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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金:没有国家的人

发布: 2014-10-31 15:20 | 作者: 刘宽



        一堂写作课
        每周,哈金先生一定有一天开车到昆西地铁站,再辗转两趟地铁来到位于市中心的波士顿大学。12年前,他成为波士顿大学「创意写作项目」的教授,这个项目曾被《大西洋月刊》评为处于全国同类写作项目的前百分之五。哈金一学期只教一门课,今年9月,他教授「移居者文学」,来年开春是「长篇小说写作」。
        今年56岁的哈金头发花白稀疏,穿西装搭配棒球帽,中等身高,微微发福,说起话来不紧不慢。作为一名用英文写作的中国作家,哈金已经跻身全美最负盛名的作家群体,他出版了18部英文作品,多次获得了海明威奖、福克纳奖等奖项,其中长篇小说《等待》得到美国文学界最高荣誉之一—美国国家图书奖。
        每堂课前,哈金习惯在「爱因斯坦兄弟百吉饼」买一杯美式咖啡。他的课堂气氛轻松,「有时候上着课他也会突然笑起来,我们也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已经毕业的学生凯瑟琳·康(Catherine Con)形容哈金笑起来像个孩子,喜欢把声音拖长,像是舍不得停下来。哈金的课堂位于一栋古老砖楼的「222」房间,这里在文学界被视为具有传奇意义—美国著名的「自白诗之父」罗伯特·洛威尔曾在这里教出无数获得普利策奖的诗人。教室刚好够放15张木质椅子,地板铺着校友捐赠的波斯地毯,著名的查尔斯河从窗外潺潺流过。习惯性地,哈金坐在近门的位置,学生以他为中心围坐一圈,方便交流时彼此注视。
        用第二语言的英语授课,哈金讲课的语速很慢。「你听他讲课的时候,似乎能听到他整合自己思想的过程。」学生克里斯·阿门塔(Chris Amenta)告诉《人物》。
        在哈金的回忆中,他开始学英语是1976年离开部队在佳木斯铁路局工作时,周一到周六,早上5点开始,晨间广播「一开始是『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然后才开始『Is that a chair?No, that’s a table.』。」恢复高考后,他的第一志愿是中国文学,却被最后一个志愿黑龙江大学英语系录取。
        他对英语并不具天赋,也缺乏兴趣,常抱怨练口语让他的下巴、舌头、嗓子发疼。在山东大学拿到英美文学硕士之后,1985年,哈金申请到了美国布兰代斯大学英语系的奖学金。虽然他自己不想再读书了,但大学老师对他说,「将来对你有好处」,太太也觉得在美国「发展空间大一些」。于是,30岁的哈金来到美国,计划赚笔美金就回中国。
        尤金·古德哈特(Eugene Goodheart)是哈金在美国第一堂英语专业课的老师。83岁高龄的他是英语文学界的泰斗,在他的记忆里,哈金羞涩沉默。「1985年是文学史上重要的一年,在课堂上大家激烈地争论女权主义、后殖民主义、解构主义⋯⋯我都控制不了他们,但哈金就在那里很沉默⋯⋯到期末的时候给学生打分,他课堂参与的分数就没有。」他告诉记者:「现在我怀疑他当时是在用一种作家的眼光在观察我们,我觉得他会把那些记忆都存储起来,有一天再现在他的小说中。」
        哈金向《人物》回忆,那时自己极度自卑、不敢开口,「在国内学的是四不像英语⋯⋯关键是说怕别人听不懂。」几年前接受《巴黎评论》采访,他也表达了相同的感受:「到美国两三年后才开始用英语思考。当我理性的时候,我用英语思考⋯⋯但是我情绪化的时候,我的中文就会蹦出来。」
