运偏偏阴错阳差地给她配了一个汉族丈夫,因为这个汉族丈夫她“一辈子一直在忏悔。243页”为了去掉和丈夫“混合隐秘的味道,她提着一把壶,一天五次大小净甚至五次以上。(237页)”她晚年浑身无时无刻在疼痛,只有在念经时才“忘记了疼痛……像亲吻一样,脸上出现一片片晚霞一样的红晕”(239页)
        就是这样一个虔诚信徒,现实生活在处处撕毁她的清规戒律。
        丈夫是汉人,女儿以悬梁自尽的方式抗拒她指定的婚配,但最后还是遵从了她,嫁给一个“细瘦得像个女人,”“细瘦到不能让她生下一男半女(246页)”的回族人。——儿子被她逼得向她承诺“我保证给你娶一个回民媳妇回来(247页)”外婆早早帮儿子订了亲,她让儿子上当了,她给儿子给的是一个“疯女人247页”。在她去世一百天后,他的儿子和妻子离了婚,和“那个等了他三十年的汉族女同学进了教,跟他结婚了。(251页)”
        她一手缔造了儿女们的“爱情成灰,幸福成灾!(250)页”
        作者用明确语言表明了她的理念:“我不懂什么族不族的,不同民族怕啥。240页”
        在作品中夺人魂魄、震撼心旌的章节是《外太公捡到一个汉族孩子》,这个孩子是他仇家的孩子,他的仇家摔死了他的儿子。为逃避追杀共同亡命天涯让他们狭路相逢。这孩子就是书中主人公法蒂玛将来的外公:
        外公的一把骨头在太外公的胸口晃动,小仇人的骨头硌疼了他的胸口,他想到自己被摔死的小儿子,他翻身下骡子,把小仇人平放在地。当地铺开礼拜毯,朝着西方高诵《古兰经》,太外公摸出腰里的刀子,掰开外公的两根细腿,手摸到命根子,割下一圈软皮,太外公为外公实行了割礼,把半个馒头揉成末,用口水含湿,喂到他嘴里。外公听见了远远地水声。
        为深化升华主题,同样的艺术表现手法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穆斯林的葬礼》一书中也出现过,霍达是这样演绎的。
        “我……我有罪……”韩子奇恐怖地战栗,睁着一双大而无神的眼睛,“我……能算是个……穆斯林吗?”
        “你说什么呢?”韩太太心慌意乱,一个穆斯林——顺从真主的人,怎么能怀疑自己呢?她生怕丈夫再说出什么不妥的话来,死后的罪过就更大了。
        可是,最了解韩子奇的,是他自己。几十年来,他没做过礼拜,没把过斋,没念过经,甚至在穿过苏伊士运河的时候都没有去麦加瞻仰天房,他有什么资格做一个穆斯林呢?而且,他的心中还一直保守着一个隐秘,也许仅凭这一件罪恶,就为他下火狱铺平道路了……
        “我……不是回回!”他终于以颤抖的、嘶哑的声音交出自己的秘密!
        韩太太一惊:“你怎么越说越糊涂了?”
        “不……”韩子奇像一个被押上审判台的罪人,惶恐地供出了一切,“我……是汉人的孤儿,吐罗耶定巴巴收养了我,可是我欺骗了他,也欺骗了师傅,欺骗了……你!我一直……不敢说,我怕……”
        韩太太和儿子、儿媳都目瞪口呆!韩家的后代身上原来是流着回、汉两个民族的血液,这难道是真的吗?
        韩子奇恐惧已极,一双灰暗的大眼睛中间,残留着两点微弱的荧火,马上就要熄灭了,死亡就要到来,他不知道自己这个当了一辈子回回的汉人死后将归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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