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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见 Georgia O'Keeffe & Ansel Adams (之二)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6-20 12:39:03

 

展厅的空间和墙面,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净”。“净”,  是要有“静”才垫得出来的。因同为女人,那么还是顺手抓过Frida 来对比吧,就在这同一个空间里,那时我们撞进来,Frida 带出的便是满室的喧嚣,墙上那一颗颗横七竖八撕裂的心,颗颗泣血;重重叠叠的自画像上,两条眉毛连在一起的Frida, 令人心为之绞痛,几近窒息。你直接就要穿透那些画,去看她那个人去。

[两个Frida]

O'Keeffe  也灿烂地红着,可她的红,却静得能让壁色更加白亮。她显然是让人要忘掉她的 ---  我想她未刻意,却果然令人来了,便只落入那幅幅画的景色,花丛之中,恍惚许久,才会忽然再想去寻这种种奇异的来历。

她们都是各自疆土上让人无法绕过的女子,无所谓高下,无非花入各眼的精彩,而已。

想我年轻的时候,会更喜欢Frida的。她那永不止息的躁动,对求不得的怨忿,跟青春期的种种步伐如此合拍,两相对看,简直是一体两面的无间。

我却忘了我是什么时候第一次撞到O'Keeffe的。是在新墨西哥住下的那个夏天吗? 未必。我那时不时便去往圣塔菲瞎逛,在中心广场看印第安人舞蹈歌唱,买他们用塑珠编织装饰的小小银件饰物,或干脆就坐在树荫下喝冰柠檬茶,竟没有去看她的博物馆!而多少人,从世界各地来过的,却很可能是专为寻她。

那么,我喜爱上她,肯定是在离开新墨西哥之后了?

我那时住在新墨西大学所在的阿伯克奇市里,离新州的首府圣塔菲不到两小时车程,在新墨西哥大学的微电子中心做事。我在那里那段时间,中国女排前国手郎平,正在新墨西哥大学任校女排教练,我曾在血拼时在同一个衣架柜边与铁榔头擦肩:)那时郎平还扎一把小马尾,跟前夫还未离婚,我就又在一家店子里,见到了在店里当店员的,那个叫白帆的男士。

[月下的Albuquerque,  那山便是SANDIA。有世界上最长的缆车道上去,冬天滑雪用。那时我一有朋友来,就带他们坐缆车上去, 在顶上的餐厅吃饭,可看阿市的万家灯火]

 

 

[  阿市每年一度的热气球节是全美有名的,在十一月举行]

阿伯克奇是新墨西哥州最大的城市,沿着十号州际公路,在沙漠里恨不得是几十里浩浩荡荡地铺开,给我的感觉却是无比的压抑,无比地枯燥!在这个西南重镇,几乎所有的重要建筑,外表都建成印第安人干打垒似的样子。外表刷成土色。在圣塔菲,大部分的房子还有高度限制,远远看去,跟四周的沙漠浑然一体。他们向我强调时,用了“天人合一”这样的词语。

可是,那时的我,衡量一个城市,竟可以因为它没有我所喜爱的ANN TAYLOR  女装店而无比沮丧。那么,我哪里会懂得欣赏那高原枯沙中的种种? 我只抱怨那天太蓝,阳光太晃眼-- 我确实是从阿伯克奇出来后,眼睛对光开始特别敏感:(;我还抱怨夏日白天气温太高,黄土沙地太难看,没有中国菜。只有在夏天落日前,看到作为阿市的屏障的SANDIA 山被夕阳打成红色,我才有过开心的时刻,他们告诉我,那是这山名的由来了:夕阳让它看起来多象西瓜啊,印第安人就叫它“西瓜山”。

 

[夕阳下的西瓜山]

我那时肯定不知道,在遥远的1928年,时年四十一岁,在纽约已小有名气的O'Keeffe,在遇到城市绘画的瓶颈后,决定出走,寻找新绘画灵感,从繁华的纽约,落脚到了新墨西哥荒原  --  1928 年的新墨西哥!