        课外的晚间,哈金在一家工厂打工,利用值班时间,他完成了英语诗集《沉默之间—一个来自中国的声音》,笔名「哈金」也是在这个时期替代中文名字「金雪飞」(「哈金」的「哈」代表哈尔滨)。1990年—哈金来到美国的第五年—一家出版社决定帮他发表诗集,「我脑子里是空的。我觉得这对于我(毕业后)回中国的计划来说不过是一个插曲。」然而,国内那种80年代理想主义的急遽消退让哈金彻底打消了回国的念头,「因为我觉得什么都变了,一下就是给翻过来了。」

        他的英语里有自己的声音
        哈金曾不止一次在采访里说过,最初决定从事英文写作是「为了生存」。作为一名英文系毕业生,他找不到任何像样的工作。去餐馆打工,连服务员都干不了,只能做打杂工。中餐馆大部分都是广东老板,也嫌弃他不会说粤语。
        很多人难以理解哈金为什么用英文写作,太太却坚决支持。哈金向《人物》回忆妻子说服他说,「你用汉语写,当时也没有互联网,你根本就没有读者,而且你是英语专业的,你的出路在哪儿?根本就没有出路⋯⋯你就能做好两样事儿,一个是写书,一个是教书,别的你做不了。」
        在一场读诗会上,哈金被引荐给当时波士顿大学的「创意写作项目」的主管、剧作家莱斯利·阿普斯定(Leslie Epstein)。莱斯利第一次见到哈金,「他有一张宽方的脸,好像很多聪明的中国人都是这样的脸⋯⋯即使英语不清楚,口音又重,他写的诗打动了我,我也看到了他的智慧,还有生活的艰辛。」莱斯利破例答应博士还未毕业的哈金旁听他的写作课,「他那时候的困扰,是要『如何活着的困扰』,而不只是『写作困扰』。他孩子也小,老婆好像也不在工作⋯⋯但他还是坐在那里,读着字典里的每一个单词和解释,太了不起了。」直到现在,哈金还保留着「没事翻几页」英文字典的习惯,「把不知道的(单词)标记一下。」
        在莱斯利课上的作业构成了哈金的第一部小说《词海》—关于他在中国参军的经历。当年,没有大出版社愿意发表,哈金主动联系一家小出版社印了1500册,且需要自己推广。他搬着书去参加书展,只卖出去一本,即便这位买书的当地人也没有给予他理解:「你怎么写了这么一本书,有人买吗?」
        为了帮助哈金在博士毕业后、找到工作前有合法身份,莱斯利正式录取他成为自己的研究生。他从没怀疑过这个中国学生的才华,向《人物》赞美哈金「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天才」。他家中的书柜有专门区域摆着哈金的小说,「我唯一纠正他写作的地方,就是他有时候会写『yeah』这个词,我说不要这样写,太美国了。」
        「这(英文写作)本身就是巨大的分裂在里头,但又没有办法,人总得生存吧!」哈金曾感慨选择英文写作是「个人悲剧」,前路叵测,看不到任何希望,只有一直写下去。1993年研究生毕业后,他被美国南部的埃默里大学聘用为副教授,生活的境况仍没有太大好转。他曾回忆,那段时间压力很大,天天给大文学刊物投稿,每天都在收退稿信,太太受不了,干脆规定,吃饭前不准看邮箱,免得影响心情。
        窘况直到1999年长篇小说《等待》的出版才有所改善。这部描述当代中国的爱情小说在美国主流社会大获成功,著名文学家厄普代克在《纽约客》撰文:写作完美,清醒的文本本身并不招人注意,但却能够呈现画面、人物和各种感官的感觉。明明写着压抑的情景,却还能带着喜剧、自然之美。他赞叹哈金的英语水平「几乎史无前例」。与同样用非母语写作,文辞考究的俄罗斯作家纳博科夫相比,哈金的英文简洁准确却蕴含普适之理,这也令挑剔的美国读者深感惊讶并为此着迷。
        哈金的老师、英语专家尤金分析,如果哈金在非美国的区域用英语写作,也许不会这么成功:「美国文化的开放给了像哈金这样的作家邀请函,英语本身是一个很丰富的语言,也因为这样的丰富性,英语很难掌握⋯⋯特别是美式英语,对新的表达很开放。」但「哈金完全掌握了他在使用的那一种英语,跟任何其他作家都不一样,他的英语里有他自己的声音」。
        哈金认可尤金的总结,他认为英语口语可以融入书面语言,「不像汉语(写作)就有标准的文学语言,跟口语交谈的语言差很远」。此外,「中国讲究用词华美,显得有学问,西方的,特别是英文,最烦的、最不讲究的就是这个⋯⋯你看《圣经》上,根本就没有形容词,就是讲究要靠动词和名词⋯⋯这样的话,语言会有力量。」
