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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的崩溃——张天福散文集《返乡》读后

发布: 2014-6-05 17:50 | 作者: 金惠敏



        当今已经没有乡村。乡村已经崩溃。乡村的崩溃表现为:第一,乡村被空壳化。凡有技能的或者仅是体力的纷纷涌向城市,成为农民工、保姆、保安、喝破烂儿的,等等。也有留在乡村的,那多半是老弱病残。乡村被荒弃了。乡村的生命枯竭了。第二,乡村作为城里人的旅游目的地。目前有不少城里人周末假日到乡村体验“农家乐”;然而,当乡村遍地都是“农家乐”时,真正的乡村生活其实也就终结了。农家乐与其说是农家生活的展示,毋宁说是城里人对乡村的想象剩余,是城市生活的差异性补充。城市时代的一切民俗都是伪民俗,它们是被生产出来的,被用于观看的。第三,“乡愁”的泛滥。这主要表现在例如沈从文、孙犁、刘绍棠这类作家的创作中,以及海德格尔的家园哲学。它们与农家乐无异,是城市化的帮衬,如果不是帮凶的话。在不可抗拒的城市化大潮中,任何以“返乡”为主题的文学和哲学,都将是为城市张目,为城市化疗伤——以便继续城市化。城市化成了社会主导话语;乡村话语看似以乡村为本位,坚守此本位,而实则是作为对城市话语的补偿,作为对城市意识形态的强化。
        容或由于以上这些先入之见吧,当拜读过著名散文家张天福先生的散文集《返乡》(北京:线装书局,2012年)。之后,我心中多少是感到一些不安的。这不安绝非因为作家的文笔不够优美,情感不够充沛,结构不够谨严。非也!集子里可谓篇篇佳构,字字珠玑,激情澎湃,情境相谐,立意雅正。其序文“走进本源”甚至堪称当代中国文学家最深湛的哲学论文。这不安,或准确地说,是惋惜,来自于意识到到此等天上文字非我时代所可接纳,其间似有一趣味上的鸿沟。我感觉,今日的读者怕是再也无法消受它“天”赐的“福”分了。“天”意味着自然,“福”意味着满足,“天福”不祈求命运的偶然和垂青,现代人若是自己决定复归自然,那便是得其天福了!
        如今的阅读趣味清晰地朝向如下几个方面发展:一曰求“信息”,即追求信息“量”、信息“流”,所以新闻报道成了“一代之文学”,或时代之文体,如楚之骚、汉之赋、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明清之小说,等等。信息类似于从前所谓的“真理”或“求知”,但真理和知识均具有绝对和终极的意味,而信息则是流动的、变化的、瞬间的,没有目的或信仰。信息以信息自身为目的或信仰。信息求异,真理求同;信息逐新,真理趋返,所谓“反者道之动”。二曰求“震惊”,但凡奇闻异事、隐私八卦、血腥色情永远是当今读物的热点。现代主义文学曾向新闻报道学习,其成果就是对“震惊”效果的追逐;不仅是要新,还要奇,更要产生震撼,给人以持久的冲击。这“震惊”貌似有“崇高”的效果,但缺乏深度和理念,不留回味和思索的间隙。三曰求“安慰”,这是那些于丹一类心灵鸡汤的东西,这只老母鸡可以是孔老夫子,可以是佛祖,也可以是耶稣。这种安慰确可以多少弥补人在追新逐奇中所产生的虚幻感,使人得到暂时的满足,但结果也可能是更其无边的虚幻感、幻灭感。归纳起来说,这是“现代性阅读趣味”,而促成此种趣味的当是英国社会理论家鲍曼所指出的“流动的现代性”:现代性使“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它亦信奉“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古训,但其“新”不再承载些微的神圣的“天命”和意义。
        在传统的意义上,《返乡》堪称乡村美的典范、古典趣味的再生。这里没有时间概念,没有故事情节,有的只是以慢节奏对自然风物的精雕细刻,其中仿佛一切都停滞了。欣赏这类文字需要足够的耐心。这里没有知识,没有真相,有的是文化“传说”,民间故事,一种与历史真实无关的想象(如关于秦相李斯的传说)。欣赏这类文字要先把自己变得朴智,即赤子化。这里可能是逃避世俗的心灵港湾,即作者所谓的“返乡”,但现代人未必就进得去。《返乡》不是心灵鸡汤,那是大众的,大众可接近的,而它是唯美的,精英的,设置了高高门槛的。
