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 下一篇

大众喜欢的诗人也能是好诗人

发布: 2015-1-22 17:16 | 作者: 廖伟棠



         —— 也谈诗人余秀华

         “哦,我们都喜欢这光,虽然转瞬即逝/但你还是你/有我一喊就心颤的名字”
        余秀华的最新一首诗《风吹》结尾这几句,在我看来,也许暗示着在席卷她的热潮中,她的自我允诺——余秀华还是余秀华,无论大众喜欢不喜欢,大人先生们首肯不首肯。

        我关注余秀华微博的时候,她只有不到三百个粉丝,而且我怀疑其中一半,都像我一样看了诗人张执浩的推荐而关注她的,那时候离余秀华红起来还有三四个月,其后我又陆续地通过她的微博看到她2014年最后几个月的诗。她的诗生长速度迅猛,几乎是每几个月就有一大进步,我在她的博客看过她两年前的诗,的确与今天我们看到的她最好的诗,不能同日而语。
        可以说,直到2015年一月中,余秀华都还是一个小众的诗人,我相信张执浩和我的诗歌趣味不可能是所谓媚俗的。可是为什么当她在微信朋友圈被疯转以后,被上万人关注、喜欢以后,她就成了一个大众诗人、一个媚俗诗人甚至乎一个炮制诗歌鸡汤的诗人了呢?
        一个被大众喜欢的诗人,与一个媚俗的诗人是不同的;而大众本身,也和被想象的、笼统化的“大众”是不同的。非议余秀华之红的某些诗人、专业人士,对大众趣味的想当然贬低,基本上还停留在前现代主义时期的“永恒的敌意”阶段,当然也包含了基于一种“我是诗人”的自矜而来的俾倪。而因为这种身份自证,他们对余秀华们采取了双重标准,对自己与余秀华也采取了双重标准。
        就以余秀华主要的批评者沈浩波先生来说吧,他最初发言就把另一个本质上与余秀华处于相近处境,也通过诗歌自救的诗人许立志树立为余秀华的对立面。许立志因为自救失败而选择的自杀明志(以及其绝望的诗),被沈浩波定义为“把苦难写成了尊严的诗”,而余秀华则被判定为“把苦难煲成了鸡汤。”这种人为对立可以说是局外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如马雅可夫斯基说的:“你去死,我继续活着,不知道哪个更为艰难”——许立志的死与余秀华的活在其阶层困境中都是捍卫尊严的抗争,而许立志诗歌的苦寒孤绝,与余秀华诗歌的率性自由,都是通过诗歌源自获取生命自主后的自我解决。两者都能在中国大众里找到不少的共鸣者,他们依然深陷于相似的生存困境中。倒是已经出离生存困境的某些专业诗人,只能对死者产生形而上的共鸣,对获得大众热爱者进行近乎苛求的批评。
        关于这近乎苛求的批评,沈浩波先生在与我的最后交流中,他解释为“如果我们真把她视为正常的,和我们一样的诗人,就不必担心批评之严苛。没有什么批评真能打败一个诗人。”我理解为他修正了最初极其贬抑余秀华的态度,所以接受了。虽然我依然保持这一观点:诗人不易,余秀华作为一个比我们生存艰难得多的诗人,我们不必如此严苛于批判她。纵使余秀华的诗和她的访谈都给予了我信心:她有相当大的抗击能力,我还是觉得对她的捍卫比对她苛求,更是一位诗人同行所应该做的事。这并不是廉价的道德倾斜,而是实实在在的声援。
        事实上,涉及道德与诗、大众与诗,沈浩波先生就表现出了自相矛盾。要求“底层”写作者选择许立志的决绝,是一种艺术圣徒迷恋式的道德洁癖——但同时我们知道,做出要求的那位诗人是一位社会意义上的成功人士,而且许立志的诗是否真的如他所说“没有任何功利性”的呢?后资本主义时代中的一个工人,不可能接受这种自欺欺人的纯粹。其次,要求余秀华的诗歌纯粹个人化,摆脱大众意识投射,以彻底独立于诗歌的社会意义,在这个被沈浩波先生所不屑的传媒时代也是不可能的,他自身的创作也证明了这一点。沈浩波的代表作《文楼村纪事》就是和艾滋病问题密切相关的带有社会议题、人文色彩浓厚的诗歌,为什么别人这样做就成了“符合知识分子的公共道德趣味”的媚俗了呢?第三,在反复把大众笼统化为“庸俗、功利、伪善”的 同时,沈先生如何解释自己的几百万粉丝以及旗下的大量畅销书呢?我无意道德审判,只是提醒一位社会人直面现实而不持双重标准而已。
        接着我要在沈浩波们更强调的诗艺层面上,对他们所说的“余秀华不是一个好诗人”进行反驳。首先,我善意地理解为这是一种诗歌观念的误会:阅读落差的产生,很大程度基于雄性诗人(不一定是男的)与雌性诗人(不一定是女的)的落差,进而是强诗歌美学与弱诗歌美学的落差。诗人、学者沈睿的文章已经多少触碰到这个问题。在中国不少雄性思维诗人的阅读期待中,余秀华在其诗歌中的诗人形象是他们难以理喻的,一个农村的、身体残疾的不年轻的女性,怎么可能拥有如此强烈的女性意识、情欲自主意识?因此有人认为这是一种不好的自我放大,但只要有中国农村田野调查经验的人就会知道,农村女性的独立抗争(常常被抹黑为“疯女”和 “泼妇”)丝毫不弱,更何况余秀华早已经是一位自觉的书写者——精神冒险者。