噢,我也不知道,08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克莱齐奥长期在新墨西哥大学访学教书,而且我在那里的时候,他已经在了。

O'Keeffe是和她的朋友坐火车离开纽约一路西行的。我猜想,她们出发时,O'Keeffe 心中还是没有目的地的。她们一路坐到新墨西哥的荒原小城TAOS - -- 这让TAOS, 今日变成了一个有故事的地方。 然后再圣塔菲,阿伯克奇 -- 在新墨西哥,你不会错过它们的。

新墨西荒原里,就是今天,还有很多影视明星,艺术家的私人的牧场,想来这种传统由来已久。圣塔菲是美国独特的西南文化艺术的中心,圣塔菲城里,画廊遍地,跟纽约城里的苏荷之类地盘,是同一个生意上的腔调。想来该是从O'Keeffe之后形成的传统。那时我们在高原蓝天下的高速公路上飞车,不时就会见到一辆艳色的敞篷法拉利或保时捷等等飞过,车上的美女头颈上飘扬的浅色长丝巾,简直是早期邦女郎一般。偶有大兵的吉普也在---  在阿市有美国空军的大型基地,最不缺的便是大兵,他们就互飚起来,彼此在高原上飞车调情骂俏。

O'Keeffe  在TAOS ,住进了英国著名作家,诗人D。H 。劳伦斯(就是那个写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劳伦斯啊!)在那里的 牧场。她开始到TAOS 周边画写生。

 

[圣塔菲的几个场景]

 

 

在新墨西的荒原里,印第安人的干打垒房子,低矮,方正,在一个个的部落里,忽然就立着一个教堂。墓地是在沙海里的,稀拉的仙人掌边上,一个个木制的小牌。动物的森森白骨,忽然就会在野地里撞上。在夏天里,你忽然为什么景致吸引,一定不要忘记,靠近它的时候,要看看脚边的石头边,是不是伏着响尾蛇!从小生长的郁郁葱葱,湿热的南中国,来美后又落脚在森林河流大海交错的美国西北,看惯的是植被丰富的色彩,这沙漠的种种,当然会令人感觉压抑。我喜欢说自己爱大自然的,谁又不呢?可是,我不过只懂得爱那自然里最常态的东西而已,这些东西,是个人大概就会懂得看重的。可我却不懂得如何去欣赏大自然古灵精怪的各种棱面。后来,一头撞上O'Keeffe 的画,看到我看过的同样的风景,竟在她的画布上呈现出那般形色,我就站到了她的鞋里,能够想象出来,高原那明亮的光色,简洁粗陋的物事所产生的视觉冲突,对一个久居纽约的时髦女画家来说,冲击力是何等强烈。

所有的艺术家,最最要紧的是寻到自己独特的VOICE. 我们从O'Keeffe 到过新墨西哥后,画风的突变,生活轨迹的急转弯等种种事件中,可以肯定地说,新墨西哥荒原让她幸运地找到了自己独特的声音。她画画,那么我们就说,独特的视角,反正就是那个意思。我说过的,如果她不曾离开纽约,她大概不过就是ONE OF THEM ---  那些用妙笔描画纽约街市的艺术家,之一。但是她走了,她便成了 独领风骚的那个 ONLY ONE ;急先锋;领头羊。而美国现当代艺术史,从此不会绕过她。这难免让人会联想到陈丹青,他在进入西藏之前,画啊画啊,one of them ;之后,在布达拉宫拾级而上,完成转身。

当然,话也要说回头的。在她到来之前,新墨西哥高原上已经游走着很多敏锐的艺术家了,他们也已经画了不少的关于高原的画。所以,她又肯定是独特的,或者说,她的资质,她的眼睛,她的笔,她纽约的历练,成就了她,一下就抓到了那个“人人笔下无”的无。她画下的那Ranchos de Taos遗立沙漠中的古老教堂的墙石,对应着蓝黑的高原的天空,非常“刁”的角度,气势逼人,让她的声音,在混音的合唱里,一下就被辩听出来。这大概就是天才了。

 

 

[最早触动她的是这个Ranchos de Taos周边种种]

这样,从1929到1949这二十年间,O'Keeffe 每一年都会到新墨西哥住一段时间。一般是在夏天,在高原上画画,然后秋天里再回到纽约。大概是从1930年起,她的新墨西哥时代的风格开始行成,她开始收集并画兽骨,高原独特的建筑和风景。

 

 

 

 

 

[位于美国新墨西哥州首府SANTA FE 的 O'Keeffe 博物馆外景之一]

 

(待续)

 

说明: 该系列里大部分照片,是从网上各处下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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