        在用英文写作的中国作家群体里,哈金在西方的巨大声誉不仅仅是对他英文水平的认可,也是对他阐释故事能力的认可,这些故事传递的价值观穿越了国界,毋庸置疑他是移民作家里的佼佼者,但他依然会带有某种令人费解的谦逊及恐惧。对于《等待》的成功,他将之归结为「命运,各种力量集中到一块儿」,而非本人的天赋才华。和《人物》谈到使用英文创作,他显得有些不自信,羡慕那些母语作家的「自然感」。他以纳博科夫为例,这位俄语作家在听过自己的一次英文广播采访后,决定从此只接受笔头采访,哈金现在也不敢听自己的英文采访,「我怕我听了我也不想再接受采访了。」
        这种不确定性也源自移民身份,「像我这种情况的作家,特别是从另一个语言来的,你不能只有一本书、两本书、三本书、四本书站住的,你得有一组书,它能站住。要不很容易被挤到一旁了,就是一种恐惧感吧。」
        哈金自认为最花费力气的一部小说是2007年出版的《自由生活》,该书讲述了中国移民家庭的故事。之前盛赞哈金的厄普代克对这本书表示出极度的失望,他认为当哈金脱离了中国背景,将故事设置在美国时,「哈式英语」就失去了魅力。厄普代克借用《自由生活》中主人公被讽刺的话来批评哈金:「你运用英语的方法太笨拙了。这对我作为一个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

        「伟大的幻觉」
        凯瑟琳是哈金的学生,她毕业两年了,还在继续写她在哈金习作课上开始的小说,一个关于钢琴教师的故事。哈金曾在课上教她:「一部长篇小说就是写30个场景」,「这很实际,其他人不会这么直接地去告诉你故事就是这么写成的。」凯瑟琳告诉《人物》。—这些实用技巧还包括:「写第一稿要快,然后再返回来打磨它」、「一定要先知道故事怎么结尾,然后再让整个故事朝着结尾走」、「戏剧冲突要越早发生越好。」
        每天早6点,凯瑟琳到固定的咖啡馆的固定座位写作,两个小时后再像其他上班族一样赶去上班。为了维持经济来源,她选择一边留校工作一边写作。「他总是重复说『你必须要非常非常努力地写作』,但是因为这句话是他说的,就会特别有意义,因为我知道他有多努力。」凯瑟琳说,「对他来说根本没有『文思枯竭』这回事。他只会制订一个计划,然后带着自律去那么做。」
        哈金坚持每天写作,哪怕只有一个小时也要坐下来写。「你要是不做的话,两个月,整个你就拿不起来了,就像做饭一样,你不能断火,一断火就夹生了。」在哈金的定义里,好作家和差作家的区别是「好的作家愿意花时间把一个作品做到极致」,「像我有个老师叫弗兰克·比达特,有的时候改上数百遍、上千遍一首诗。」写一部小说,哈金要经历35遍到40遍的重写,送到出版社前要校稿6遍以上。
        「他说写作的诀窍就两个字,『耐心』。」艺术史专家、哈金的朋友王瑞芸在电话里告诉《人物》,她评价哈金不属于天才型作家,「这属于人格力量的东西,他就是踏实、耐心。」王瑞芸曾为哈金翻译了2013年在中国大陆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小镇奇人异事》。
        写作几乎构成了哈金生活的全部。他尽力拒绝各类派对,平时除了离家需要跟太太联系,其他时间完全不使用手机。他去过一些「艺术家创作营」写作,类似的营地通常设置在偏僻安静的地方(因为有家庭,哈金每次只去3到5周),有一次他去的那个城市只有21个人。「中午饭人家都给你送来,不用你出来,意思你必须得集中精力写作。」哈金沉浸于此,享受「与世隔绝」的写作生活。在课堂上,他不止一次提醒学生,写作是孤独的,终生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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