        
        (诗人余秀华)

        而在诗歌中,余秀华借以完成自己的强,恰恰是美学上的弱。对弱的事物持久深入的关注,小狗小兔、花草白云都是她关注的对象,她说她“爱雨水之前,大地细小的裂缝/也爱母亲晚年掉下的第一颗牙齿//我没有告诉过你这些。这么辽阔的季节/我认同你渺小的背影/以及他曾经和将要担当的成分”(《爱》)。但她绝非小情小调地风花雪月一番的诗人,而是赋予这些事物她自己发现的世界观,让万物与她一起自足于、并承担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我们可以看到,白、白色意象频繁出 现在她的诗中。白是脆弱的、无辜的、甚至是贫瘠,却又是宽容的、接纳其他一切微弱或丑陋事物的。这似乎解释了她的诗为什么给予“大众”安慰,弱之力如水随势赋形,我们在余秀华诗中感到的那种“灵动”、“即兴”也如此。
        她的诗歌也并不雄辩,毋宁说那是一种“雌辩”,诉诸的是诗本身神秘非理性的逻辑,自有其妙。雄辩的诗歌向来为中国当代诗推崇,而余秀华的诗放弃辩论,放弃自圆其说,甚至放弃结论,因此与读者并不构成一种咄咄逼人的关系,反而联合读者一起面对世界之种种不如意,一起去对许多强悍的事物咄咄还击——即便为雄性思维的人所不喜。
        余秀华与中国许多雄性诗人的不同,还集中体现在对情欲的书写中。且以她著名(但她也自认并非很好的)诗作《我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与相似的男诗人普珉的 《我穿过一座城市去肏你》相比就可以看出,普珉的诗也是好诗,但只能见我,而余秀华的诗,尝试见你,见众生(虽然并未完美)。普诗里的“你”是一个被抒情主体赋形的欲望对象,整首诗呈现的纯爷们攻性角度,并没有和传统诗歌里的那些性关系主宰者的强势抒情有什么本质区别。诗经时代的淫奔之诗,强调的是两情相悦、默契与暧昧,这点倒是余秀华的情欲诗有继承。
        在性书写中,女性诗歌能抵达的高度如果超越男性,可能也是因为她放弃了进攻与索求。在余秀华这里这点更为显著,她的情欲渴求明显是虚构的、无望的,但正因为如此她得以不像大多数男诗人那样囚于自身欲望,被荷尔蒙驱动着疯狂;而是基于无望、无所求而得自由,这也是余秀华的爱情诗在2014年后半年的飞跃,你能感受她的轻松。
        最后要提到的另一个落差,来自对生活与诗的关系的态度。我们的“专业诗人”常常忘记了,生活是可以比诗歌更重要的,至少同样重要——对于余秀华就是如此。她曾写道:“没有诗歌,我们怎么办?但是我们不会拿诗歌说事。如同不会拿自己漏雨的房子,无碑的坟墓说事。”诗歌给予余秀华的帮助,不只是形而上的慰安,也 不只是实现心灵的自由,它还真成了改变命运的魔杖。我就形而下地直说吧:如果余秀华能够通过诗歌获得一些版税稿费,甚至一份工作,我会毫不犹豫地继续支持她,传播她的作品。俗世就是这么俗,这个有才华的、被命运戕害的人应该得到酬劳。
        


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Guest  post at 2015-2-02 13:04:27
如果有人把苦难煲成鸡汤
那她的心灵必有坚强
犹如穿越阴暗的墓地
也能挥洒生命的阳光

赞同你的文章

查看全部评论……(共1条)

发表评论

seccode



View My St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