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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可以同情吗

发布: 2014-4-17 20:18 | 作者: 李雾



        电视记者巧扮内行,偷拍并曝光了大酒店内色情服务,引来地方上强力整顿;但在家庭观赏“黄金时间”播放这种内容,也引来网络上大量质疑和嘲讽。有关媒体沉着应对,在批评地方官员不作为的同时,集中火力批判网上各种民间议论。不过,像历次舆论造势一样,难免有人把持不住尺寸而用力过度。比如,有篇媒体网站广泛转载的文章,《文明底线不容亵渎》(下面简称“《底》文”),作者问道:“你这么同情卖淫嫖娼,……你家里人知道吗?”——这就连句子都没写通嘛。
        “同情”,逐字思义,就是与他人有着同样的心情。其覆盖对象应为人,而不是卖淫、嫖娼这样的事——你不可能与无情之物同一感情。《辞海》对“同情”给出两条释义。一为“犹同心,同气”,并引《史记》“同恶相助,同好相留,同情(心)相成,同欲相趋,同利相死”为证。这是古代的用法。第二个释义为“对于他人的遭遇或行为在感情上发生共鸣”——这是现代白话的用法,当是来自译文。英文同情 sympathy 的希腊词根为 syn(同)+patho(情)。“同情”释义二的两种白话用法,“同情她”,相当于英语同情的名词用法 feel sympathy for her;“同情她的不幸”,则相当于英语同情的动词用法 sympathize with her suffering。两种来自译文的用法,都是覆盖不幸的人或人的不幸。“同情卖淫嫖娼”显然不在前述用法之内。
        现在语文考试对词义要求很严,不合标准答案就是零分。为什么各单位仍然觉得新招的学生写作能力差,词不达义?看来,原因之一就是学生放下课本后,被用力过度的作者们灌输了大量逻辑性、常识性、文字性错误,语文教师根本纠正不过来。
        有趣的是《底》文作者为什么如此语义不通地发问?猜想他不能说“支持卖淫嫖娼”,这个缺少依据。网民至多是觉得色情业绝不了根,不如干脆非罪化,省出大量司法资源,用于反腐败。想来《底》文作者也不愿说“同情妓女嫖客”,他大概也知道:说人“同情妓女”,道德上缺乏攻击力。于是只能粗暴践踏汉字编码规则。
        从唐代传奇《李娃传》、《霍小玉传》到明代故事“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从北宋词人晏几道到清代作家曹雪芹,华夏文学有着同情妓女的传统,当代评家更认为这是古典作品里的人民性一面。晏几道和曹雪芹笔下那些歌女侍女们,表面上似乎不是妓女,甚至穿金戴银,还能接近重臣贵人,招摇显摆有如现今电视主持人,其实只是当时高官养的“鸡”,随时会被抓去享用一番。词人和作家对她们仍然倾注了深深的同情。
        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三十二卷故事“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甚至长期入选语文课本,至今仍在人教版高二课本中,看来教育部并不觉得同情妓女有什么问题。杜十娘本是京城名妓,久有从良之志,见客人李甲貌相忠厚,拿出私房让他为自己赎身。不料李甲听信谗言,将十娘转卖于盐商富二代孙富。十娘在船上打开自家妆台,内里抽屉装着她历年私蓄的珠宝。“妾椟中有玉,恨郎眼内无珠。……十娘抱持宝匣,向江心一跳。众人急呼捞救。但见云暗江心,波涛滚滚,杳无踪影。可惜一个如花似玉的名姬,一旦葬于江鱼之腹。”
        “当时旁观之人,皆咬牙切齿,争欲拳殴李甲和那孙富”——这虽是小说家言,但本人在网上翻阅多份教案,都是很同情十娘的,可见人同观者之心。若是《底》文作者在现场质问,“你这么同情卖淫,你家里人知道吗”,会不会被如堵观者饱以老拳?
        倒是新华每日电讯,虽然同属有关媒体,发的某篇文章,还算有点文化,还知道“中国文学中不乏文人骚客与青楼女子的粉色回忆”。
        同情妓女也不是独见于华夏文学。《圣经》里,耶稣殉难三日之后,发现了耶稣复活的女人,“抹大拉的玛利亚”(Mary Magdalene),就是妓女。教会通常解释为基督徒应有美德之一是谦卑,耶稣选择向妓女显示他的复活,表明在主的眼里,信徒都是平等的。后来托尔斯泰也写了个妓女见证(精神)复活的故事。长篇小说《复活》里,官二代聂赫留朵夫良心发现,要向被他害得当了妓女的卡秋莎·玛斯洛娃赎罪。在与玛斯洛娃及她周围那些平民的交往中,聂赫留朵夫终于省悟到:他那有权有势的生活,只是个卑鄙的谎言。
        “扫黄”、治理色情业是一回事;但是,如果宣传上用力过度,造成同情妓女都有问题的压力,那就有违中西文明的人民性传统了。
        (201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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