        阅读《返乡》这种美文,很容易联想到陶渊明的田园诗以及中国的山水画。但那并非“乡村美”,与农民的心理、旨趣毫无关系。那是文人士大夫的视角和趣味,是属于精英主义的。在他们那里,乡村只是表达其隐逸情结的素材。“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让人多么陶醉的乡村美景啊!它是温暖的、亲切的;你若愿意,是也可以把它读作乡思、乡愁的。但曲终一句“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则败露出一个不和谐的乡村局外人的形象,我们对于“乡村”美的畅想和幻想在此尴尬而止。农民没有“久在樊笼里”的经历和经验,也当然不会有“复得返自然”的感受和感叹。“自然”是“文化”的发明,就像“原始人”是19世纪“文明人”的发现一样。窃以为,如同陶渊明,作者也是有精英主义或“文化人”的情结的,尽管精英主义和文化未必尽是坏事。 
        《返乡》以乡村美景、乡村亲情、乡村伦理对抗城市或城市化的丑陋、冷酷和邪恶。其中《带血的黄土》一篇是此种对抗之令人惊悚的表达。城里务工的儿子在一个漆黑寒冷的早春之夜与伙伴们轮奸了因担忧他而出来接他回家的母亲。在这个故事中,一方是城市,一方是乡村;一方是被城市资本主义污染了的孩子,一方是在乡村生活因而保留了最自然的人类情感——母爱——的母亲。乡村与城市的对立被表述为善与恶、美与丑的对立。这是现代文学的一种思维定势了,如在哈代、劳伦斯、沈从文、路遥那里所突出地表现的。然而,这种对立性的设置根本上却是有问题的。正如威廉斯在其《乡村与城市》(韩子满等译,成都:商务印书馆,2013年)中以英国经验所证明的,乡村有乡村的美,也有乡村的丑,而城市同样是美丑两面性的。假使,与哈代们相反,将城市视作文明、进步,那么乡村则必然是愚昧、落后。例如马克思在其《共产党宣言》中就说过,资产阶级所创造的“巨大的城市”“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农村生活的愚昧状态”;在全球范围内说,它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主要在城市里生活的“资产阶级的民族”,使农业的、“未开化和半开化的”“东方”从属于工业的、“文明的”“西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76-277页。)显然,马克思的立场是站在城市一边的,而城市显而易见在他就是“文明”、“进步”之同义语。我们无意评论马克思视角的对错,借此我们只是想举证,不同的视角产生不同的乡村和城市及其相互关系。
        但是,任何视角对于乡村美本身都将是遮蔽性的。可以说,几千年来乡村美很少得到过如其本然的呈现。乡村美一直是由与农民毫无相干的文人雅士如维吉尔、陶渊明、华兹华斯、沈从文来表现的,他们笔下的美与农民的情感体验毫无关系。乡村美要么被作为逃避世俗的桃花源,要么被作为对工业文明的解毒剂,它从来不是它自身。真正的乡村美是无言的,它不能被任何人代言——“言而非也”。它需要我们俯下身来,静静地谛听。谛听是麦克卢汉的“听觉空间”,是摈弃了“视觉空间”之透视主义而对整体世界的拥抱。谛听是庄子所谓的中央之帝“浑沌”,不“倏”不“忽”,在“统觉”中交通世界。谛听是孔子的“克己”,是列维纳斯的对绝对他者的承认。
        谛听就像是肖洛霍夫、柳青、陈忠实,甚至浩然,忘我地浸入乡村生活的流动与本色,不是“代”农民言说,而是“让”农民言说:“让”没有强迫的意思,它至多只是提供一种契机;“让”是作家主体的躲开,留出缝隙,让真理自我呈现。虽然这些作家的创作并非没有意识形态的剪裁,但这剪裁恰好反证了消极“无为”之“让”之于彰显本源的积极意义。
        天福有乡村生活的经验库存。我相信,当其抛弃流行的的城乡二元对立的“审美现代性”架构,而谛听“本源”之乡,他是一定会为我们提供另一幅乡村图景的。我们满怀信心地期待着!

        作者简介:金惠敏,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首席研究员、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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